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62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6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蒋卫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司徒尤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向全体股东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以下简称“本次配股”)。本次配股已于2019年12月25日完成配售并于2020年1月3日上市。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配售价格为8.75元。本次配股配售对象为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7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次配股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1,141,987,945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数量为342,596,383股,实际认购数量为335,111,438股。本次配股已将募集到的资金29.3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偿还购买SQM23.77%股权的部分并购贷款。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李斯龙均按照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股份。
2、与SQM股东PAMPA集团签署《续期函》
2018年12月5日,公司完成了SQM23.77%股权购买交易的价款支付和股份过户手续。SQM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44次股东大会,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提名的董事人选Francisco Ugarte Larraín,Georges De Bourguignon Arndt和 Robert J.Zatta成功当选SQM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三名董事还分别入选了SQM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司治理委员会、审计/董事委员会和安全、健康及环境委员会。天齐智利于2019年4月11日与Sociedad de Inversiones Pampa Calichera S.A.、Potasios de Chile S.A. 以及Inversiones Global Mining Chile Ltda. (三家公司以下简称“PAMPA集团”)签署了Agreement(以下简称《协议》)。本次《协议》的签署旨在双方作为SQM的股东,就未来的公司治理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在本协议中就公司全面治理、董事会继任者、董事委员会、财务报表之核对、股东对现行股息政策的支持等相关方面达成一致,有利于公司作为SQM的第二大股东与原有股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依法行使股东权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签署的《协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的重大影响。2020年3月26日,天齐智利与PAMPA集团签署了《续期函》,将《协议》有效期延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有效,如双方股东选派到SQM的董事(即本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离职(包括辞职、免职、伤残或身故等原因),另一方股东有权立即通知对方终止《协议》;双方股东同意SQM董事会于2020年3月25日提出的股息政策。
3、“18天齐01”公司债券提前兑付暨摘牌
根据《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18天齐01”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司债权存续期的第2年末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人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根据中登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8天齐01”的回售数量为2,991,640 张,回售金额为 318,011,332.00 元(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8,360张。同时鉴于本期债券剩余存量小、缺乏流动性,经2020年2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3月4日提前兑付本期剩余托管债券并支付期间的应计利息。截至目前,公司债券全部回售款项及利息已足额支付给债券持有人,公司债“18天齐01”已于2020年3月4日完成摘牌。
4、“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启动的第一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以下简称“一期氢氧化锂项目”),经公司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该项目的投资总额由3.98亿澳元调整至7.70亿澳元(按照2019年10月25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折合人民币约37.12亿元),增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该项目从2018年底启动阶段性调试以来,到2019年12月31日,均处于调试状态。2020年初,因综合考虑到公司严重缺乏海外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团队,项目调试方案论证不充分以及新设备、新工艺技术需不断优化调整等多重因素,公司认为该项目虽历经一年的调试周期,至今仍没有达到全线规模化生产状态,导致公司预计的投资目标还未实现。因此,结合当前的财务资金状况,公司决定调整一期氢氧化锂项目的调试进度安排和项目目标,放缓项目节奏。此外,在建的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以下简称“二期氢氧化锂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目前处于暂缓建设状态。鉴于与一期氢氧化锂项目具有极强关联性,公司将在有效验证一期氢氧化锂项目成熟运营的基础上,结合市场变化、公司资金流动性以及项目经济可行性等情况综合评判和调整其未来的资本金投放计划。
5、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2020年1月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 2019 年(第 26 批)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9]2033 号),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公司一直致力于成为以锂业为核心的全球新能源材料产业领导者,坚持将“向技术转型”作为公司发展战略之一。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是对公司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创新机制、引领示范作用的充分肯定,是公司综合实力的体现。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2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卫平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中国和全球领先的集上游资源储备、开发和中游锂产品加工为一体的锂电新能源核心材料供应商,公司生产的锂化工产品可广泛应用于锂电池、陶瓷及玻璃、医药、核工业、航空航天等领域。公司以成都为管理、贸易和研发中心,在四川射洪、江苏张家港、重庆铜梁及澳洲奎纳纳均设有锂化合物生产基地,同时以控股子公司所拥有的西澳大利亚格林布什矿山作为主要原料来源地,以西藏甘孜州的矿产资源作为战略储备,为公司原材料长期稳定的供应提供了保证。
公司业务涵盖锂产业链的关键阶段,包括硬岩型锂矿资源的开发、锂精矿加工销售以及锂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公司战略性布局中国、澳大利亚和智利的锂资源,具备能够大规模高效生产具有一致性、稳定性的高品质锂化工产品的产能和技术,并凭借垂直一体化的全球产业链优势与国际客户建立伙伴关系,共同助力电动汽车和储能产业,实现锂离子电池技术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公司控股的泰利森拥有目前世界上正开采的储量最大、品质最好的锂辉石矿一一西澳大利亚格林布什矿。根据Roskill2019报告,按2018年的资源量及储量以及采矿产量计算,格林布什矿场是全球最大的硬岩锂矿,2018年全球范围内该矿场的矿石品位最高且化学级锂精矿生产成本最低。公司通过控股泰利森实现了锂精矿的自给自足,可以完全覆盖公司生产锂化工产品所需的所有锂原料。格林布什矿亦生产技术级锂精矿,根据Roskill2019报告,在2012年至2018年的7年间,依据其产能和向最终用户销售商品的数量看,泰利森是世界最大的技术级锂精矿供应商。盐湖卤水型锂矿中,公司参股公司SQM主要开发的智利阿塔卡玛盐湖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卤水储量,是运营中的最高品位卤水资源。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84,061.53万元,同比减少22.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8,336.25万元,同比减少371.96%;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71.50%和107.35个百分点。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8,336.25万元,同比减少371.96%。主要原因系:(1)公司对SQM的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了分析,认为该项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经测试,对SQM计提减值准备约52.79亿元人民币;(2)2018年第四季度,公司为购买SQM股权新增35亿美元并购贷款,导致本年财务费用大幅增加,2019年度并购贷款产生利息费用合计约16.50亿元人民币;(3)锂精矿销售数量和锂化工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导致营业收入和毛利下降。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注1:按照财政部2017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于2019 年1月 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注2: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本集团采用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1)对2018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
注①:其他流动资产变动情况如下:
■
注②:短期借款变动情况如下:
■
注③: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情况如下:
■
2)对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
