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98版)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8版)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6.1.1会计报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本公司会计报表不存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情况。

6.1.2本年度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

本公司本年度无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

6.2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本公司2019年无此事项。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以下项目除特别注明外,“年初”指2019年1月1日,“年末”指2019年12月31日,“上年”指2018年度,“本年”指2019年度。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万元。

6.4.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1.1

注:不良信用风险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贷款的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应分别披露。

表6.5.1.2

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1.3

4.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表6.4.1.4

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截至期末,公司共发放7亿元贷款。

表6.5.1.5

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表6.5.1.6

注:代理业务主要反映因客观原因应规范而尚未完成规范的历史遗留委托业务,包括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

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5.1.7

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应为损益表中的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

6.4.2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 6.5.2.1

(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5.2.1.1

(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5.2.1.2

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金额

表6.5.2.2.1

(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5.2.2.2

(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5.2.2.3

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5.2.3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中海信托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于2019年12月成立“伴你成长慈善信托”,信托资金25万元,主要向重病儿童以及贫困失学儿童进行爱心捐赠。作为公司首单慈善信托,公司将专业与慈善相结合,服务民生福祉,切实承担起国有金融企业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两期中海油供应链金融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中海融供应商提供高效便捷的资金融通,解决其长期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中国海油搭建紧密联系的石油供应链生态系统。供应链金融项目的落地,使公司在这一领域实现了产品“零突破”,对日后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项目奠定坚实基础,为今后推进产融结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探索出“新蓝海”。

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本公司无因自身责任而导致信托资产损失的情况。

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截至报告期末,信托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54,042.86万元。同时,根据财政部印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发放贷款和垫款、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存放同业和其他应收款项等风险资产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期末将一般风险准备金计提至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报告期末,一般风险准备金9,084.18万元。两项合计金额为63,127.04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动用信托赔偿准备金。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以下明细表格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期初指2019年1月1日,期末指2019年12月31日。

6.5.1关联交易方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6.1

注:“关联交易”定义应以《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规定为准。上述关联交易金额系本年度固有、信托与关联方的发生额。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6.2

6.5.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6.3.1

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2

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1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本期购买60,330.00万元,清算结束72,720.00万元。。

(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2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本期购买43,545.47万元,清算结束285,286.21万元。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无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无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共实现利润总额91,680.12万元,税后净利润73,917.80万元。公司年末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7,391.78万元。2019年,公司根据相关股东会决议,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68,935.33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人数无变动,持股比例无变动,无质押公司股权或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情况。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8.2.1董事变更

2019年6月,经股东中国海油提名,公司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选举张芙雅、杨楠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田文学、刘显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张芙雅、杨楠任职资格已获上海银保监局核准。

8.2.2监事变更

2019年6月,经股东中国海油提名,公司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选举任敏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王宇凡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2020年4月,经股东中国海油提名,公司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选举金伟根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任敏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8.2.3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1)2019年3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张德荣合规总监、张悦总稽核职务,聘任张悦担任公司合规总监。张悦合规总监任职资格已获上海银保监局核准。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等事项。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8.4.1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8.4.2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期内终结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期内终结的重大诉讼事项。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2019年12月27日,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公司原副总裁魏志刚因犯受贿罪(受贿行为发生于2009年、2013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2020年2月,公司党委根据有关规定,批准给予魏志刚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8.6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上海银保监局未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披露。

8.8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1. 2019年1月,公司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颁发的“优秀发行机构”、“优秀资产管理人”奖项。

2. 2019年4月,公司第九次荣获黄浦区政府颁发“2018年度上海市黄浦区高端服务业100强企业”荣誉称号(排名第11位)。

3. 2019年6月,公司再次斩获上海证券报的“诚信托-卓越公司”称号。

4. 2019年7月,公司再次荣获证券时报的“2019年度优秀风控信托公司”称号。

5. 2019年12月,公司小微房抵贷项目获得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颁发的“2019年度上海银行业普惠金融服务创新奖”。

