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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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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张玉敏女士、汪方军及黄志亮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桂林先生、总经理项琥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亮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2 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2.1.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始创于1979年。1986年5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成立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信托投资公司的批复》(银复[1986]113号)批准,成立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信托投资公司。1992年3月,经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和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信托投资公司股份制体制有关问题的批复》(重人行发[92]字第66号)同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受让单位及更名等有关事宜的批复》批准,中国工商银行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给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后公司更名为“重庆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10月,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首批完成重新登记,同时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增资扩股至5亿元;同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批准,公司更名为“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9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更名为“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8月,经中国银监会《关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入股及股权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复[2008]327号)批准,公司于2009年1月增资扩股至6.2112亿元。2012年8月,经重庆银监局《关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等有关事项的批复》(渝银监复[2012]70号)批准,公司于2012年12月将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为注册资本,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2亿元。2015年6月23日,经重庆银监局《关于新华信托增资扩股、股权结构调整及章程修订的批复》(渝银监复[2015]62号)核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0亿元,注册资本达到42亿元。

2.1.2公司法定中、英文名称及缩写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简称:新华信托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NEW CHINA TRUST CO., LTD.

英文名缩写:NCT

2.1.3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桂林

2.1.4公司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国际互联网网址、电子信箱

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创富路3号1幢1层、5层至13层

邮政编码:400020

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nct-china.com

电子信箱:service@nct-china.com

2.1.5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人员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姜志暤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王文文

联系电话:(86)023 6558 6597

传 真:(86)023 6379 2460

电子信箱:board@nct-china.com

2.1.6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金融时报》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创富路3号1幢

2.1.7公司其他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邮政编码:100083

2.2公司组织结构

图2-1公司组织结构示意图

3 公司治理

3.1股东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6名,即上海珊瑚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珊瑚礁”)、上海纪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纪辉”)、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产业”)、北京宏达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信”)、人和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和”)、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Barclays Bank PLC,以下简称“巴克莱”)。

股东间关联关系情况:无。

表3-1 公司全部股东简要情况介绍

3.2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累计任职不超过6年。

表3-2 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独立董事基本情况见表3-3)

表3-3 独立董事简要情况介绍

3.3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员工监事2人。公司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未设立专门委员会。

表3-4 监事会成员简要情况介绍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5高级管理人员简要情况介绍

3.5公司员工

报告期末,公司职工人数为148人,公司平均年龄为38.3岁,学历分布如下:

4 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加强风险防范与化解能力,优化业务结构,最终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从而不断提高经营绩效,真正成长为优秀的金融资产管理机构。

公司秉承“珍视所托、专业理财”的经营理念,贯彻“信托为本、面向市场、勇于创新”的经营方针,以客户为中心、市场为导向,树立公司一流的品牌形象,确保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公司治理,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提升存续项目管理能力,审慎开展新业务,根据公司治理状况、风险管理水平、人才团队建设和软硬件支撑等情况,制定不同业务模式的发展规划,优化业务结构,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4.2 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1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 人民币万元

4.2.2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 信托资产运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4.3市场分析

自去年资管新规正式落地及资管新规细则出台以来,资管行业的监管框架日趋清晰,格局也逐步明朗。其中,资管细则的出台有利于资管业务的平稳转型,即有序化解长期风险,又兼顾短期经济承受能力,开启了政策边际改善的大幕。与此同时,对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也规定了适用范围、整改要求、通道业务差异化处理、明确产品嵌套等标准,同时支持信托公司开展符合监管要求、投向实体经济的通道业务。