注3: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财务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 2019 年(首次)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注1:交易性金融资产本年年初余额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3,609,070.10元和其他流动资产理财产品转入46,000,000.00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相比,本年新设增加子公司天齐邦德,本年注销减少子公司锂业国际。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卫平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64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8日,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及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境外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进口采购和出口销售金额快速增长,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迅速增加,境外购销业务多以美元、澳元结算,日常外汇收支不匹配;与此同时,为合理利用公司整体的财务杠杆,匹配公司海外投资战略,外币贷款额不断增加,外汇汇率、利率、本外币升值、贬值等风险急剧升高。基于以上情况,为控制汇率、利率风险,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成本控制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开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鉴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交易进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公司2020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为不超过37.4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相关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澳元、港元、欧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在场内市场进行的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2、资金规模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主要使用银行信用额度,套期保值业务成本约为总额的1%-2.5%,考虑到各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的不同,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7.4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授权额度内,套期保值额度可以滚动使用),约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8.04%。
3、授权及期限: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审批本次授权有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本业务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4、交易对手: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套期保值交易违约风险: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保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从事该等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主要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建立了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该等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财务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及各子公司作为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保证公司及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并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与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以规避法律风险。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投资、筹融资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实物交割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5、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各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随着境外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除外币贷款额不断增加外,进口采购和出口销售金额快速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不匹配致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投资需求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因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六、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参照银行定价,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规模需要作出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综合评估业务开展时机和合作机构资质、专业能力后,审慎选择套期保值产品种类,有序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6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新债务重组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
4、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准则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准则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准则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67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5月7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董事/总裁吴薇女士,独立董事杜坤伦先生,董事/财务总监邹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李波先生,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封嘉玮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60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0年4月17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杜坤伦先生、潘鹰先生、魏向辉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其中,杜坤伦先生反对,反对理由:基于公司年审会计师对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本人对公司关于境外资产及股权投资管理的有效性和内控制度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存疑。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62)同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63)同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四、《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经营层严格按照董事会要求对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情况和2020年度工作安排做了详细阐述。
五、《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六、《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其中,杜坤伦先生反对,反对理由:基于公司年审会计师对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本人对公司关于境外资产及股权投资管理的有效性和内控制度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存疑。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转增、不送股。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现状,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情况下提出,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专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针对该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编号:XYZH/2020CDA20196),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其中,杜坤伦先生反对,反对理由:基于公司年审会计师对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本人对公司关于境外资产及股权投资管理的有效性和内控制度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存疑。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同时,公司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实施自查,并编制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门意见,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及专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下转696版)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