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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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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1版)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修改条款见后附附件5:《〈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内容》,修改后的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0年修订)》。

二十九、《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6月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并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27。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内容

公司现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如下修改,以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

附件2:《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内容

公司现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如下修改,以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

附件3:《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内容

公司现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如下修改,以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

附件4:《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修订内容

公司现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如下修改,以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

附件5:《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内容

公司现拟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如下修改,以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

■■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0-013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在海尔信息产业园创牌大楼中11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培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1、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并列席了年度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并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年度内有关情况进行了审核。

2、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的决策审批程序等进行了监督,通过列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履行了监督职责,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从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广大股东合法权益的立场出发,认真审核了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认为其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股东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定价原则执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进行有关关联交易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交易的进行方式是公平、合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审阅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其真实、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及效果。

(五)监事会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等事宜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阅了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四期持股计划,认为公司本期持股计划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能够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审议本期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期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违规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审核意见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后,我们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截至提出本意见时,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计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承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5元(含税)。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建设、对外投资、研发投入和日常运营,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的回报投资者。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8。

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4日出具的《关于核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00,749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之一“布局‘一带一路’,海外新兴市场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中的俄罗斯滚筒洗衣机制造基地项目和越南滚筒洗衣机制造基地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生产规模得到提升,配套流动资金投入加大。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前述两个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9,70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不超过3,5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尚在前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公司拟将前期已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2,969万元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十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用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临2020-023)。

十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受托管理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履行海尔集团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问题的承诺,公司与海尔集团于2015年12月22日签署了《海尔集团公司与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约定海尔集团将其持有的承接彩电业务的主体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托管资产”)委托公司进行经营及管理,委托经营及管理托管资产的期限为自2016年1月7日起5年。

为进一步解决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将与海尔集团签署《海尔集团公司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海尔集团继续委托公司经营及管理托管资产,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5年。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受托管理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的债务融资工具。其中,拟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0-014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07,235,242.1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其中向D股股东等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外币时,将按照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前5个工作日的平均汇率折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79,566,62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67,337,485.1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7%。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建设、对外投资、研发投入和日常运营,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的回报投资者。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经审议一致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0-012)。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将此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0-015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不适用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设立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4)执业资质:1993年8月年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19年获得德国注册会计师公会(WPK)核发的《第三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证书》。

(5)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截至2019年末,拥有合伙人36名,注册会计师282名,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06名,从业人员总数为708名。注册会计师人数较2018年没有变化。

3.业务规模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末净资产金额1969.64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8568.8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077.86万元;为4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5313万,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所服务上市公司总资产均值为128.02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等。具体情况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赵波先生、质量控制负责人王晓楠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波先生和王琳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赵波先生从业经历

赵波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有22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3年,至今主持、参与或复核过海尔智家(600690)、天能重工(300569)、汉缆股份(002498)、民生控股(000416)、雷神科技(872190)、塔波尔(873281)等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的年报审计工作。并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审计等方面具有多年丰富经验,曾主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并购美国通用家电的审计业务,以及主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D股发行审计业务。无兼职。

(2)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晓楠女士从业经历

王晓楠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有25年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经历及证券业务经验,主持或复核过浪潮信息(000977)、永泰能源(600157)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并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审计、大型国企审计等方面具有多年丰富经验,无兼职。

(3)拟任签字会计师王琳先生从业经历

王琳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有1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5年,至今主持、参与或复核过海尔智家(600690)、城市传媒(600229)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审计、大型国企审计等具有多年丰富经验,无兼职。

(三)审计收费

经合理考量工作范围及行业标准,确定的2020年度合并报表审计费用10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715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285万元),与上一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相比增加4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时为确保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意见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按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相应的审计费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审议情况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2。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续聘事宜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0-016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子公司,详见“二、预计担保情况”。

● 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3,500,000万元。

● 对子公司担保累计数额: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079,472.72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 本次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等(以下简称“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2020年度,公司拟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事项时对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3,500,000万元。

前述对子公司担保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向供应商等申请应付账款结算、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增资方式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时,为其实际发生金额提供担保等,但不包括子公司以其财产或权利等为其从事上述活动所提供抵押、质押等类型担保。担保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对子公司担保事项时为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的议案》,同意前述年度担保预计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预计担保情况

根据子公司2020年度发展预期和资金需求预算,公司拟在担保期限内向下列子公司提供合计3,5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信息列示如下: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等决定公司前述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公司对各级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以及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前述对子公司担保事项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但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前述担保事项的实际发生金额及履行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

