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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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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2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历年来未发生向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也无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3、2020年预计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交易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与海尔集团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一直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对主要相关的关联交易说明如下:

1、关联销售

公司收购集团海外白电资产完成后,公司海外销售模式由原来通过集团出口平台代理出口模式,改为由前述海外白电资产下属贸易公司全面负责公司面向境外的产品销售,同时因该贸易公司也承担了集团资产(如黑电)的海外销售职能,因此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签订了《销售框架协议》,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互向对方销售产品及提供与销售有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代理服务、售后服务、技术支持,有效期三年。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尔电器与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销售根据双方签署的《货品出口协议》、《售后服务协议》、《物流服务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2、关联采购

公司除通过自主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外,部分原材料等通过委托海尔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采购物资及对物料进行配送,该业务根据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等签订的《采购配送合同》执行。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采用代理供货方式,根据公司提出的具体的物资采购目标,为公司采购及配送生产用物资和非生产用物资。采购及配送后的供货价格构成为:实际采购价+代理费,其中代理费按照实际采购价格的1.25%计算,同时,该供货价格以不高于公司在市场上的自行采购价格为原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尔电器与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采购事项根据双方签署的《物料采购协议》、《生产及实验设备采购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3、金融和后勤服务关联交易

公司所需的部分存贷款、贴现、外汇衍生品业务等金融类业务由海尔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等提供相应的服务,根据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等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金融业务以不逊于市场公允商业原则确定价格,公司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其保持合作关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该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基于规避外汇波动风险等的诉求,公司所需的部分外汇衍生品等业务,可能在经多方寻源比较后选择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进行操作,公司将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确保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杜绝投机行为;同时公司外汇资金交易明确了各级审批权限、管理定位和职责,杜绝人为操作风险,并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尔电器与财务公司及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之间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海尔集团公司相关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后勤服务,公司与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签订了《后勤及服务协议》,公司委托海尔集团下属公司向公司提供基础研究检测、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及维修、绿化保洁、礼品采购、设计、咨询和各类订票以及其他服务等。

根据海尔电器与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共同签署的《综合服务协议》、《宣传协议》、《产品研发协议》,海尔电器委托海尔集团下属公司向海尔电器提供水电能源供应及配套支援;会务、住宿、票务代理;产品认证、软件、餐饮代理、物业装饰、房屋租赁、金融等综合服务以及宣传、产品研发服务等。

4、其他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尔电器为拓展三、四级市场销售业务,与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续签了《产品采购协议》和《内销协议》,根据协议:海尔电器向合同方采购产品时,采购价格按海尔电器向市场独立第三方在类似交易中购买同类型产品的前提下,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向海尔电器提供的条款和条件来确定;海尔电器向合同方销售产品供其自用或销售网络分销时,销售价格按其向市场独立第三方在类似交易中出售同类型产品的前提下,不逊于海尔电器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款及条件来确定。

报告期内,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青岛日日顺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成为本公司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与其签订的《物流服务协议》等继续按原约定执行,协议约定的其向本公司提供物流等服务的价格,以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条款及条件来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海尔集团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一直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青岛海尔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成立时间较长,拥有国内外采购物资的优质供应商资源和相应资质,可获得质优价廉、交货及时的配套物资,同时这些供应商可参与到本公司新产品的前端设计和现有产品的改进。本公司贸易公司等承担海尔集团产品的销售职能,也有利于公司为客户更好的提供成套产品解决方案,也通过形成规模优势等促进各方共赢,创造有价值的定单。此外,海尔集团关联人为公司提供相应的物流、金融、后勤等服务,在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其对经营风险严格把控的同时,服务方能够动态跟进公司个性化需求,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方案,促进公司经营效率的提高。

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不利影响,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0-021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主要内容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情况详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2)审议通过了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内容如下:

审议通过《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任期即将届满,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其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施天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现提名王克勤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其独立董事资格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所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的资格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王克勤先生作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选举王克勤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二、备查文件

