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19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 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3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7,48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07%。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0-007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70号”文《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3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8,669,200.6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7月16日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9XAA303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530,713.11元。其中:2019年7月26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3,336,000.0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3,044,339.62元。2019年7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支付其他发行费用金额7,090,233.35元,支付募集资金项目进度19,060,140.14元。
根据公司2019年8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9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 488,263.89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尚未到期的总金额共计4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已经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7月16日,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33.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以304.4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以上募集资金置换涉及金额合计638.03万元。
上述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XYZH/2019XAA30354号)。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8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1)。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 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19年 12月31日,中信建投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帐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收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0-008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10,000.00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 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70号”文《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3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8,669,200.6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7月16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9XAA303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附表1: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8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1)。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0-009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2020 年5月12日举行2019年度业绩发布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本公司现就2019年度业绩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 2020 年5月8日(周五)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xa-blt.com。公司将在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投资者可于2020年5月12日(周二)9:30一11:15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收看本次发布会。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0-010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1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七路1000号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9日
至2020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0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一楼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七路1000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七路1000号
联系电话:029-88485673-8055
联系人:崔静姝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