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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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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独立董事程守太、王满仓、施继元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董事长高成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 公司简介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西安市信托投资公司,1986年8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系国有独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1999年12月公司增资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4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在信托业清理整顿中予以单独保留。2003年1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批准,换发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2008年1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6亿元。2009年1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批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1亿元。2011年7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批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58亿元。2011年11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整体变更并更名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5888亿元。2011年1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批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2.5888亿元。2014年3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批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3.46022857亿元。2016年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批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3.3亿元。

2.1.1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安信托)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Chang’an International Trust Co.,Ltd.(缩写:CITC)

2.1.2 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成程

2.1.3 公司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23、24层

公司邮政编码:710075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aitc.cn

2.1.4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人:董事会秘书 谷林强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陈拓

联系电话:029-87995909

传 真:029-87990856

电子信箱:chentuo@caitc.cn

2.1.5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金融时报》《证券时报》

2.1.6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24层

2.1.7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6层

2.1.8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住 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云图中心十五层

2.2 组织结构

3.公司治理

3.1 股东

3.1.1公司股份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表3.1.1

注:1.上海淳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投资服务中心和西安广播电视台为事业单位,其注册资本为开办资金。

3.2 董事、独立董事

3.2.1董事

表3.2.1

注:上表“选任日期”为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时间。

3.2.2独立董事

表3.2.2

注:上表“选任日期”为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时间。

3.3 监事

表3.3

注:周文革先生、田洪涛先生、衡春妮女士和刘朵女士的“选任日期”为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时间;刘静女士和刘斌先生的“选任日期”为第三届监事会成立日期。

3.4 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注:上表“选任日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时间。

3.5 公司员工

表3.5

4.经营管理

4.1 经营目标、经营方针、战略规划

4.1.1 经营目标

公司的经营目标是以有效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出发点,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财富保值增值需求为核心驱动,以合规经营为基本原则,充分发挥信托功能优势和专业特长,不断做强做精信托主业,把自身打造为一家真正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的稳健发展。

4.1.2 经营方针

公司坚持创新、进取、专业、务实的企业文化,以全面满足客户的投融资需求为目标,以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为着力点,以增强风险控制能力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通过持续推进业务和产品创新,不断完善产品和客户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专业、诚信的综合金融服务。

4.1.3 战略目标

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为做“高净值客户的最佳金融生活服务商”。公司将通过打造“六纵六横”来实现上述战略目标。六纵是指六大业务条线,分别为投行业务、资本市场、股权投资、创新业务、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六大条线旨在通过聚焦细分市场,实行专业化运作,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及服务。六横是指六大区域,分别为华北、华东、华南、华中、西南、西北。六大区域旨在深耕区域资产和资金,实行综合化经营和特色化并举。通过做大做强六纵六横,实现专业化和高效化,快速响应市场需求,获取高附加值业务,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2 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情况

表4.2.1

4.2.2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情况

表4.2.2

4.3 市场分析

4.3.1 影响本公司业务发展的有利因素

2019年在信托行业回归信托本源、服务实体经济、强化主动管理能力的大趋势下,公司积极通过业务转型紧跟行业发展新形势。一方面,随着“资管新规”及其配套实施细则逐步落地,信托资金配置向实体经济领域倾斜,公司主动管理能力持续加强,业务结构转型初见成效;另一方面,在“资管新规”明确信托行业回归信托本源的要求下,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家族信托、慈善信托、国际业务等未“受限”的信托业务逐步成为信托公司业务转型发展的重点,也将为公司带来稳定的利润增长点。与此同时,随着国家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规范“P2P”等非持牌财富管理机构,为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展业环境。

4.3.2 影响本公司业务发展的不利因素

2019年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实体经济去杠杆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资本市场不确定性增加,为信托行业发展带来一定压力。一是现阶段仍处在资管新规新政的过度期,公司一方面要做好存量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同时也要主动向资管新规新业务过度,短期与中长期的转型发展压力剧增;二是在逆经济周期环境下部分行业风险逐步暴露,为信托公司开展业务以及期间管理带来了较大的风险,公司业务风险的甄别、管理、处置难度变大;三是当前资管市场同质化竞争加剧,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等其他类信托业务也均应纳入信托行业范围,未来信托公司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同业竞争挑战。

4.4 内部控制

4.4.1 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按照《公司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各司其职,各治理主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相互合作、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了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科学、高效地决策、执行和监督。

