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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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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2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2019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该指标须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核准为准),公司拟对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限制性股票2,8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楼定波、董事王冰先生、公茂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公司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5,999,989.16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2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0-021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点30分在上海虹桥商务别墅43号楼1楼会议室(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43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有效表决票3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东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后,对公司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9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821,212.7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3,412,465.6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67,549,103.64元,截止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的利润为-118,836,638.03元。由于可供投资者(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因此公司拟定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支付给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2019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2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60万元)。同时,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2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业绩承诺审计费用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申请陆拾亿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结合公司投资战略部署及资本运作等业务的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申请2020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陆拾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申请陆拾亿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获取融资支持,使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独立、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减轻母公司为其提供营运资金的负担。根据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9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2020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0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严东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908.38万元(包含截至 2019 年12月31日的利息与理财收益258.9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2019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该指标须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核准为准),公司拟对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限制性股票2,8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对公司编制的2020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公司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5,999,989.16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0-022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申请陆拾亿元

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申请陆拾亿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结合公司投资战略部署及资本运作等业务的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2020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陆拾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独立、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此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已使用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总计人民币354,423.73万元,其中:人民币291,000万元,美金8,000万元,港币8,500万元;(2019.12.31日美元汇率6.9762,港币汇率0.89578)已使用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237,242.01万元,其中:人民币220,613.54万元,美金2,383.6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96,112.45万元、美金2,383.6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109,501.09万元,信用证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宁波银行上海分行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

2. 浦发银行上海分行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112.45万元

3.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0,000万元

4. 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1,000万元

5. 北京银行上海分行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0万元

6. BCDC流动资金借款美元338.01万元

7. EQUITY BANK流动资金借款美元848.84万元

8. RAWBANK SA流动资金借款美元1,196.75万元

9. 恒丰银行上海分行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3,501.09万元

10. 北京银行上海分行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5,000万元

11. 华夏银行上海分行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8,000万元

12. 南京银行上海分行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0,000万元

13. 宁波银行上海分行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25,000万元

14.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58,000万元

15. 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信用证人民币15,000万元

二、资金及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分析

由于公司目前处于业务稳定增长期,为保证公司未来业务可持续发展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保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已建立的良好、互惠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计划2020年拟使用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为陆拾亿元人民币,具体将用于以下项目:

1、为了继续巩固公司整体在矿产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提升公司在开发利用国内外有色金属资源方面的影响力,构建起先进的全产业链,不断完善并扩大公司在矿产资源的开发、生产、销售等各领域中的规模,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公司计划在2020年继续提升矿产行业的业务量,该行业属于规模经济,在具体经营流转中对资金需求量大。

2、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对业务发展提出新的战略规划,在夯实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由公司具有多年贸易、金融、财务经验的业务骨干组成贸易团队,拟在2020年加大开展黄金、白银、铜、镍、铝、锌等贸易品种,新增橡胶、锰、铬等实物贸易品种,显著增大贸易规模并形成稳定的客户群,同时加强贸易平台建设及风险控制,为做大做强贸易产业打下坚实基础。贸易平台的发展对流动资金有较大的需求。

3、公司核心资产位于刚果(金),公司在整合 SMCO 现有矿产资源前提下,稳步推进老铜线技改及氢氧化钴工程建设,氢氧化钴生产线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已经进入试生产运行工作,公司可依据市场情况随时安排生产。新建硫酸厂(三、四期)工程,新增硫酸产能可在满足技改后硫酸需求的同时实现硫酸的对外销售,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点。公司积极推进开展生产探矿工作,为保障SMCO生产所需矿石原料以及增加公司矿产储量打下一定的基础,此外,公司拟通过矿山租赁及收购等方式进行资源储备。项目正式投产后供应链环节流动资金有一定需求。

