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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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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邵伯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颖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海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邵伯金和徐建初及其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系亲属邵辉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任何公司股份(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期间届满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锦辉机电、萧工集团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任何公司股份(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邵伯金和徐建初的其他近亲属徐远程、邵佰万、邵伯如、徐卓伟、鲁敏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任何公司股份(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其他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杨泉明、周火良、陈小勇、戴洪刚、殷健、陈美芬、陈柳瑛、庞明良、陆荣宝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任何公司股份(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期间届满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锦辉机电和萧工集团、实际控制人邵伯金和徐建初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泉明、邵辉、周火良、陈小勇、戴洪刚、殷健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间届满后两年内,其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派发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相应调整)。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若公司的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免除上述承诺的履行义务。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7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五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五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单波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6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5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要求,现将2020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0年1-3月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起临时停产,有关停产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子公司临时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吉华集团关于子公司临时停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除上述停产事项外,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之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980 公司简称:吉华集团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