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保证经营合法合规;有效整合资源,确保经济、高效地实现公司目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做到有规可循;保障各项业务有序进行、信息传递畅通无误;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及财务报告质量。

公司重视并积极培育内部控制文化,强调内控建设人人有责。公司从控制环境、制度文化、行为准则等多层次、全方位营造内控优先的管理理念,通过咨询、培训等方式,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管理措施;通过制度规范、宣导教育、考核激励及全员问责等多种方式,倡导营造良好的内控文化氛围,保障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4.4.2 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一直重视内控体系建设工作,不断优化完善内部控制措施。2019年,公司探索将合规风险、内控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及反洗钱风险管理闭环贯穿在信托业务全生命周期,建立一套符合COSO整合框架等国际惯例和监管底线性要求、具有信托特色的管理体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已进入实质性阶段,完成了现状诊断、合规内控体系工作方案设计、基础数据库的构建等关键性基础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及发展战略调整,不断对合规内控管理体系进行优化完善。

4.4.3 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在与外部信息交流方面,一是根据监管相关要求及时报备业务方案,汇报公司管理、经营情况及监管政策执行情况;二是与其他相关政府机构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通过拜访、微信联络群等方式,积极促进了信息的沟通;三是树立良好外部形象,通过公司官网及时更新和发布了公司动态、产品推介、信息披露等方面信息;四是借助公司内刊《信长安》向客户及合作伙伴传递公司声音。

公司在内部信息交流方面,一是通过总裁办公会、季度工作会等各种会议和行业业务动态及信托业务月报、风险信息快报、工作周报等各种内部文件,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并快速解决业务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二是通过公司OA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交流的便利性、保密性。

4.4.4 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建立了多层次的内控监管体系:监事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检查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审计部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督导落实整改。

4.5 风险管理

4.5.1 风险管理概况

根据发展战略,公司以“顶层设计”理念为核心,秉持“夯实基础、行稳致远”的风险管理工作策略,持续深化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以优化风险管理体系为基石,以推动业务创新转型为目标,以服务业务发展为出发点,强化受托履职管理,提升主动管理能力。适时调整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升级重塑风险管理流程,加强风险管理团队建设,不断提升公司整体风险管理体系的层次和质量;通过持续优化风险管控政策,丰富和创新风险管控工具,加强业务全流程的风险监督和管控,平衡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关系,全面提升资产质量。引导和支持业务部门稳健开展传统业务,依托自身资源禀赋,逐步创新转型,切实做好风险引领市场的工作。

一是初步完成“矩阵式”风险管理布局。公司坚持风险引导市场理念,推行实施派驻制风险管理,以“嵌入式”风险管理模式支持业务稳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三大区域审批中心相继落地,“矩阵式”风险管理布局进入实践阶段,通过前移式风险管理,更加贴近市场,提升风险管理质效。

二是推动“四位一体”的合规内控管理体系构建。通过引入外部专业咨询机构,对公司合规内控管理中的问题进行诊断,建立一套符合符合国际惯例和监管底线性要求、具有信托特色、涵盖合规管理、内控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和反洗钱管理“四位一体”的合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业务操作行为,实施业务前中后台分离,保持内部各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和平衡,助力公司构建标准化、现代化内控合规体系。

三是建立全链条深度投后管理体系。基于公司主动管理项目期间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问题,构建以经营风险为导向,契合长安信托特色的投后管理体系。以“标准化+差异化”与“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模式为支撑,深入业务实质风险管理,针对传统债权业务、不动产投资业务、标品业务、股权业务等各类业务,搭建了全面监控体系框架,以实现项目全流程、全员工、全品类、全风险、全覆盖目标。

四是搭建风险项目资产保全体系。通过多层次的制度建设,针对风险资产管理中涉及的处置清收、案件管理、绩效考核等层面初步形成体系闭环。

4.5.2 风险状况

4.5.2.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约所造成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在信托贷款、资金回购、后续资金安排、担保、履约承诺等交易过程中,借款人、回购人、担保人、保管人(托管人)等交易对手,不能或不愿履约而使信托资产或固有资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4.5.2.2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价格或利率波动而导致的对金融产品或其他产品的资产价值产生负面波动,主要表现为因市场价格,如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等的不利变动而使公司信托资产和固有资产发生损失的风险。

4.5.2.3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公司信息系统还不够全面,内控程序和结构还不够完善,以及人员操作不规范和责任心不强等造成损失的风险。

