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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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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75版)

(4)、2018年8月17日,众华所收到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8号,所涉项目为: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

(5)、2018年10月22日,众华所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37号,所涉项目为: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

(6)、2019年3月26日,众华所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1号,所涉项目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审计。

上述监管措施对事务所目前执业不构成影响。

4、自律监管措施: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依君

项目合伙人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1998年起加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4年之前主要完成美国证券市场公司在国内子公司的审计工作,并提交美国主审会计师;2004-2005年主要完成在美国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并实地操作美国SOX404的审计工作;2005-2009年主要审计若干中国公司,并帮助其在欧洲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同时审计国内的外商投资企业;2009年-至今主要从事国内IPO的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国内外收购的尽职调查及审计,外商投资企业的年度审计等,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目前负责及签字的项目主要包括鸣志电器、科博达、精工钢构、合胜科技、雷博司、东泽环境、琪瑜光电、伟联科技、瑞晟智能等。

项目合伙人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项目合伙人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质量控制复核人:陆士敏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从业经历: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逾25年,担任金财互联(002530)、海欣股份(600851)、徐家汇(002561)、长青集团(002616)、神力股份(603819)、至纯科技(603690)、上海洗霸(603200)等上市公司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本期拟签字会计师:周婷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2008年8月-至今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

为神力股份(603819)、徐家汇(002561)、会畅通讯(300578)、长青集团(002616)等上市公司,IPO企业等提供财报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37.1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6.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63.6万元(含税),系按照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依据前述定价原则,根据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由双方协商决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发表审查意见:经审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行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高效地完成审计事务。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该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3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12,133,533.54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8,314,8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3,524,302股,以164,790,55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437,167.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1.95%。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3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8,314,8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3,524,302股,以164,790,558股为基数计算,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17,752,027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上市公 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 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9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总金额为54,991,363.24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7.78%。

将该回购金额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合计104,428,530.64元,占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9.7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体现了公司注重回报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理念。公司2019年度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19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春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3)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为总结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预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19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拟订了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忠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20)第0051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为总结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为总结公司总经理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总经理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为总结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撰写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5、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预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及服务质量确定相关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订了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为6.00万元人民币(税前)。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订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2)。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秀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先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2020年初至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民众的健康、社会经济活动带来重大冲击。受疫情影响,民众的出行意愿降低,部分地区暂停省际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因复工延迟,整体影响高速公路行业上游的需求端。为稳定经济社会大局,交通运输部下发通知,自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全国收费公路免收各类车辆的通行费,以保障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受疫情和免收各类车辆通行费政策实施的影响,公司2020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6,976.90万元,同比下降49.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445.35万元,同比下降169.53%。每股收益-0.1156元,同比下降169.5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24,957.80万元,同比下降65.4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6%,同比降低3.69个百分点。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公司以“抓管理、抓短板、抓机遇、算好账、保稳定”五大主线积极应对不利局面,通过苦炼内功,进一步完善成本管控体系,使之与现阶段的营运管理特点相匹配,持续降低成本,力争减轻疫情对公司生产运营的冲击。

1、抓管理

面对2020年开年经营不利的局面,公司强化主体责任和体系建设,将质效提升作为重要抓手,做好措施应对,通过质效提升加强管理基础,提高管理水平,捋顺管理流程,完善相应规则。

2、抓短板

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速公路免费通行保障工作的同时,各项目公司找问题、抓短板,利用免费期间完善收费系统,推动完善各项公路设施,如加快服务区改造、推进路面大修,以及完成其它附属设施等,为通行车辆提供更好的服务,为高速公路恢复收费做好充分准备。

3、抓机遇

及时研究国家政策,分析行业需求,组织各创新公司对疫情下高速公路运营问题和潜在需求进行全面分析,对创新业务发展方向充分评估。

4、算好帐

自疫情发生以来,公司积极跟踪行业防疫政策动态,及时研究相关政策对行业和公司的影响,合理评估损失,为后续争取权益做好充分准备。

5、保稳定

严格控制成本,除维持公司日常运营的刚性支出外,减少一切不必要支出,同时提出将管理费用下降的控制目标;动态监控资金,及时更新月度资金安排表,分析、落实相关问题的应对措施;积极与股东单位、金融机构、地方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取得各方支持与帮助。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

1、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期权授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3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招商公路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招商公路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2、公司对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3月28日至2020年4月7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人力资源部未收到与预留部分期权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4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招商公路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对本次调整及注销的原因、数量及涉及对象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4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招商公路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招商公路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完成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变更对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事项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同意自 2020 年 3月27日起对持有的现代投资股份的会计核算方法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由于转换会计核算涉及现代投资股权公允价值的确认,截至目前招商公路已聘请评估机构入场,待公允价值确认后,再进行入账处理。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2020-26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获配华宏科技(002645)非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部分基金参加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基金获配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披露如下: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0年4月27日数据。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晋商银行为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4月29日起,本公司增加晋商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晋商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晋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二、关于本公司在晋商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晋商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晋商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晋商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晋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晋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晋商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晋商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晋商银行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联系人:董嘉文

联系电话:0351-6819579

客户服务电话:9510-5588

传真:0351-6819926

网址:www.jshbank.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4月29日起,本公司增加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的规定为准。

二、关于本公司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债券型基金(QDII)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债券型基金(QDII)C类人民币基金份额、易方达全球医药行业混合型发起式(QDII)人民币基金份额为T+2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债券型基金(QDII)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债券型基金(QDII)C类人民币基金份额、易方达全球医药行业混合型发起式(QDII)人民币基金份额为T+3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钟燕珊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