4、奥尼金矿复产工作稳步推进,2019年通过奥尼金矿全体管理团队和员工的齐心协力与团结合作,成功完成了井壁加固工程、矿石主要设备技改升级工程以及井下资源勘探验证项目等工作,更为2020年的进一步安全生产、大幅度提高产量和品质提供了保障。随着奥尼金矿逐步完成复产工作并实现达产,奥尼金矿将成为公司重要的盈利增长点,公司的资产规模将大幅提升、盈利能力将大幅改善。奥尼金矿开发及贸易等业务均有一定资金需求。

5、为公司贯彻“产业加金融、投资加并购、内生式增长加外延式扩张”的发展路径,围绕战略需求,制定相应的融资策略;发展新型融资工具,利用海内外资源扩展融资渠道;完善投资流程和团队建设,积极探索投资机会。针对各类并购、投资项目进行融资,做好直接融资工作,做好资金计划以确保生产及贸易用款,实现业务模式多元化发展。按照2020年预算和整体战略布局,完成各项融资业务,实现短期投资目标。布局金融产业对流动资金有较大的需求。

综上所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董事会申请2020 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陆拾亿元人民币,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同时申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计划财务部具体负责办理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各项工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也将及时向董事会通报资金使用情况。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0-023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投资计划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自有资金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等,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应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同时,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内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2020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具体计划

(一)2020年度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委托理财投资的额度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授权期限

期限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3.委托理财投资要求

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产品包括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等,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

委托理财投资业务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具体操作。申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委托理财投资业务的审批。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产品包括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等,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

(三)风险控制分析

1. 公司已在公司制度中,对委托理财投资操作规则、风险控制等做了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受托方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闲置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 公司内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投资办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对委托理财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券商、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

五、截至年度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公告编号:临2020-024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欣资源”)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结项。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908.38万元(包含截至 2019 年12月31日的利息与理财收益258.9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31号)核准,鹏欣资源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西藏智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风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逸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1,183,431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9,999,991.9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138,215.9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6,861,776.0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2月23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17)230003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披露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规定的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5年12月31日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4936元折算后的取整值(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对应的孙、子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6.53万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有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7)230060号)。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7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

2018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19年6月26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70,000.00万元,实际使用72,748.14万元。其中“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项目已完成,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908.38万元(含利息与理财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四、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系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的节余。同时,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908.38万元(包含截至 2019 年12月31日的利息与理财收益258.9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此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作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且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鹏欣资源本次结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0-025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

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欣资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标的资产宁波天弘益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天弘”)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备案登记事宜已于2018年6月7日办理完毕。

一、标的资产涉及的业绩承诺情况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2018年至2024年,业绩承诺期内的累计承诺净利润依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专字(2017)230068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为基础进行确定。根据2017年公司与姜照柏先生、姜雷先生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姜照柏先生、姜雷先生向鹏欣资源承诺:若宁波天弘2018年至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累计净利润低于194,386.08万元,则向鹏欣资源承担补偿义务,鹏欣资源有权以1.00元价格回购姜照柏先生、姜雷先生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相应股份。

二、宁波天弘2019年实现的净利润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标的资产宁波天弘益华贸易有限公司的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304007号《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宁波天弘2019年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065.37万元,与承诺利润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标的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5,065.37万元,未达到盈利预测水平。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0-026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该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客观公正、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且该等关联交易在公平合理、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楼定波、姜雷、王冰、张富强、公茂江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该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正常经营需要,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具体内容如下: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包括:

1、向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鹏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办公用房。

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定价原则。

2、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定价原则。

3、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闵行分公司向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定价原则。

4、上海鹏岩地质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勘探服务。

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定价原则。

5、上海鹏晨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定价原则。

6、向上海北沙滩置业有限公司采购商品。

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定价原则。

7、向纽仕兰新云(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

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定价原则。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鹏岩地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晓伟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绿化镇富华路79号16幢2215室(上海绿化经济开发区)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地质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水文地质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上海鹏晨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雷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5楼B单元

成立日期:2017年3月1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科技、智能科技、节能科技、健康科技、网络科技、农业科技、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创意服务,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企业登记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物业服务,代理记账,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雷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联航路 1515号301室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4日