监管机构持续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手段包括改善金融供给、优化金融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配置效率、畅通供给渠道。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是信托行业的立业之基,相较于银行,信托公司兼具灵活、反应迅速、风险偏好相对较高的特点,可快速响应实体经济中长尾客户的融资需求,高效服务实体经济,在补充传统金融薄弱环节中可发挥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家族财富快速积累,对财富传承与管理的需求巨大,家族信托发展空间广阔,许多信托公司均成立财富中心并推出家族信托办公室,积极提升品牌知名度。慈善信托作为家族信托业务的重要突破口,在监管部门和信托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正努力发展“互联网+公益信托”、“慈善基金会+公益信托”、“家族财富管理+公益信托”等创新业务模式。公益(慈善)信托或将成为信托公司盈利的独门绝技,成为特色鲜明、具有差异定位的独特风景。

4.4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三会一层”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制衡合理。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托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计委员会、IT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司不断完善尽职管理、科学激励、约束监督的治理机制。

公司内部设置了前台业务部门和中后台职能部门,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界定明确,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牢固树立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优先的发展理念,营造合规经营的文化环境。通过组织学习,公司将监管政策转化为日常业务开展的行动指引,建立员工合规手册、执业行为禁令,并持续开展合规管理、合规宣传、业务培训和专题考试,加强全员道德规范和自身素质建设,全面提升全员的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夯实内控制度的落实与执行。

4.5风险管理

在风险管理上,针对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洗钱风险、政策风险等,公司坚持独立化解、全面控制、责任追究的基本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分级防范、分级管控”的风险管理政策,不断健全科学、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坚持合规经营,实现健康发展。

董事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及政策,明确公司风险偏好,并对公司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监督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行风险管理职责,检查监督公司的财务活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经营管理层依据董事会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制定并执行具体的风险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部门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公司形成了以业务部门事前防范、风险管理部门(风险合规部、资产管理部和信托财务部)事中控制、内审稽核部事后评价为主的风险管理机制。

5 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1.2资产负债表

表5-1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5.1.3利润表

表5-2 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表5-3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表5-4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表5-5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 会计报表附注

6.1 简要说明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无。

6.2 或有事项说明

无锡汇鑫项目诉讼为无锡市任墅水泥有限公司诉我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以本公司曾作为无锡汇鑫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以抽逃出资(信托资金退出)为由对其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公司已向江苏省高院申请再审,江苏高院于2019年8月20日裁定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再审结果无法预计。

杏花村项目诉讼为江阴市金凤凰投资有限公司诉我司营业信托纠纷,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3日作出民事裁定,撤销一审靖江法院民事判决,发回靖江市人民法院重审。目前我司及原告方均已经提起上诉,二审结果无法预计。

松原博翔项目诉讼是乔东辉与吉林松原博翔房地产公司债权纠纷执行程序中,乔东辉以本公司作为松原博翔公司的股东抽逃出资为由,申请将本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松原市中院判本公司不得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无需承担诉讼费。目前吉林省高院已经将相关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诉讼结果无法预计。

重庆帝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新华信托,请求返还劣后本金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赔偿信托财产及信托收益损失,请求解任受托人。最高院于2018年10月22日裁定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执行。再审结果无法预计。

姚鑫以公司未支付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目前该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暂未开庭,诉讼结果无法预计。

卢焱以未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要求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目前该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暂未开庭,诉讼结果无法预计。

庄士凯以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等为由,要求公司向其返还2016年1月至2018年10月被克扣的工资和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目前该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尚未判决,诉讼结果无法预计。

曾国顺以未支付其劳动提成为由,要求公司偿还其展业期间未偿付的劳动提成。目前该案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一审暂未开庭,诉讼结果无法预计。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无。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1.资产风险分类情况

表6-1 资产风险分类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2.资产损失准备情况

表6-2资产损失准备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3.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情况

表6-3 公司固有业务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4.前五名自营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情况

表6-4 公司自营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5.前五名自营贷款企业情况

表6-5 公司自营贷款企业情况

6.表外业务情况

表6-6 公司表外业务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7当年收入结构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8公司信托资产的期初数和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1)主动管理型信托资产

表6-9 公司主动管理型信托资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被动管理型信托资产

表6-10 公司被动管理型信托资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情况

(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情况。

表6-1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1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1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本年度新增信托项目情况