4.5.2.4 其他风险

其他风险主要是指公司业务开展中的法律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人员道德风险等。

4.5.3 风险管理

4.5.3.1信用风险管理

2019年,公司持续完善信用风险的管理架构,主要从业务准入、期间管理和兑付管理三个环节进行严控,提升整体风险管理质效。

1.业务准入环节。一是结合内外部经济形势的研判,适时调整风险管理政策。公司陆续出台了投行类业务、证券投资业务、股权投资业务、创新类业务等业务风险管理政策,涵盖了公司开展的全部业务领域,并持续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业务开展实际,适时对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二是打造房地产业务政策体系,实施名单制管理。在深入研究房地产行业特征的基础上,以资金链安全性为重要考量因素,构建了基于定量与定性两方面的房地产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专门制度和配套准入名单,针对房地产客户准入实施差异化管理。三是通过制定政府平台业务区域合作清单、房地产业务额度清单,并按时更新,加强区域、行业、交易对手限额管理,防范集中度风险。

2.期间管理环节。一是基于对监管导向与市场趋势的实时监测,按照“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的监控思路和工作重点,强化风险监测手段,初步建立了基于风险分层的标准化管理规范,制定不同风险监控等级业务针对性监控措施;二是加强重点业务、重点区域专项风险排查;三是按照合理的计量手段对信托项目的风险等级、风险承担情况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估,按照差异化管控思路对监控项目进行动态分类管理;四是持续加强项目监控力度,提升监控能力,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丰富风险化解手段,保障公司存续业务风险可控性。

3.兑付管理环节。一是修订和完善兑付管理制度,提升兑付管理工作标准化、常态化、精细化水平;二是针对项目不同到期时间段,实行不同兑付管理措施,做到兑付管理全覆盖;三是区分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重点项目,从多个维度、不同视角对业务风险进行交叉检视;四是对于预判具有较大风险预警的项目,制定“一户一策”化解方案,使风险化解工作责任到人,按周、按月跟进方案落实情况,评估方案可行性,针对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障碍及新情况,及时讨论、研究和调整,加强风险化解条线各部门沟通协作,推进风险处置前置介入,争取风险化解时间和空间。

4.5.3.2 市场风险管理

公司不断提高市场风险的管理能力。一是在项目投资方案的设计和审查中,抓住大类资产配置的核心风控逻辑,遵循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原则,限制单一资产集中度,限制高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限制对冲策略的风险敞口;二是产品运行期间,强化了专业化分工管理,建立中央监控平台,通过日常监控、预警提示、流动性风险监控、道德风险监控、后续事项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资类业务风险管理,监督和防范金融风险。

固有资产层面,不断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加强流动性管理,科学安排所投资产到期日,保持固有资产的高流动性,促进固定收益类投资分散化。严格盯市,跟踪净值变化,做好投资产品的期间管理;落实预警、减仓、平仓等措施,严格流程管理,避免合规及操作风险。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增加资金来源,备足流动性储备,避免流动性风险。

4.5.3.3 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持续落实监管规定及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策略,以内控体系为基础,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优化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加强事后审计及监督,强化责任追究,提升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及水平。

一是积极论证、持续推进合规内控体系的建设与实施,公司合规内控体系是通过吸收借鉴银行业成熟且优秀的管理经验,将合规风险、内控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及反洗钱风险管理闭环贯穿在信托业务全生命周期,建立一套符合COSO整合框架等国际惯例和监管底线性要求、具有信托特色的合规内控管理体系。合规内控体系建设项目经充分论证与初步实施,截至报告期末已经完成了现状诊断、合规内控体系工作方案设计、基础数据库的构建等关键性基础工作。后续将启动具体工作方案的实施,逐步推进合规内控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的选择与立项开发。

二是积极开展市场乱象整治、资管新规整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项整治工作,加强案防管理、评级管理、关联交易、授权管理、制度及流程管理等各项日常合规内控管理工作,提升全员日常合规意识,降低操作风险。

三是加强风险信息系统建设,针对普惠金融等业务,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信息服务机构和系统等方式,提升信息风险管理水平。

四是加强对各部门操作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通过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跟踪整改,不断完善操作漏洞,提升管理的质量。同时,加大对发现的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制度执行,对操作犯规行为起到警示作用。

4.5.3.4 其他风险管理

公司全面加强员工风险日常管理,丰富员工道德风险、案件风险排查渠道,更加有效地对员工层面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判和管理。此外,切实加强员工的日常沟通和教育,通过例会、座谈、约谈等方式了解员工动态,引导树立全员合规意识,规范业务程序和操作要求,实现人员层面风险的常态化管理。