8.9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报告

公司始终坚持把维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切实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把好风险关,承担起了国有金融企业维护金融稳定的社会责任。自2004年以来,公司累计管理信托资产规模达到62,000亿元,未发生一笔因公司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损害委托人、受益人利益的情况,未新增任何不良固有资产。同时,公司发挥信托制度优势,成立了一批规模大、期限长的信托项目,有效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

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讲话精神,致力于缓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供给不充分问题,自2017年落地首单服务于小微金融的项目“小微之星1号”起,持续耕耘小微金融业务。2019年,公司落地小微企业主经营贷项目16个(累计21个),累计发放贷款50.54亿元,支持小微企业主6348户,业务遍及江苏、广东、重庆、河南、陕西、湖北、天津、四川等多个省市,以优质金融服务履行信托公司社会责任,有效促进了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公司深入践行央企使命和担当,积极参加上海市“结对百镇千村,助推乡村振兴”行动,与崇明区建设镇富安村党支部开展党组织结对帮扶,助力富安村实现乡村振兴,为崇明区建成世界级生态岛作出应有贡献。同时,公司积极组织“衣暖人心,旧衣捐赠”公益捐赠活动,开展“蔚蓝力量”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开展垃圾分类科普工作,切实承担起央企社会责任。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管理层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其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监事会认可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上接97版)

6.4.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表6.4.1.6

单位:万元

注:代理业务主要反映因客观原因应规范而尚未完成规范的历史遗留委托业务,包括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母公司口径、并表口径同时披露)。

表6.4.1.7

单位:万元

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应为损益表中的一级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

6.4.2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 6.4.2.1

单位:万元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 6.4.2.1.1

单位:万元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2

单位:万元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1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2.2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2.3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5.2.3

注:仅为新发行项目规模,不包括以前年度成立项目在本年度后续发行的规模。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此部分为可选项,即公司可自主决定是否披露、部分披露或全部披露)

公司坚持“投资化、中长期化、基金化、产品化”的业务战略,推动资产管理业务稳步发展;明确提出将财富管理业务作为战略业务板块,加快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公司加大在家族财富管理业务上的投入力度,积极引进专业人才、搭建家族信托办公室,2019年家族信托业务实现零突破,成立了首单“嘉和汇家族信托”。公司于2019年设立房地产研究院,发挥自身在房地产信托领域长期积累的业务优势与专业能力,提升行业能力与金融能力的融合度。公司继续推进投资化和基金化业务实践,推出多个投资项目、3个“飞鹰”系列房地产信托基金,以及基于战略房企集团客户的专项主题基金,其中飞鹰20号信托计划荣获第十二届“诚信托”评选中“诚信托·最佳房地产信托产品奖”及第十二届中国优秀信托公司评选中“2019年度优秀房地产信托计划”两项大奖。公司积极践行绿色金融,多次参加行业绿色信托专题研讨;推出绿色信托“杭工信·鸿利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在加速业务转型、持续开拓业务新领域的同时,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开展了多项慈善公益活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1)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提供人力与资金帮助。公司多年积极参与“春风行动”“联乡结村”“三服务”“百千万”和助学捐赠等活动,2019年捐赠资金超过80万元,员工志愿者服务时长近150小时。(2)持续开展爱心助学活动。6月,公司开展“六一微心愿”活动,党政工团代表把根据学生们填写的心愿单采购的礼物送往遂昌湖山乡中心小学,该项目荣获杭州市金融系统优秀公益项目提名奖。9月,公司为湖山乡中心小学13名贫困生捐赠每人1000元的爱心助学金,为江山市廿八都中心小学3名贫困生捐赠每人500元的爱心助学金。(3)公司持续关注弱势群体,在2019年推出3单慈善信托。“杭工信·阳光2号母亲微笑行动慈善信托”为贫困家庭唇腭裂及面部畸形患儿提供免费医疗救治,该慈善信托荣获杭州市金融系统优秀公益项目奖;“杭工信·阳光3号联乡结村慈善信托”用于扶持浙江省建德市洋尾片四村种植吴茱萸的低收入农户;为促进青少年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帮助孩子实现艺术梦,成立“杭工信·阳光5号教育助学慈善信托”,首批慈善资金用于采购山区学校音乐器材等教具。(4)多次组织下乡慰问。公司组织党员赴富阳场口镇华丰村、青江村开展“百千万”集中总结提高阶段回访工作、赠送慰问品,为村民新春送健康;开展“走亲连心三服务”蹲点调研、送金融服务下乡。(5)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6月,公司组织开展“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活动”宣传服务月,为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强化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6)公司积极参与中国信托业协会组织开展的绿色信托研究,2019年作为小组成员参与《绿色信托指引》制定等相关工作专题研讨,为推动绿色信托发展,推广绿色金融理念贡献力量。2019年,公司荣获“浙江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暨双爱活动先进企业”称号;被评为杭州市2018年“春风行动”先进单位;在《证券时报》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优秀信托公司评选中获“2019年度优秀风控信托公司”奖项;在《浙商》杂志、世界浙商网主办的评选中获评“2019(第十届)浙商最信赖金融机构”。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无。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