表6-14本年度新增信托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4.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无。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表6-15 公司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关联交易”定义应以《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规定为准。

6.5.2关联交易方情况

表6-16 关联交易方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3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表6-17 公司固有财产与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信托财产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无。

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交易(信信交易)金额。

(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情况

表6-18 公司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2)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情况

表6-19 公司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无。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固有业务(自营业务)、信托业务执行会计制度的名称及颁布的年份。

公司固有业务执行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下述财政部新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一一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一一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公司于2017年起执行下述财政部新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信托业务执行会计制度的名称及颁布的年份。

公司执行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下述财政部新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

7 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表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7.4公司净资本情况

表7-3 公司净资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8 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报告期末,公司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表8-1 公司股权结构表

8.2报告期末,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

8-2 公司主要股东相关信息表

8.3报告期内股东违反承诺质押信托公司股权或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情况

无。

8.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8.4.1董事变动情况

无。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由李桂林(董事长)、项琥、李春莉、吴军安、金洪伟、魏相永、张玉敏(独立董事)、汪方军(独立董事)、黄志亮(独立董事)组成。

8.4.2监事变动情况

无。报告期末,公司监事会由刘建良(监事会主席、员工监事)、肖磊(员工监事)、王永卫、郑福成、田爱学组成。

8.4.3高级管理层变动情况

无。

8.5已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但尚未获得批准的事项

无。

8.6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址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2018年8月31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公司住所为重庆市江北区创富路3号1幢1层、5层至13层,邮编为400020。

2018年9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公司住所为重庆市江北区创富路3号1幢1层、5层至13层,邮编为400020。

上述事项于2019年5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

8.7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8.7.1本年度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重大未决诉讼案件共计6项,固有涉诉案件3项(起诉案件1个,被诉案件2个),信托涉诉案件3项(起诉案件2个,被诉案件1个)。

表8-3 公司重大未决诉讼事项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8.7.2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终结的重大诉讼事项

以前年度发生,于本年度审理终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共计2项,固有涉诉案件1项(被诉案件1个),信托涉诉案件1项(被诉案件1个)。

表8-4公司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单位:人民币万元

8.7.3本年度发生并于本年度终结的诉讼事项

无。

8.8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无。

8.9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未发生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银保监会或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况。

8.10 公司对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整改意见的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保监局对公司法人治理、经营管理、业务开展及落实监管要求情况进行了提示,公司已按照监管意见或要求逐笔开展整改工作。

8.11公司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

2019年5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对公司变更住所的事项进行了公告,公告的具体内容为:经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渝银保监复[2019]170号)核准,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由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变更为重庆市江北区创富路3号1幢1层、5层至13层,因住所变更,公司章程同时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及备案登记手续。

8.12 1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8.12.1企业公民职责履行

2019年,新华信托继续秉承“回报社会、服务社会”的理念,积极践行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的新思想,不断探索公益新模式,链接各方资源,聚焦社会痛点,开展了系列品牌公益项目,成立慈善信托,助力脱贫攻坚。同时,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公益之路,不断成长为一家有责任担当,懂得回馈社会、传递爱心的金融企业。

(一)慈善信托

继2017-2018年华恩1号等4笔单一慈善信托的成功落地,2019年,新华信托继续探索慈善信托业务,争取新的突破,创造新的亮点。2019年10月22日,“新华信托·华恩9号公益孵化慈善信托”在重庆市民政局正式备案成立,这既是全国首个公益孵化类慈善信托,也是重庆市首个可持续捐助(开放式)的集合资金慈善信托计划。华恩9号为永续信托,无固定期限,并以公益孵化的方式进行运作,初始总规模为人民币950,000.00元,由重庆市慈善总会和重庆市綦江区慈善会共同出资设立,该信托除了可将信托资金直接向符合合同约定的受益人进行公益资助外,重点将信托资金投向于与公益慈善相关的其他公益项目或主体。

