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4版)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版)

注:表中加△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加#项目为外商投资企业专用;加☆项目为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适用。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2019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注:表中加△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加#项目为外商投资企业专用;加☆项目为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适用。

5.1.4-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子公司合并)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9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2019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注:表中加△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加#项目为外商投资企业专用;加☆项目为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适用。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9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会计报表附注

6.1简要说明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除因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之外,前述文件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 股东权益变动表)进行了修订,将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了“应收款项融资”,在“投资收益”项目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企业按照相关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1月1日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体现在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调整金额。

除此之外,本公司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6.2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截至报告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事项。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信用风险资产分类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无。

6.4.1.3固有业务投资品种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4前三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5 前三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情况:无。

6.4.1.6 表外业务情况:无。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3本年度新增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19年,公司信托业务转型与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公司首次担任资产服务机构发起设立的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成功落地;标准化投资设立多只净值型证券产品,把握时间窗口推出科创板打新产品,投资业绩良好;积极拓展战略性股权投资业务新模式,发起设立供应链产业基金,为公司进一步布局供应链信托业务创造条件。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托合同等文件的约定,诚实、信用、谨慎、有效地管理信托财产,严格履行受托人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因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4.3 公司净资本及风险资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公司净资本为563,751.24万元,公司开展固有业务、信托业务等占用的风险资本为318,454.96万元,公司净资本高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高于公司净资产的40%,符合《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风险控制指标。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概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关联交易方情况

6.5.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4报告期无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无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母公司口径:公司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21,82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8,441万元,增幅为46.1%。实现净利润91,93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9,138万元,增幅为46.40%。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取盈余公积9,193万元,提取一般准备金6,397万元。

合并口径:公司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43,62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7,814万元,增幅为67.37%。实现净利润108,40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3,200万元,增幅为66.25%。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取盈余公积9,193万元,提取一般准备金9,696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1月2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同意聘任王相品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28日王相品先生经北京银保监局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

2019年3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聘任曹莹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6月5日曹莹女士经北京银保监局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

2019年4月10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会同意免去祁广亚先生、谭祖愈先生董事职务,聘任唐如军先生、霍焱先生为公司董事。公司按照监管要求,2019年5月15日向北京银保监局对祁广亚先生、谭祖愈先生离任进行了报告;2019年12月18日霍焱先生经北京银保监局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唐如军先生董事任职资格正在核准中。

2019年4月10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会同意免去霍焱先生监事职务,聘任冯铁良先生为公司监事。

2019年8月30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同意免去鲍红雨女士监事职务,聘任曲刚先生为公司监事。

2019年9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聘任包恋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1月27日包恋群先生经北京银保监局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

2019年12月20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选举曲刚先生接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8.3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8.3.1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截至2019年末,公司无新增重大未决起诉案件,存续重大未决被诉案件1件,涉案金额为700万元,发生时间为2012年8月,起诉人为沈阳万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案件已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4月开庭,尚未作出判决。该案为国投集团收购公司前遗留事项,公司实际承担责任的可能性较小。

8.3.2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无。

8.4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处罚。

8.6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银保监局未对我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无。

8.8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列席了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无下属委员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和运作,符合法律规范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了各项年度重点工作;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恪尽职守,合规经营,依法管理,围绕股东会确定的年度目标审慎经营、规范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3月12日发布的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0﹞第ZG21396号、第ZG21397号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依据公司的内部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股东、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因违法、违规给公司自身和客户财产造成损失的问题。

10、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作为央企控股的信托公司和中国信托业协会理事单位,公司始终秉承“有道而正、信则人任”的核心价值观,以务实的精神、稳健的作风以及细致的服务,为客户、为员工、为股东、为社会创造最大价值。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信托公司社会责任公约》、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所有主动管理产品均实现平稳运行,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2019年荣获“优秀管理团队奖”、“年度金牌风控力信托公司”、“卓越财富管理品牌大奖”和“2019年度信托业新媒体影响力Top10”等多个重量级奖项。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将开展公益信托、慈善信托作为重要的战略方向,已成为全国领先的慈善信托业务践行者。2019年公司顺利结束“国投泰康信托2016年真爱梦想1号教育慈善信托”项目。此外,公司仍有3单慈善信托存续运作,其中“国投泰康信托·2018甘肃临洮产业扶贫慈善信托”支持甘肃临洮县扶贫开发,资助购买巨灾指数保险,有效降低干旱和强降水的负面影响;“国投泰康信托2016年国投慈善1号慈善信托”规模增加至5000万元,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群众生活改善与教育提升;“国投泰康信托2017年真爱梦想2号教育慈善信托”建设真爱梦想教室,支持全国素养教育研究和推广。

在经营过程中,公司高度重视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保护工作,高度注重风险管控,依照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原则,审慎管理信托资产,切实维护客户权益,年度内到期项目全部顺利清算,未出现兑付风险,存续项目运转良好,为客户投资理财的安全性、稳定性提供了必要保障。公司不断健全客户服务体系,以实际行动践行“普惠金融”的理念;公司高度重视客户投诉,持续完善客户投诉受理机制,客户投诉得到妥善处理;公司重视和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定期组织职业培训与相关技能培训,关心员工成长;公司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积极有效开展反洗钱、治理商业贿赂、案件防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维护社会安定和金融秩序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