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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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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55 公司简称:朗博科技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2,923,536.35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6,842,301.40元。2019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及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公司专业从事橡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产品主要为汽车、高速列车用橡胶零部件。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具有长期稳定的供应商,与固定的供应商签署长期的采购框架协议。公司通过对供应商划分A、B、C信用评级,更加有效对供应商进行控制管理。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原胶、炭黑、橡胶助剂、金属骨架及其他辅助原材料。对于原胶、炭黑及橡胶助剂等原材料会根据每月订单情况及仓库库存情况,提前一周下达采购订单,并列明采购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交期,持续分批量的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实现最优化公司库存管理。对于金属骨架的采购会在每月月末向供应商下达下个月的采购订单并列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交期。针对新产品中的金属骨架,公司有一套严格的产品设计检验流程,对金属骨架原材料的质量进行保证。首先公司会向供应商提出产品设计要求,供应商需在一周左右的时间送交样品,由公司检验样品合格之后,对小批量生产的产品进行试用,通过试用检验后再进行金属骨架原材料的大规模采购。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市场供过于求,供应量充足,由于公司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大批量原材料采购时,采购价格会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2、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以定制化为主,公司参与客户新产品的设计。公司根据客户在设计、功能、材料等方面的要求,进行产品设计,在得到客户确认后,对制作的样品进行台架及整机实验。在通过实验检验后,开始进行大批量生产。因此,公司生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合理库存”的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要求,安排生产计划。公司的生产模式是由计划部集中统筹,各相关部门根据计划开展工作。公司计划物流部依据如下信息制订生产计划任务:(1)根据市场需求预测制订月生产计划;(2)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制订周生产计划;(3)根据特殊订单要求调整日计划。计划部每月会根据月度预测计划及安全库存确定次月的月度生产任务、月度各工序人力资源分配情况以及制订月度采购计划。计划部每周根据每日客户订单及时补充所配套的部品部件等原材料的需求计划;再结合各生产工序节奏、各工序生产能力通过排产系统工具生成周计划,即生成各个工序一周的生产任务跟踪卡,跟踪卡上有所需的物资、需求的日期、总批次等详细的相关信息;之后,计划部将生产任务跟踪卡发至各工序负责人,各工序负责人根据计划部下发的跟踪卡完成生产任务。计划部根据特殊订单要求及时调整每日生产任务,对调整的生产任务及时地与相关工序确认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为保证交期,生产各工序严格按照计划部的生产任务要求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严格按照各项质量标准和操作指导书进行操作,并按要求进行生产过程记录。品质检验人员在生产线上按要求做好产品巡检、质量检验记录。公司对于所有过程的记录均有严格的保存管理程序,以便发生异常或质量问题投诉时进行追溯。例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进度落后或品质异常可能对订单交期或数量产生影响时,生产部将会及时告知部门主管,相关部门主管通报计划部相关情况,采取对应措施等。当因此原因导致交货时间不能符合订单要求的情况出现,计划部会及时告知销售部门,销售人员按《合同评审控制程序》有关规定与客户协商变更交期。完成生产后,由品管部有关人员验收、包装入库及办理相关入库手续。从原材料的采购到产品入库,计划部在整个过程中执行跟踪、沟通、确认及协调,确保生产任务按期完成,客户订单按期出货。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向客户提供橡胶零部件产品。公司经过技术设计、模具开发、产品试制和客户认可后,与客户就该产品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公司与客户签订年度框架合同,合同中就基本供货品种、运输方式、付款方式等内容进行约定。公司根据客户具体订单,安排生产并组织发货。

(三)行业情况汽车行业为周期性行业,景气度与宏观经济走势高度相关。近年来,宏观经济放缓,外部经济环境压力加大,行业增速逐渐放缓,竞争加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97.7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8.22%,实现利润总额2,653.41万元,较去年减少24.6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292.35万元,较去年减少24.11%。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母公司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朗博科技”)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于2017年12月19日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0万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发行价格为6.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1,19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16,037,735.85元后,实收人民币155,152,264.15元,于2017年12月25日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存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519902821410901)开立的验资专户中;另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382,213.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770,050.9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3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29,772,259.27元,其中80,000,000.00元为未到期理财产品,316,952.29元为理财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坛支行产生的理财收益和利息,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9,455,306.9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对其管理、使用和变更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于2018年1月3日分别与中国银行金坛支行、南京银行常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坛支行三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290,430.07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投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公司于 2019年 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5月14 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投资 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8,0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8,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坛支行理财专户产生的理财收益和利息余额为316,952.29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理财专户资金都已经转到募集资金专户中。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经核查,审计机构认为:公司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理财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坛支行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产生的理财收益和利息316,952.29元未及时转到募集资金专户,朗博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35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对照情况如下: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

该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0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9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9日

至2020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金博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0年5月25日(9:00至11:00,14:00至16: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召开日期如有变化的,将提前5天通知。

2、联系人:沈洁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金博路1号

邮编:213200

联系电话:0519-82300207 传真:0519-82300268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戚建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戚建国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戚建国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戚淦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附件(简历):

戚淦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生,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戚淦超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下转670版)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戚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建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科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利润表科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现金流量表科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3655 公司简称:朗博科技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