注:“关联交易”定义应以《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规定为准。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

6.5.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

单位:万元

6.5.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

单位:万元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

单位:万元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

单位:万元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无。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固有业务(自营业务)、信托业务: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于2014年新颁布的新的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母公司口径和并表口径同时披露)。

7.1.1母公司口径: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79,442万元,所得税费用19,644万元(其中当期所得税20,849万元、递延所得税-1,205万元),净利润59,798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76,904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199,028万元。

并表口径: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4,710万元,所得税费用20,879万元(其中当期所得税22,084万元、递延所得税-1,205万元),净利润63,831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87,067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213,224万元。

7.1.2母公司口径: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980万元。

并表口径: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980万元。

7.1.3母公司口径:按5%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2,990万元。

并表口径:按5%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2,990万元。

7.1.4母公司口径:按风险资产余额的1.5%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204万元。

并表口径:按风险资产余额的1.5%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204万元。

7.1.5母公司口径: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9,028万元。

并表口径: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3,224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母公司口径和并表口径同时披露)

表7.2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股东权益平均余额×100%

股东权益平均余额采取年初及各季末余额移动算术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a0/2+a1+a2+a3+a4/2)/4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人数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9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原总裁丁建萍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总裁等职务,由江龙先生代为行使总裁职权。2019年3月11日,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相关股东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2019年3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关于江龙任职资格的批复》(浙银保监复〔2019〕387号),公司聘任江龙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8.3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无。

8.4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无。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2019年5月,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管的意见》(浙银保监发〔2019〕80号),评价公司2018年积极探索资产管理和组合投资业务模式,受托管理资产规模稳步上升,资产管理能力和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项风险可控,盈利状况良好,经营总体稳定。同时,指出公司存在部分领域合规管理不到位、面临一定风险防控压力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监管要求。公司高度重视监管意见,由风险管理部牵头各相关部门,针对监管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逐一对照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截至目前,监管意见所指出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同时,公司亦通过“进一步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持续加强信用风险防控”“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夯实操作风险防控基础”“切实防范交叉金融风险”等措施,切实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并持续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资格核准(浙银保监复〔2019〕387号),公司聘任江龙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内容于2019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B019版披露。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的办公场所由杭州市江干区迪凯国际中心41层变更为杭州市江干区迪凯国际中心3801室、4101室、裙房4楼,该变更已经浙江银保监局批复同意(浙银保监复〔2019〕430号)。根据《公司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及公司实际,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关修订, 修订后的《章程》已经浙江银保监局批复同意(浙银保监复〔2019〕1028号)。上述事项均已于日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上述内容于2019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B001版披露。

8.8本年度净资本管理情况

净资本管理风险控制指标表

表8.8

8.9中国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没有发现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纪或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