四、年度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就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及相关担保合同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等相互之间为2020年度银行及其他各类融资项目等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0年度,公司拟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事项时对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3,500,000万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担保数额及2019年度担保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等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079,4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6.4%。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形。前述担保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在实际发生时均履行了严格的内部审议程序,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目前仍处于担保期间内的对子公司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均为经前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执行内容,公司无需就该等担保事项另行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其效力以子公司已与相对方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0-017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等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公司海外收入占比47%,外币收付汇、外币存贷款均金额较大,且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日益加大,预计2020年公司将继续面临汇率或利率波动加剧的风险,为规避资产及负债业务的汇率及利率风险的需要,2020年公司拟操作余额不超过65亿美元的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资金衍生品交易概述及必要性说明

1.外汇资金衍生品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为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结汇、掉期协议,约定未来购汇、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等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购汇、结汇业务,锁定当期购汇、结汇成本。

2.公司开展本次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目的是规避和防范公司因国际贸易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提前将换汇交易成本固定在一定水平,可以有效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期的风险。

3. 公司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海外资产/负债规模等相适应,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在公司海外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加速公司与新增境外子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实现融合及协同效应,公司认为有必要通过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

二、拟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交易概述

1.远期结汇/购汇业务

针对公司进、出口业务,与银行(或其他依法可从事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购汇合约,锁定未来外汇兑人民币的结/购汇汇率,消除汇率波动的影响。

2.货币掉期业务

针对公司的近远端现金流的不同需求,与银行(或其他依法可从事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签订掉期合约,规避汇率波动的影响。

3. 风险可控的套利型组合业务

此业务针对公司的外币收支存在差额,且外币的远期汇差受市场波动影响与理论利差应形成的汇差存在差异,形成套利空间。拟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适当操作套利型业务,以弥补对冲成本,如即期购汇加远期结汇、外币贷款即期结汇加远期购汇等。

4.其他NDF(即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货币期货和期权业务

公司面临的风险币种日趋多样化及汇率波动幅度越来越大,如欧元、日元、印度卢比、俄罗斯卢布、泰铢等,部分币种在当地没有可正常交割的普通远期或对冲成本太高。为增加对冲的措施和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公司将尝试通过其他NDF、货币期货和期权组合等产品作为补充及备用对冲手段。

5.货币、利率互换等业务

随着公司的国际化运营,海外业务规模、资产及负债日益增加。为有效对冲海外资产及负债所面临的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公司拟通过货币及/或利率互换业务规避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

根据公司的进出口情况及经营预算,以上第1-4项业务为规避进出口业务汇率波动风险等,2020年拟操作余额不超过45亿美元;第5项业务为规避资产及负债业务的汇率及利率风险,2020年拟操作余额不超过20亿美元。公司会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总计余额65亿美元范围内调整上述1-5项业务的具体操作金额。

三、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日常运营活动所涉及的外汇资金业务期限基本在一年以内。 涉及的资产及负债项下的货币/利率掉期业务在1-5年内。

2.交易对手:银行(或其他依法可从事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但在本议案涉及的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对手不包括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或海尔集团公司下属其他依法可从事相关业务主体【简称“海尔集团财务公司等”】。可能与海尔集团财务公司等交易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金额等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的相关内容)。

3.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进出口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四、外汇资金业务相关管理制度

就外汇资金业务的操作规范,公司内部按照《外汇风险管理政策》的相关规定,以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严格执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五、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资金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单边远期结汇业务:公司将根据产品成本(构成基本为人民币)和市场风险确定是否签订远期合约,签订合约后相当于锁定了换汇价格,通过单边远期结汇业务将有效抵御市场波动风险,保证公司合理及稳健的利润水平。

单边远期购汇业务:根据与客户签订的进口合约和汇率风险,通过此业务锁定未来换汇成本。虽然存在一定的机会损失风险,但通过单边远期购汇业务将有效降低市场波动风险,锁定采购成本。

其他NDF、货币期货和期权业务主要在无法签订普通单边远期结/购汇业务或成本过高时进行操作,仅作为以上单边业务的补充。

套利型业务在操作时,其到期收益就已确定,不存在市场波动风险。

货币互换业务主要是通过调整资产或负债的币种,使资产和负债币种得以匹配,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利率互换业务是将浮动利率业务转换为固定利率业务,规避利率波动风险,或是在利率下行的情况下,通过将固定利率转为浮动利率以降低成本。以上业务均存在真实业务背景,不存在投机行为。

