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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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实施方式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四)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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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0.39%,货币资金余额为458,109,128.11元。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87.32%。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购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科目。
四、风险提示
本次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短期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短期理财产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收益和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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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2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短期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上表中最近十二个月的数据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进行统计,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与总理财额度为本次会议进行审议的额度。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0-033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3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64元,共计募集资金31,968.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544.9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423.0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11.9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011.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23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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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栖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天元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8,011.11万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8.40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12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198.41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907.95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68.24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853.2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005.0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1,805.3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3,811.3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
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前次募集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前次募集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①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
该项目拟在公司现有土地上和厂房基础上,对原有机房空调生产基地改造升级,同时新建机房空调和冷水机组产品线生产基地。由于政府对公司所处区域土地规划进行调整,导致该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迟。
②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该项目部分投资需要在“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基础上进行投资建设,由于前述项目推迟,导致该项目投资进度亦有所延迟。
③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营销布局等因素做出的,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业务战略、市场业务区域、人员结构的调整等原因,该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迟。
(2)审批程序
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将“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4月17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调整建设内容
(1)“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原因
该项目建设系为了完善服务网络的覆盖、加强服务能力,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服务体系和服务规范,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以提升客户满意度。但由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较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情况不断变化,各销售区域实际投资需求也在变化,因此本次调整系根据业务实际拓展需求相应调整项目内部投入结构。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投资方式的变更,也不涉及项目总投资额及实施期限的调整,仅对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
(2)审批程序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营销服务网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9月4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8年12月5日,将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及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18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18年2月7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19年1月31日,将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及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18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7,000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8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2,671.4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589号《关于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71.41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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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11.11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6,005.05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3,811.3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1,805.3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78.56%。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尚未建设完毕,未产生经济效益。
(二)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通过项目建设,公司将对原有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进行升级和完善,并根据业务需要新增和设立区域分公司和售后服务机构。公司按区域将市场划分为华南、华东、华北、华中、西南、西北、东北等七大板块,选取区域内的核心城市作为区域中心,以开拓和协调区域内营销工作。公司计划在各区域中心建设营销中心,长期上看降低了公司日常运营成本。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三)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公司拟装修改造现有办公楼的部分共计4,000平方米的区域,同时购入各项研发、测试设备、应用软件及公用工程设施,引入新增研发人员用于该研发项目建设,主要研究方向为IDC机房一体化解决方案、磁悬浮冷水机组、机房空调、热管系统等核心产品的性能优化升级以及机房专用空调换热器效率提升方面的基础课题,项目建成后形成以低温风冷冷水机组实验室、震动实验室、噪音实验室为核心的3大实验室,辅以EMI/EMC检测中心和机房一体化体验中心。项目有助于公司不断保持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上网公告附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编制单位: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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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编制单位: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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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0-035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88号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9日
至2020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张明燕、戴建军、包文兵将在本次股东大会针对2019年度履职情况作《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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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88号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七)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八)联系人:李林达
联系电话:025-84916610
传 真:025-84916688
邮 箱:board@canatal.com.cn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0-034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了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当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现金分红比例及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利润分配审议程序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利润分配的调整机制
公司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由董事会作出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预案,该预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及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还应在相关预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由董事会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审议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时,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在有关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董事会会议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及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和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四、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在此基础上,公司将结合发展阶段、资金支出安排,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可适当增加利润分配比例及次数,保证分红回报的持续、稳定。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内,在满足利润分配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五、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间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六、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0-030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04,448,05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6,951,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237,85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4.13%。
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此项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红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郑安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才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汤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礼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海礼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等相关议案。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0-051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68弄7号楼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20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郑安政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0-052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68弄7号楼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20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文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0-053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新准则规定境内上市企业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要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公司主要进行了如下调整: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收入计量标准发生改变,新收入准则需先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按照分摊至各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在履约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因执行新收入准则,于2020年1月1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数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于2020年1月1日,会计政策变更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数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0-054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杜元佳女士的辞职报告,杜元佳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杜元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杜元佳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公司对杜元佳女士的勤勉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0-055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方便投资者更好联系与沟通,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由浙江省海宁市变更为上海市长宁区,现将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及通讯方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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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信息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网址、传真、电子邮箱等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前述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839 公司简称:安正时尚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