4.6 净资本管理

2019年末,公司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为:净资本5,080,065,588元,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3,717,424,223元,净资本/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137%,净资本/净资产为68%。2019年,公司积极调整优化资产和业务结构,净资本各项监管指标均达到监管要求。

4.7 消费者权益保护

2019年,公司按照监管机构要求,根据全年工作计划部署,认真贯彻消保理念,加强内部配合协作,不断夯实管理基础,提高消保工作成效。

在制度建设方面,结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内部考评、客户投诉、信息披露等制度,进一步健全消保工作制度体系。

在产品准入方面,公司加强了对投资者需求和发行市场的了解,将投资者的真实需求作为项目评审工作的重要考虑因素。在产品推介销售环节,按照项目决策流程和信托合同准确撰写推介材料,召开推介会,使理财师在产品销售前充分了解产品相关知识,做到专业推介,切实执行“一区双录”操作要求,同时规范开展对双录文件的质检、资料保存、客户信息保护及查阅等工作。在产品期间运营环节,加强期间监控管理,创新监控排查的方式方法,全力维护消费者资金安全,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要求,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在金融知识宣传方面,陆续组织了“3.15消保教育宣传周”“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月”“金融知识普及月”等活动,同时承办了中国信托业2019投资者教育活动。在开展丰富有趣的线下活动的同时,一方面,充分发挥线上活动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开展了消保好声音专题访谈、消保知识竞赛等亮点活动,及全民冲顶答题、守住钱袋子答题有礼、金融知识普及月等你来挑战等互动游戏,创新活动形式,提升群众参与度;另一方面,借助互联网传播范围更广的优势,多媒体平台同步宣传推广,涵盖了投资时报、今日头条、新浪网、凤凰网等二十余家主流网络媒体。因在宣传活动中表现突出,公司被监管机构评选为先进单位,并予以通报表扬。

在消保培训方面,公司开展了“全员消保战,夺冠我最行”首届消保知识竞赛活动,并通过现场直播方式,打造为“内训+外部金融知识宣传”叠加新模式,增添了活动的趣味性和互动性,提高了金融知识对外的普及输出效能。同时,公司参加了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举办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研修班和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举办的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处理技能培训班,学习客户投诉案例和处理方法,提升消保业务能力。

4.8 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秉持“长安心、百年业”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始终坚守着对股东的回报之心、对客户的诚挚之心、对员工的关爱之心、对社会的奉献之心,坚定履行受托责任、经济责任、员工责任、环境责任等,坚持把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作为实现战略愿景的重要路径和依托。2019年,公司在诚信纳税、服务实体经济、公益慈善事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

公司始终以国家利益为重,在谋求自身稳健、创新发展的同时,恪守诚信之道,合法经营,坚持依法按时缴纳税款、积极履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连续多年被税务机关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树立了诚信纳税的良好企业形象和品牌信誉。

公司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2019年,公司新设立慈善信托3单,截止2019年末,共存续慈善信托12单,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公司一直以来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在日常运营中,通过采用先进成熟的信息化技术,推行无纸化办公和低碳会议,在员工中,提倡绿色出行、绿色生活,努力实现多领域的绿色环境。同时,公司主动发挥信托功能优势,积极推进绿色信托。

经过多年的实践累积,公司已经形成了以自身专业化的金融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信托产品为驱动的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特色,并保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塑造了负责任的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品牌形象,成为推动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力量。

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工作的详情见随后在公司官网披露的《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社会责任报告》。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 自营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igema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希会审字(2020) 0746号

审 计 报 告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袁蓉

中国 西安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洪雄

2020年4月28日

5.1.2 资产负债表

5.1.3 利润表

5.2 信托资产

5.2.1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

5.2.2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6.会计报表附注

6.1 简要说明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无。

6.2 或有事项说明

无。

6.3 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无。

6.4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 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 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 表6.4.1.1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不良率按行业评级公式计算。

6.4.1.2 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贷款的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应分别披露。

单位:万元 表6.4.1.2

6.4.1.3 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 表6.4.1.3

6.4.1.4 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单位:万元 表6.4.1.4

6.4.1.5 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表6.5.1.5

6.4.1.6 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无。

6.4.1.7 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单位:万元 表6.4.1.7

6.4.2 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 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 表6.4.2.1

