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95 公司简称:文山电力
公司代码:600683 公司简称:京投发展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姜洪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耿周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品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本报告期内,完成购电量125796万千瓦时,同比减少9766万千瓦时,下降7.20%;完成售电量128733万千瓦时,同比减少15009万千瓦时,下降10.50%。其中,自发电量8734万千瓦时,同比减少8975万千瓦时,下降50.68%;购地方电23684万千瓦时,同比减少30867万千瓦时,下降56.58%;购省网102111万千瓦时,同比增加21100万千瓦时,增长26.05%。趸售市场用电量34741万千瓦时,较同期减少2998万千瓦时,减少7.94%。因来水偏枯,地方电厂出力较同期下滑明显。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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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20-21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3月部分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201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山电力”)特此披露2020年1-3月部分经营数据:
一、主要经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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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营数据说明
(一)上表中的发电量为公司自营水电站发电量,在公司售电区域内销售,未单独核算上网电价和厂用电量。
(二)上表中平均购电价、平均售电价为不含220千伏开化变、听湖变等变电站过网电量的不含税不含基金综合电价,2020年1-3月,上述220千伏过网电量约0.72亿千瓦时。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魏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卫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雪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合并资产负债表大幅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3.1.2合并利润表大幅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3.1.3合并现金流量表大幅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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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4月7日、4月29日,公司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二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以货币资金出资认缴方式参与投资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以现金认缴该基金的出资额12,000.00万元。2020年4月23日,公司收回投资款721.77万元,累计已收回投资1,690.06万元。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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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股票代码:600078 股票简称:澄星股份 编号:临2020-017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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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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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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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078 股票简称:澄星股份 编号:临2020-018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9 年的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圆满地完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苏亚金诚担任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 日成立(由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 105-6 号 2201室
执业资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司法鉴定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格。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合伙人数量:41 人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308 人,从业人员总数:788 人(含 CPA 人数),212 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2018 年度业务收入:2.96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0.69亿元,审计公司数量2214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3家。涉及行业包括且不限于制造业、批发、零售业、文体、娱乐业、金融业、信息、软件和技术服务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近三年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处罚类型为: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文号: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9 号、[2020]25 号),不影响目前执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长俄,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佰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20余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2年。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负责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成员无在其他机构兼职的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除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佰鑫2019年受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警示函措施一次之外,相关人员未受到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 10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7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万元。2020 年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控制实施了审计、鉴证,圆满完成了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万元),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续聘苏亚金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考虑到公司财务审计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回购股份暨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0-073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回购股份暨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联金汇”)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未获得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筹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且目前新冠疫情对公司及所在上下游产生较大影响,本着充分考虑公司稳健现金流以及公司未来业务健康、持续发展的原则,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分别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股份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拟将节余的全部募集资金632,704,466.97元(含尚未使用回购公司股份的202,003,014.92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1号《关于核准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于2016年11月在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办下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A股股票73,120,40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5.58元,募集配套资金1,870,419,985.48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1,835,304,525.67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6JNA10338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概况
(一)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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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调整
1、2017年4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及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移动互联网智能融合支付云平台”项目增加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青岛万金通达经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同时确认“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实施主体为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和2017年4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及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等相关公告。
2、2018年4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拟对移动互联网智能融合支付云平台和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适当调整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该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和2018年4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等相关公告。
3、2019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暨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移动互联网智能融合支付云平台”、“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和“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关费用”的结项,节余募集资金4亿元将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和2019年5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暨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等相关公告。
(三)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0年4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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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4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32,704,466.97元,其中尚未使用回购公司股份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02,003,014.92元。
三、拟终止回购股份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于2019年5月15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最低不低于4亿元(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资金来源为节余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其中节余募集资金为4亿元,占回购资金总金额的2/3及以上,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金额的1/3。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0年4月28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799,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8%,最高成交价为9.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7,996,985.08元(含交易费用),回购资金全部为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回购公司股份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02,003,014.92元。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未获得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筹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且目前新冠疫情对公司及所在上下游产生较大影响,本着充分考虑公司稳健现金流以及公司未来业务健康、持续发展的原则,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632,704,466.97元(含尚未使用回购公司股份的202,003,014.92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后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关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事项
1、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2、回购股份终止后,公司无其他正在实施的募投项目,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回购股份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回购股份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回购股份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回购股份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核查意见:
1、海联金汇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系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且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后续经营和长远发展;
2、海联金汇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海联金汇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