此外,在已成立的慈善信托项目中,新华信托·华恩1号教育扶贫慈善信托、新华信托·华恩2号教育扶贫慈善信托、新华信托·华恩5号西藏民族教育扶贫慈善信托、新华信托·华恩6号西部生态扶贫慈善信托2019年各项慈善捐赠活动也在持续推进中,信托资金覆盖扶贫、教育、生态保护等多个领域。

(二)公益项目

新华信托通过发起成立的重庆明天公益基金会,按照“专业化、品牌化”的运作思路,紧密围绕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开展了系列大型公益项目,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和业界口碑。2019年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公益项目:

1.“青春再出发-特殊青少年帮扶与维权”公益项目

2017年3月该项目正式启动并成功试点,2018年8月,项目进入第二期扩展阶段。实施的检察机关由试点的6个检察院扩展到全市4个检察分院和26个基层院;合作社会组织由5家增加到28家;覆盖区域由6个区县扩展到全市26个区县;服务内容进一步扩大到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临界预防等领域,让越来越多的涉案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获得更为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截止2019年12月底,“青春再出发”项目累计承接案件数量525件,项目累计帮助500余名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此外,在2019年度的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和重庆市民政局联合主办的“重庆慈善奖”评选中,该项目获评“重庆慈善奖-慈善项目”。

2.“少年英才”扶贫助学公益项目

自2016年12月起,重庆明天公益基金会与共青团重庆市委合作开展为期5年的少年英才公益计划,每年资助100余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子,每年资助金额20余万元。截止2019年7月,该项目已连续3年先后资助330余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中小学生,资助60余名贫困大学生,组织150名中小学生进行视野拓展增长见识,组织60余名中小学生参加国学公益夏令营,“一对一”结对帮扶50余人。

3.“国学经典·薪火传承”教育扶贫及国学夏令营公益项目

2017年7月,与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国学院合作开展“国学经典·薪火传承”扶贫助学公益项目,为101名热爱国学的贫困学子提供资助,其中挑选了40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参加为期7天的“国学公益夏令营”。截止2019年7月,该项目已连续3年先后资助300余名热爱中华传统文化的贫困家庭中小学生,共计免费发放300余套共计2100余册国学经典书籍,先后组织120余名中小学生参加国学公益夏令营。

4.“国学润乡土”教育扶贫公益项目

该项目旨在让国学走进贫困乡村,浸润贫寒学子的心灵,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到农村。2019年3月,项目首期启动,为来自重庆黔江、巫山、石柱等14个国家重点扶贫区县的56所学校的66名教师提供了集中培训,系统的学习了《论语》八讲,即“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标准化课程。2019年3月,“国学润乡土”教育扶贫公益项目暨第一期“国学公开课”在全市13个国家重点扶贫区县、36所学校同时启动并开讲,覆盖师生10000余人次。截止2019年6月,“国学润乡土”教育扶贫公益项目已陆续举办八期“国学公开课”,参与授课的乡村国学志愿教师共计175名,累计覆盖授课人数10万余人次,并通过项目首期实施,选拔出了9所“国学教育示范学校”。该项目成功入选2019年度团中央“伙伴计划”提名项目,并获评2019年中国公益节“优秀公益项目”。

8.12.2消费者权益保护

2019年,公司为进一步夯实基础,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在遵照监管要求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措施,加大投入,持续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019年,公司通过开展六次主题宣传活动、召开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服务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整改2018年监管考评中的不足、完成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系统的搭建、妥善处理客户投诉,防范舆情风险、完成2019年度公司内部消费者权益保护考评工作、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内外部学习和培训工作、强化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对外披露与报送十个方面的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2019年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获得监管部门颁发的先进个人奖和优秀征文奖。

8.13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2019年9月25日,根据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京0115执6125号】,该院对李国勇与上海纪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冻结上海纪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15,000,000元股份额(上海纪辉共计持有公司900,000,000元股份额,占公司股权比例为21.43%),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9月25日起至2022年9月24日止。

9 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尚未发现有违法和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