1、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王克勤,男,生于1956年。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士,在德勤中国拥有超过36年审计、鉴证和管理经验,并于1992年起成为德勤中国合伙人,在2000年至2008年担任德勤中国董事会成员。在2017年5月退休前,王先生为德勤中国全国审计及鉴证主管合伙人。王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同时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以及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会员。现任裕元工业(集团)有限公司(551HK)、龙记(百慕达)集团有限公司(255HK)及浙江苍南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43HK)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0-022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布局‘一带一路’,海外新兴市场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中的俄罗斯滚筒洗衣机制造基地项目和越南滚筒洗衣机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4日出具的《关于核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00,749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30,074,900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以下简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98,002.48万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18)第000090号),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和/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布局‘一带一路’,海外新兴市场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中的子项目俄罗斯滚筒洗衣机制造基地项目及越南滚筒洗衣机制造基地项目,截至2020年4月15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原币均为外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0年4月15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具体汇率为:1美元=7.0402元,1俄罗斯卢布=0.0965元。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根据计划投资金额与尚未使用投资金额人民币折算金额推导计算,包含了汇率折算时点差异的影响。

三、前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俄罗斯滚筒洗衣机制造基地项目使用不超过3,5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尚在前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公司拟将前期已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2,969万元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详细调研、科学规划,加强了生产的综合管理,在生产自动化、智能化以及产品研发可制造性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升,降低了实施成本,同等的生产相关投入获得了较高的产能输出,从而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俄罗斯滚筒洗衣机制造基地项目和越南滚筒洗衣机制造基地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生产规模得到提升,配套流动资金投入加大,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前述两个项目合计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资9,70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在项目尾款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此外,前述已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969万元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将结项的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本次将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共计9,703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前期已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2,969万元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布局‘一带一路’,海外新兴市场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中的俄罗斯滚筒洗衣机制造基地项目和越南滚筒洗衣机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后的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合计9,70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前期已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2,969万元直接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

1、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作为海尔智家的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同意海尔智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0-023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自前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300,749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30,074,900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98,002.48万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18)第000090号),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和/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目前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2019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63,902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路支行等作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与公司除存在贷款等业务往来外,不存在其他方面的关系。前述理财情况明细如下: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范围

为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投资产品限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目的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尔智家本次使用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海尔智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累计为人民币6.39亿元。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690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编号:临2020-024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

注入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就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集团”)拟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以下简称“本次承诺变更”)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特作如下说明:

一、承诺安排

海尔集团于2011年做出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青岛海尔发展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函》,根据该函,海尔集团“考虑自2011年起,用五年时间将白色家电业务外的其它家电相关资产和业务一一比如彩电、家居业务等注入青岛海尔,促进青岛海尔成为最具全球竞争力和持续创新力的家电龙头企业”。其中,在承诺期内,海尔集团下属家居业务及相关资产已得到妥善处置。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彩电产业生态发生深刻变化,海尔集团承接彩电业务的主体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光电”)及其下属子公司尚处于转型整合期且其财务表现尚未达到公司预期,因此,公司于2016年1月7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同意:(1)海尔集团延缓向公司注入海尔光电相关资产;(2)海尔集团承诺于2020年6月之前向公司注入或通过其他符合境内监管要求的方式处置海尔光电相关资产。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8日披露的《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2。

二、本次承诺变更的情况

随着互联网对彩电行业的进一步冲击,海尔光电的财务表现仍未达到公司预期,公司拟同意:(1)海尔集团继续延缓向公司注入海尔光电相关资产;(2)海尔集团承诺于2025年6月之前向公司注入或通过其他符合境内监管要求的方式处置海尔光电相关资产。

为确保承诺的履行,海尔集团拟委托公司继续管理海尔光电相关资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受托管理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公司将对海尔光电相关资产继续进行实际管理和运营。

三、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会议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2。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本次承诺变更的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会议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3。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承诺变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承诺变更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承诺变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3.同意《关于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变更后承诺的可实现性

