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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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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1版)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19年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

2020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级别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执行审计业务的人员,在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根据其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25号核准,并经上交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55元,共计募集资金39,838.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718.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78.5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6,34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7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68,851,142.12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9,994,356.5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856,911.67元。

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7,233,563.97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9,994,346.50元),2019年度收回2018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9,994,356.50元, 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247,313.29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46,090,349.59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9,994,346.5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04,224.96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0,413,875.3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公司于2019 年 8 月 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99,994,346.5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三维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三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 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海游镇山陈村(土地使用证号为三国用 2011 第 002723 号,土地使用权人为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地号 001-009-0130,使用权面积 7,700.4平方米)作为募投项目“年产 700 万㎡ 高性能特种输送带生产线项目”的实施地点。

除新增实施地点外,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2) 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变更后,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 年产 500 万 ㎡高性能特种输送带生产厂区新建项目因第五条生产线的安装和调试延后,公司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到2020年5月份。

2. 年产2亿Am橡胶V带和500万条汽车切边V带生产基地整体迁建项目因沿海工业城区地质复杂,对基础施工进度造成较大影响,导致项目整体施工进度延期,公司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到2020年10月份。

3. 特种设备改造项目因安装调试延后,项目已于2020年2月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三维橡胶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三维橡胶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

三维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⑴、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公告内容如下:

为确保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二十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用于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合法合规。

4、投资期限

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的属于低风险、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使用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上述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已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已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0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影响: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拓宽公司采购渠道,节约运输成本,保障公司所需的原材料持续稳定供应,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叶继跃、叶军先生对相关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董事陈晓宇先生系叶继跃先生的亲属也对相关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另外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

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该议案事前已得到独立董事认可,独董们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活动而产生,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合规,并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定价原则,合理、公允。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日常交易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注: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9年度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金额计划为5,000万元,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金额计划为23.6万元,即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计划合计为5,023.6万元(含税)。详见2019年4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2019年度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金额计划为5,000万元,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金额计划为23.6万元,即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计划合计为5,023.6万元(含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的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金额为3,482.41万元 (含税),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金额为3.55万元,合计为 3,485.96万元(含税)。公司2019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3,485.96万元(含税),未超过关联交易预计金额5,023.6万元。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浙江维泰橡胶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三门县浦坝港镇(浙江三门沿海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叶继跃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1 年 10 月 18 日

营业期限:201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17日

经营范围:合成橡胶(仅限申报许可证用)、橡胶制品(不含橡胶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浙江维泰橡胶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继跃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叶继跃系浙江维泰橡胶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叶军系浙江维泰橡胶有限公司的经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浙江维泰橡胶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79,935,390.71元;净资产为814,933,692.43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为726,051,341.32元,净利润为42,456,756.6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协商确定。公司与关联方维泰橡胶之间的关联交易采购价格以上月24日至本月23日为一结算周期,结算周期月度平均价格为结算周期内中石化华东齐鲁对应牌号牌价自然日的收盘平均价格为基础,(如遇中石化华东齐鲁价格失效的情况下,参照中石化华北价格),SBR1502下浮100元/吨,SBR1500E价格参考SBR1502的报价,SBR1712E下浮100元/吨。如遇挂牌保值以翻牌结算价为基准,如遇手工加价以不加价为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并且是依照公允的市场价格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采购渠道,节约运输成本,保障公司所需的原材料持续稳定供应。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修订会计准则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公司损益 等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 要求所有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实施该准则。根据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 则进行调整,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 要求所有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该准则。根据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4、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新合并报表格式的要求统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财会 (2019)16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三门县海游街道下坑村公司办公楼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1日

至2020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 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 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 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 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

(二) 登记时间:2020年5月 19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7:00。

(三) 登记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街道下坑村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投资部。

(四)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张雷

联系电话:0576-83518360

传真:0576-83518360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9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经营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2月1日起停牌,内容详见2018年2月1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工作量较大,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1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根据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2018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8】0514号)(简称“《审核意见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按《审核意见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

2018年5月25日,公司已协调各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完成《审核意见函》的回复,披露了《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等公告,并于2018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2018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2018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并于2018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中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文件以及公司于2018年7月4日收到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181015号)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标的公司的相关审计报告、公司的相关备考财务报告及其审阅报告以及中介机构出具的其他相关文件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中的财务数据更新至2018年6月30日,更新和修订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015)。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015号)(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公司在收到《一次反馈意见》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一次反馈意见》中所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落实和回复。由于《一次反馈意见》涉及的部分问题尚需进一步核查与落实,公司预计不能按期回复反馈意见。因此,为了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自回复期届满之日起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报送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2018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60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根据审核要求,公司对《重组报告书(修订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于2018年12月8日披露了《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2018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吴善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0号)。

2019年1月4日,广西三维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宾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2669761436X5),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广西三维100%股权,广西三维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完成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90,461,533股已办理完成了股份登记手续,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取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新增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7,441,533股。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主要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经营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已经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 广西三维铁路轨道制造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其他说明

以上主要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