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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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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0-032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进程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控股”)持有的山东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环科”)100%股权、中再控股等持有的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环保”)97.45%的股份/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2019年6月1日,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中再资环,股票代码:600217)自2019年6月3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0)。公司股票停牌期间,于2019年6月11日披露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2)。

2019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披露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7)、《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4)、《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草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3)等相关文件,公司股票于2019年6月18日上午开市时起复牌。

2019年7月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958号),并于2019年7月20日披露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0)、《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文件。

2019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方重新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等事项,详见公司《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6)。

2019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方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事项,详见《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3)。

2020年1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3178)。

2020年1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3178号),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3)。

2020年3月5日,公司披露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6)。

2020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4月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配套募集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3月24日,公司披露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9)、《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0)、《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配套募集资金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3)等相关公告。4月10日,公司披露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7)

2020年4月22日,公司披露并向证监会报送了一次反馈意见回复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本次重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已按规定延期至4月30日。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本着对社会和员工负责的态度,按照住地政府防疫政策规定,各相关单位均采取了一定措施,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各中介机构采用远程办公的方式,但是现场及外部核查程序无法得到有效执行,本次资产重组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无法及时更新,主要有以下方面原因:

1、因本次重组标的公司之一森泰环保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受疫情影响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武汉市采取了严格的隔离政策,标的公司森泰环保复工延迟,森泰环保总部相关员工无法出入居住所在地,办公条件受限,无法满足中介机构相关工作要求。3月30日,森泰环保财务部门恢复现场办公。恢复现场办公后,森泰环保根据中介机构具体需求,尽力配合完成各项资料补充工作,包括补充评估相关材料、在建工程项目相关材料等。3月30日至4月20日期间先后分10批次陆续提供相关资料20份(批次),但受人员到岗率较低的限制,相关尽调资料的提供速度相比预期有所延迟;

2、疫情期间中介机构项目组人员涉及到湖北、山东、陕西、上海、北京等多地,部分地区采取了限制出入、劝访、居家(集中)隔离等措施。虽然部分地区根据疫情实际情况已逐步调整放松,但本次审计机构主要经办人员在北京,出差被审计单位需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回北京后需居家隔离,导致部分中介机构项目组人员无法按原计划正常到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公司特申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计报告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0年4月30日申请延期至2020年5月31日。

三、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

(一)标的公司森泰环保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2020年主要开工及续建项目位于湖北省外,已陆续复工;山东环科也已复工。截至申请日,标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故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具有可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二)本次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竭尽全力与各中介机构落实相关工作,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相关工作。

(三)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核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次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20一05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次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8日

● 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根据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告》等规定的相关要求,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外省市返京人员均需隔离14天。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须符合上述要求,参会时应携带相关健康证明;另需提前在会议登记日向福田汽车董事会办公室电话报备参会信息,现场参会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本公司已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临2020-043号公告),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8日 11点30分

召开地点:福田汽车1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8日

至2020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杨国涛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相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4月29日 9:30-11:30 13:00-15: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根据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告》等规定的相关要求,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外省市返京人员均需隔离14天。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须符合上述要求,参会时应携带相关健康证明;另需提前在会议登记日向福田汽车董事会办公室电话报备参会信息,现场参会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3、本次会议联系人:方佳佳 联系电话:010-80708602

传真:010-80716459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15号。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的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600107 证券简称:美尔雅 公告编号:2020015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451,908.62元,盈利主要来自报告期内子公司股权出售确认的投资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603,460.11元。公司考虑目前所处行业现状、运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以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因素,为保障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提出上述2019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 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8,367,311.9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451,908.62元,当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25,030.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5,621.19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6,992,499.28元。2019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125,274.73元,由2018年度的-3,887,266.05转为正数。

因本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还处于亏损状态,同时为补充发展所需流动资金,本公司拟定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目标、盈利能力,兼顾股东近期及中长期合理回报基础上,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做出的利润分配安排。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451,908.6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125,274.73元,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服装、服饰类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服装生产、出口和消费国,却面临行业规模大但集中度低,消费市场巨大但竞争激烈的局面,市场类型属于完全竞争市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进程的持续,未来服装行业内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与此同时,随着新一轮技术创新浪潮时代的到来,也为传统服装产业的升级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开启了前所未有的技术创新融合下的新时代。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处于成熟稳定期。主要经营模式包括加工贸易(含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一般贸易和自主品牌运营。按面对市场和经营模式的不同,可分为国外市场的外贸生产加工业务和国内市场“美尔雅”品牌生产、加工和销售业务。