考虑到(1)海尔光电相关资产正处于整合期,在与海尔品牌产生协同效应的前提下,具有实现业绩增长的潜力和空间;(2)海尔集团一贯支持公司发展,海尔集团管理层稳定,具有履行承诺的意愿和能力;(3)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务稳步增长,具有实施收购的能力,海尔集团认为其履行变更后承诺具有现实可行性。

五、履行变更后承诺所涉及的外部审批

公司将根据海尔集团未来履行变更后承诺时的相关规定办理必要的审批、登记、备案手续,如届时未能取得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公司与海尔集团将以符合证券监管规定的方式处置海尔光电相关资产。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690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编号:临2020-025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受托管理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履行海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集团”)关于继续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尔集团于2020年4月28日签署了《海尔集团公司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海尔集团将其持有的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托管资产”)继续委托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海尔集团构成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与海尔集团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概述

根据海尔集团2011年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基于海尔集团承接彩电业务的主体海尔光电及其下属子公司尚处于转型整合期且其财务表现尚未达到公司预期,海尔集团无法在前述承诺期之前完成转让,故海尔集团委托公司经营及管理托管资产。

2015年12月,由于托管资产尚处于整合期且其财务表现尚未达到公司的预期,海尔集团继续委托公司经营及管理托管资产,并于2015年12月22日签署了《海尔集团公司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委托期限为5年。

截至目前,由于托管资产的财务表现仍未达到公司的预期,海尔集团拟继续委托公司经营及管理托管资产,委托期限为在《原协议》的基础上延长5年。

(二)本次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与海尔集团签署《海尔集团公司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尔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6.30%的股份,并通过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3.73%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0.03%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控股海尔光电。因此,公司与海尔集团签署《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海尔集团进行且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未同时达到3,000万元以上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海尔集团基本信息

海尔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海尔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基本情况如下:

(二)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海尔集团主要经营投资控股业务,最近三年经营正常。

(三)与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海尔智家(A股+D股,下同)263,370.2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03%。

海尔智家与海尔集团存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海尔智家现任董事长梁海山于海尔集团担任董事局副主席,海尔智家现任副董事长谭丽霞于海尔集团担任执行副总裁,海尔智家现任监事会主席王培华于海尔集团担任组织部长,海尔智家现任监事明国庆于海尔集团担任工会主席。

除上述内容及其他已披露的信息外,海尔集团与海尔智家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是海尔光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尔光电的基本情况如下:

四、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一)委托管理权限、费用、成立与生效、终止

与《原协议》一致。具体请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披露的《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托管理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5-064。

(二)委托管理期限

双方同意,委托管理期限在《原协议》的基础上延长五年,即公司对托管资产的委托管理期限变更为自《原协议》履行完毕之日(即2021年1月6日)起五年。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系出于履行海尔集团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问题承诺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受托管理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2。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继续受托经营及管理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旗下彩电业务,有利于公司提升整体运作效率,提升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认为:公司继续受托经营及管理托管资产,有利于公司提升整体运作效率,提升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告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公司与海尔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函;

(四)公司与海尔集团签署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0-027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本通知是针对A股股东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D股股东的参会方式请参见本公司于公司境外信批平台https://www.dgap.de/、德国联邦公报以及公司网站http://www.haier.net/en/investor_relations/haier/,向D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邀请函。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海尔工业园海尔大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3日

至2020年6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12)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5、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1、13-14、16-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尔集团公司、海尔电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创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Haier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0年5月29日16: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28日-2020年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青岛市海尔路1号海尔信息产业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D股股东)本公司于公司境外信批平台https://www.dgap.de/、德国联邦公报以及公司网站http://www.haier.net/en/investor_relations/haier/,向D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邀请函。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青岛市海尔路1号海尔信息产业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66101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0-026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主要内容

2020年4月28日,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情况详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0-012)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上述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备查文件:

1、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