注册资本:375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在闵行区浦江镇 533 街坊 5/3 丘地块内从事工业厂房、公建及附属设施的开发、建造、租赁、销售、物业管理及仓储;电子元器件生产、组装、 研发,销售自产产品;会议展览展示(主办承办除外),市场营销策划(广告除 外),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登记代理,国际经济、科技、环保、物流 信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上海鹏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照柏

住所:崇明工业园区秀山路 65 号

成立日期:1998年10月16日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 的销售;本核准经营范围内信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毅敏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秀山路 65 号

成立日期:1997年01月1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设备维修,保洁及绿化服务,停车场(库)经营, 资产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咨询,房地产 经纪,餐饮企业管理(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体育场馆管理,健身服务,日 用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闵行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庆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6幢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设备维修,保洁及绿化服务,停车场(库)经营, 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餐饮企业 管理(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上海北沙滩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毅敏

住所:上海市榆林路75号底层A

成立日期:2006-05-25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纽仕兰新云(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文灏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1层

成立日期: 2015-10-0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金融信息服务(除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食品流通,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百货零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公司和上海鹏晨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公司和上海鹏岩地质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公司和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公司和上海鹏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公司和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公司和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闵行分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公司和上海北沙滩置业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公司和纽仕兰新云(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0-027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资源”或“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使2020年计提折旧减少额约7322万元,假设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在2020年度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增加2020年度净利润为7322万,增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309万元(最终影响数以公司定期报告所披露的金额为准)。

●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位于刚果(金)的SHITURU MINING CORPORATION S.A.S,其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中原预计可使用年限主要基于自有矿山开采寿命预计,现公司调整SHITURU MINING CORPORATION S.A.S的商业模式,通过增加外购矿石投入,减少自有矿石使用,从而延长了自有矿山开采寿命,相应固定资产经济寿命得到同步延长,且资产实际使用寿命也较原先预计寿命延长。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接近,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可靠、更准确,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二)变更方案及日期

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具体方案如下:

(三)变更履行的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公司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使2020年计提折旧减少额约7322万元,假设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在 2020 年度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增加2020年度净利润为7322万,增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309万元, 最终影响数以公司定期报告所披露的金额为准。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核公司资料后,发表如下审核意见:鹏欣资源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等相关规定编制,未发现后附的专项说明所述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或者存在重大的不合理之处。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的真实情况,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作出的,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后将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0-028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情况概述

1.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变更。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本公司实际情况,为更准确、合理地计量公司大宗商品贸易类销售收入,使会计政策更符合本公司实际业务特点,自2019年起,对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中关于大宗商品贸易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做如下变更:

变更前大宗商品贸易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

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按全额法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变更后大宗商品贸易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

(1)对于融资类大宗商品贸易,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按净额法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并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可比期间。

(2)对于除融资类大宗商品贸易外的商品贸易,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按全额法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上述新收入准则的颁布、修订,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上述贸易收入会计政策变更自2020年1月开始执行,并对以前年度可比期间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履行的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新准则的规范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融资类大宗商品贸易全额法改净额法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9 年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追溯调整后对各期留存收益均无影响。

该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2020-029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880,00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4.11元/股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该指标须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核准为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合计2,88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11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和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示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5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7年9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10,00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为1,891,366,862股。

7、2018年3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储熠冰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9月10日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已于2018年9月18日予以注销。

8、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8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计3,920,000股股份已于2018年10月26日上市流通。

9、2018年11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金嵬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8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4月11日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已于2019年5月17日予以注销。

10、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合计2,88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8月21日完成注销。

11、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 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该指标须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核准为准),公司拟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合计2,88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19 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将对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11元/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3.95元/股,2019年央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为1.50%,计息期间为2017年9月8日至2020年4月28日共计963天)回购数量为合计2,880,000股。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1183.68万元。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三、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9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该指标须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核准为准),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限制性股票2,8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2,880,000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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