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 表6.4.2.1.1

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 表6.4.2.1.2

6.4.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数量、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1.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万元 表6.4.2.2.1

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万元 表6.4.2.2.2

3.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万元 表6.4.2.2.3

6.4.2.3 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单位:万元 表6.5.2.3

6.4.2.4 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公司在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环境下,按照资管新规过渡期内各项要求,逐步深化创新业务、特色业务的发展。2019年,公司家族信托、资本市场业务、国际业务、慈善信托等创新业务亮点深化发展。一是家族信托业务规模稳居行业第一梯队,不断深挖客户需求,推出了可定制化产品服务;二是公司进一步厘清资本市场业务发展思路,通过成立资本市场事业部的模式,为长期开展资本市场业务奠定基础;三是国际业务管理能力加强,公司充分发挥国际业务团队专业管理能力,依托现有外汇额度资源,为客户提供了丰富的境外资产配置;四是积极开展慈善信托充分发挥服务型信托产品功能,助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6.4.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信托资产的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无。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单位:万元 表6.5.1

注:关联交易是指信托公司以自有资产、信托资产为关联方提供投融资等服务,或以担保等方式为关联方融资提供便利的业务。关联交易的统计范围应基本与银监会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范围和口径一致,也可增加为关联方提供咨询等其他非投融资类业务服务的信息。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

6.5.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单位:万元 表6.5.3.1

6.5.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单位:万元 表6.5.3.2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单位:万元 表6.5.3.3.1

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单位:万元 表6.5.3.3.2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未偿还的关联方款项是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欠款792.56万元,是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该欠款主要用于补充其营运资金不足,逾期时间在10年以上。

6.5.5其他需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以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出资分别与深圳前海中证长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湖北长江德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信托项目共计12 个。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固有业务(自营业务)、信托业务执行会计制度的名称及颁布的年份。

本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财务报表均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以及财政部后续修订或颁布的各项新准则。

本公司编制的固有业务财务报表反映了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单位:万元 表7.1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按照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1,456,743.97元;

2.按照5%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25,728,371.98元;

3.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计提一般风险准备4,062,833.72元;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预案,股东大会决定。

2019年末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627,265,470.29元。

7.2 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信托报酬率=信托业务收入/实收信托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及各季末余额移动算术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a0/2+a1+a2+a3+a4/2)/4

7.3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揭示

8.1 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8.2.1 董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4月11日,公司董事张金顺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辞呈,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8.2.2 监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3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4月12日,公司董事会批准张金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裁职务。

8.3 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8.4 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2019年,公司以前年度存续执行案件及诉讼案件共计9宗,标的金额合计为255,650万元,全部为信托业务项下,公司申请法院执行融资方、担保方的案件,分别为信集楼俊(120,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及违约金等)、信集东绒(2)(8,20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宁集启成(30,00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信集志高(30,00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信集艺投(8,15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信集万福(30,00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信集锋威(6,50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信集金业(17,80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信集镁二(5,00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

本年公司新增执行案件3宗,诉讼案件5宗,标的金额合计为346,516万元,全部为信托业务项下,公司申请法院执行或起诉融资方、担保方的案件。其中,执行案件分别为宁信集创智(2)(13,50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信集中龙(6,216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宁集海岸(13,00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诉讼案件为宁集山物(12,00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宁集宏图(30,00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信集丰盛(95,00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信集东部(160,00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权集成安(16,80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

2019年,公司被诉案件主要为信集楼俊项目系列案件,涉及金额合计82,192万元。

2019年,稳健21号收回9,800万元、信集东绒(2)收回210万元、宁集山物收回3,370万元、信集东部收回130,000万元。

8.5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1次,处罚方式为罚款。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发生。

8.6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检查意见的整改情况

中国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及四川监管局对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公司高度重视,积极主动进行信息反馈、问题解释、情况说明及档案资料提供等。报告期内,未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现场检查意见。

同时,公司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提示意见,组织开展了案件防控、异地推介及普惠金融、资金池信托、新三板等业务的自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有序推进落实各项监管意见。

8.7 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8.7.1 鉴于公司章程修订,2019年1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第310版刊登《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8.7.2 鉴于公司总裁变动,2019年4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第126版刊登《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裁变动的公告》。

8.7.3 鉴于公司章程修订,2019年11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第52版刊登《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8.8报告期内股东违反承诺质押信托公司股权或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情况

无。

8.9已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但尚未获得批准的事项

无。

8.10 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合法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所开展的业务经营活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履行职务时有违法违规、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9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