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62版)
(四)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0-024
债券代码:113543 债券简称:欧派转债
转股代码:191543 转股简称:欧派转股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公司本年度及以往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未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会计准则修订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 (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要求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同时,要求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会计准则修订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 (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要求执行。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及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实施日期分别按照上述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准则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1、2020年1月1日起按照《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 (财会[2017]22号)规定执行,与收入相关会计准则制度的原规定相比,执行该准则未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往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截止当前未涉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中所述事项。公司本年度及以往年度财务报表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是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基础上,补充了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019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将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由原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执行,变更为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执行。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已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起执行。
综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0-025
债券代码:113543 债券简称:欧派转债
转股代码:191543 转股简称:欧派转股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公司新总部办公楼三楼圆桌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9日
至2020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3至议案1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01;10.02;10.0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非独立董事姚良松、非独立董事谭钦兴、非独立董事姚良柏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欧派家居总部办公楼三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七)登记时间:2020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八)联系人:朱先生、任先生
联系电话:020-36733399
传真:020-36733645
邮箱:oppeinIR@oppein.com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 件进入会场。
(三)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0-026
债券代码:113543 债券简称:欧派转债
转股代码:191543 转股简称:欧派转股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
及2019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7日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 )
● 会议方式:网络视频直播
● 投资者可在2020年5月2日20: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所关注的问题发送至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oppeinIR@oppein.com ),公司将在业绩及分红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及分红说明会的类型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欧派家居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公司现定于2020年5月7日召开“2019年度、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及2019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0年5月7日15:00-16:30
2、地点: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 )
3、方式:网络视频直播
三、出席业绩及分红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姚良松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欢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杨耀兴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敬请有意向参加本次业绩及分红说明会的投资者于2020年5月2日20: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所关注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oppeinIR@oppein.com),公司将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2020年5月7日15:00-16:30登陆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 ),在线参与本次业绩及分红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朱先生、任先生
2、联系电话:020-36733399
3、联系传真:020-36733645
4、电子邮箱:oppeinIR@oppein.com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20-027
债券代码:113543 债券简称:欧派转债
转股代码:191543 转股简称:欧派转股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
及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七号一一家具制造》的有关规定,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9年年度及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报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一)2019年年度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2020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一)2019年年度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2020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门店变动情况
(一)2019年年度门店变动情况
单位:家
■
说明:2019年公司门店开设和关闭情况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
(二)2020年第一季度门店变动情况
单位:家
■
说明:门店变动与公司经销商经营计划调整、优化招商及经销管理政策等因素相关,存在着短期波动的特点,为给投资者提供较为客观的门店变化信息,季度经营数据仅披露店面变动情况,公司仅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年末门店开设和关闭情况。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邹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成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一季度生产经营情况
2020年第1季度公司发电设备产量为579.73万千瓦,其中水轮发电机组7套/191.18万千瓦、汽轮发电机36台/363.8万千瓦、风电100套/24.75万千瓦。电站锅炉5台/197万千瓦,电站汽轮机17台/173.8万千瓦。
2020年第1季度公司新增订单118.80亿元人民币,与去年同期增长24.2%,其中出口项目折合21.55亿元人民币,占18.1%。新增订单中,清洁高效能源装备占25.1%、可再生能源装备占30.9%、工程与贸易占15.3%、现代制造服务业占15.7%、新兴成长产业占12.9%。
4.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本期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4.33%,主要是工程与贸易、现代制造服务业以及新兴成长产业收入同比增长。
2.本期销售费用同比下降29.34%,主要是产品质保金同比减少。
3.本期管理费用同比下降16.2%,主要是首台套保险费同比减少。
4.本期财务费用同比下降,主要是受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收益同比增加。
5.本期投资收益同比下降24.18%,主要是参股企业同比利润下降,以及金融投资收益同比下降。
6.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下降,主要是持有的部分股票市值下降。
7.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长,主要是按账龄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同比增加。
8.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一是本期收款同比增长;二是本期公司所属东方财务投资金融业务的现金流入同比增长。
9.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主要是本期公司所属东方财务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流出增加。
10.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主要是本期还款同比减少。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0-012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成都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继烈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运营和管理状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875 公司简称:东方电气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国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卫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较期初减少所致。
3.工程物资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农网工程进度采购工程物资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归还到期的银行借款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原孙公司晋能保德煤电有限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所致。
7.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原孙公司晋能保德煤电有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将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款所致。
8.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下拨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所致。
9.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0.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归还到期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原孙公司晋能保德煤电有限公司支付银行借款利息所致。
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受电力市场改革进一步深化,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的政策影响,公司供电区域内的平均售电单价较同期下降,毛利空间缩小,盈利水平有所下降。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2020-009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且确认送达。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报。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刘海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日起至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海亭,男,1970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阳煤集团新疆国泰新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兼任阳煤集团新疆国泰新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公司总经理。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公告附件
1、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决议。
2、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2020-010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一一电力》的要求,现将公司2020第一季度发电业务的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发电量136,223万千瓦时,同比增加1.39%;上网电量124,561万千瓦时,同比增加2.25%;上网电价均价(含税)289.85元/千千瓦时,同比减少8.52%。
市场化交易总电量111,302万千瓦时,同比增加116.75%;市场化交易电量占上网电量89.36%,同比增长47.21个百分点。
发电量同比增加变化的原因分析:2020年一季度,公司加大市场营销力度,积极争取电量指标,加强设备治理和维护力度,保证机组长周期运行。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780 公司简称:通宝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