国外市场的外贸加工业务主要包括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和一般贸易三种经营模式。公司以强大的生产组织能力和现场精细化管理为基础,依托下属子公司外资股东在日本及东南亚地区的营销网络和订单渠道,形成了以外贸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为主的经营模式。与此同时,公司在稳步发展日本及东南亚传统市场加工贸易的基础上,还积极利用公司生产能力和外贸业务渠道拓展欧美一般贸易市场,以调整和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

国内市场“美尔雅”品牌生产、加工和销售业务,包括品牌男装、女装及配套服饰产品。美尔雅男装主要包括西服、衬衣、毛衫、T恤、大衣、休闲服及裤子等,产品定位为中高档商政男装,其中“美尔雅”西服为公司传统优势产品,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曾获“中国服装年度大奖一一品质大奖”,在公司内销中占据主要地位。其次就是“美尔雅”品牌女装,主要包括职业装、礼服、时装、休闲装四大系列,产品定位为服务职业女性,主打商务时尚女装的风格。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7,250,852.08元,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9,451,908.6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603,460.11元。公司本年度盈利主要来自出售子公司股权获得的投资收益。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公司需持有充足的运营资金。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所处纺织服装行业总体承受一定压力,同时公司处于本次新冠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湖北省,公司发展需要持有较为充足的营运资金。为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增强抗风险能力,综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提出上述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以及主营业务发展的资本开支,该部分资金的运用将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确保运营现金流稳定,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为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实现,公司需要留存资金继续投入日常经营管理,公司本次拟订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终止情形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0年4月27日,并于2020年4月28日进入清算程序。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泰达宏利亚洲债券

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03463,C类基金份额00346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0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应当直接终止本基金合同。”

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自2020年2月3日起低于5000万元,截至2020年4月27日日终,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应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本基金最后一个运作日为2020年4月27日,自2020年4月28日(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基金财产清算中的事项说明

(一)停牌证券或其他无法及时变现证券

如清算期内仍有持仓证券停牌或其他无法及时变现的证券,则本基金可能需要进行多次清算。

(二)结算备付金、保证金及应收利息

为了提高清算效率,基金管理人可以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最低结算备付金和交易席位保证金,以及清算期间产生的应收利息等,该垫付资金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收回款项、结息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五、特别提示

1、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2、投资者可以登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或拨打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698-88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20年3月28日0:00起至2020年4月24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于2020年4月24日17:00截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变更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

经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87,282,020.91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87,282,020.91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0年4月27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公证员黄彦、工作人员冀望禹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二、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4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后续安排

根据《关于变更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变更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基金费率等相关事项,在产品法律文件中进行了修改及完善,并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其他需要变更的部分也一并进行了修改。审议通过的上述事项,将于本决议生效公告之日起实施。

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决议生效公告之日一并披露修改后的《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备查文件

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2020)沪普证经字第508号];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公证书》

公 证 书

(2020)沪普证经字第508号

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六十八号九楼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委托代理人:陈珊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向本处提出申请,称以通讯方式召开的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变更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表决,现向本处申请对表决票计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审查,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处提交了包括《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在内的相关材料。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符合《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受理了上述公证申请并指派公证员黄彦、工作人员冀望禹于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六十八号十五楼(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计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

自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0:00起至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17:00止,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收到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二封(一封纸质投票、一封网络投票)。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十时十三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李莹雪、周思萌对收到的表决票进行统计,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沈潞参与了计票过程。

截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本次基金总份额为153,120,297.79份,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为87,282,020.91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57%。本次会议无效表决票0封,有效表决票二封,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87,282,020.91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100%,反对份额为0份,占0%,弃权份额为0份,占0%。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计票过程符合《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普陀公证处

公证员:黄彦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变更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3月27日,投票时间为2020年3月28日0:00起至2020年4月24日17:00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公证员的现场监督及律师的现场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87,282,020.91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7%,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87,282,020.91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监票人(基金管理人代表):李莹雪、周思萌

授权代表(基金托管人代表):沈潞

公证人员:黄彦、冀望禹

律师:姜亚萍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29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量化

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0年4月29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5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