2.汇率波动风险

在公司按外汇管理策略锁定远期汇率后,外汇汇率实际走势与公司锁定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形成公司损失;在外汇汇率变动较大时,公司锁定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保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形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未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保合约偏差较大也将形成汇兑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交易违约风险

在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5.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六、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且仅限用于进行公司进出口业务、海外资产/负债管理相关的外汇操作,公司不得从事该范围之外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2.严格按照《外汇风险管理政策》、《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审批流程,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总经理办公会负责本次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由资金部作为经办部门,财务部等为日常审核部门。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财务部门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4.公司进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七、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其会计核算原则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九、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运用外汇资金衍生品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经制定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通过加强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董事会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资金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资金业务。

十一、备查文件

1、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0-018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等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概述及必要性

随着国内外期货市场的发展,大宗材料特别是铜、铝、钢材等现货的价格基本参照各期货交易所的价格定价,冶炼商、贸易商、消费商都以交易所每日的金属价格走势作为定价的标准,企业通过金融市场套期保值已成为稳定经营的必要手段。

由于本公司在家电等生产项目中,对铜、铝、钢材等原材料需求量很大,材料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有必要在金融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以辅助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严格根据生产经营对大宗材料的需求规模确定开展套期保值的业务规模,同时公司建立期权期货等金融产品的风险测算系统,加强套期保值的风险管控。

二、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交易概述

公司(含公司下属子公司,下同)拟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套保业务的总累计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单次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具体如下:

(一)业务品种

公司拟委托开展的大宗原材料期货及期权套保业务品种为铜等,涉及的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及人民币。

(二)流动性安排

公司预计期货及期权套保业务的单次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三)期限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交易对手

大宗材料生产商、期货及期权经纪公司、银行以及相关金融机构。

(五)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就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规范,公司内部按照《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策略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为规避市场大宗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作为大宗材料消费商,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交易时机与恰当的数量比例,避免由于现货与期货、期权等金融产品基差变化异常造成重大损失。

2、流动性风险

公司根据生产需求产生的大宗材料采购计划,适时在金融市场进行交易,交易考虑月份合约的流动性和月份合约间基差,尽量选择流动性好的期货与期权合约或相关金融产品,避免由于流动性差造成建仓成本和平仓成本提高。对远月有需求但远月合约流动性差,基差不合理的,考虑利用近月合约保值再滚动移仓方式以及期权组合进行操作。

3、履约风险

由于国内外大宗材料期货交易是在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电子化交易,各客户的保证金由对应监管机构监管,以及期权交易对手方为境内外信用良好、资本雄厚、市场参与度高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强平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的是保证金收取制度,公司将对保证金与持仓之间的额度作出合理安排,避免由于持仓过大而市场反转时被强平造成损失。

期权交易采取合理区间组合,并设置下跌保护措施,避免由于大宗商品价格下跌过大而带来巨额亏损。

(二)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委托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所需原材料保值、避险的运作,不以逐利为目的,保值数量控制在需求量的合理比例。针对已确定产品价格的订单,适时在金融市场对原料进行期货与期权保值交易操作,锁定原材料价格,针对未确定产品价格的订单,依据对整体金融与商品市场的深入分析,采取一定比例,进行保值。

在制定套期保值交易计划同时制定资金调拨计划,防止由于资金问题造成机会错失、期权违约或持仓过大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风险。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计划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市场性风险、系统性风险等造成严重损失。

五、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为规避市场大宗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作为大宗材料消费商,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交易时机与恰当的数量比例,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避免由于现货与期货、期权等金融产品基差变化异常造成重大损失,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0-019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智家”、“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下合称“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金融市场行情等因素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主体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为本公司;

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所述的失信责任主体。

2、发行规模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拟注册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其中拟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时间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在注册额度范围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4、发行利率

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情况,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5、发行期限

超短期融资券单次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270天,中期票据单次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7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支持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

7、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的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发行时机,制定具体的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信用评级安排、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聘请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3、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决定并办理公司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5、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进展情况。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0-020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所涉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本公告所涉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将不会导致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一、2019年度执行情况及预计2020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9年,公司采购类关联交易额201.2亿元,占同类交易的比例10.9%,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销售类关联交易额26.3亿元,占同类交易的比例1.3%,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金融类关联交易存款165.7亿元,贷款18.8亿元,均保持同期水平。

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比例会保持现有水平,且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0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总体情况如下表【含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电器”,代码:01169.HK)已经或拟提请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2020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含海尔电器)的详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本公告所述的关联方若未特殊说明,则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规定确定的关联方,因此其范围及关联交易金额等可能较审计报告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确定的关联方范围有差异。

(下转1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