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9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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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0-023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0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0年5月13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20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委托方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828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聘用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银行签署融资额度及日常业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1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增资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
1、公司独立董事钱逢胜先生、韩凤菊女士、张陆洋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2、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3、根据相关要求,上述议案13、15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4、根据相关要求,上述议案5、6、7、8、9、10、12、13、17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5、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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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0年5月19日下午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证券室,信函上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9日 9:00一11:30、14:00一16:30
3、登记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8289号 公司证券室
4、联系方式:
电话:021-57350280转1005或1132
传真:021-57351127
邮编:201501
联系人:邱玉英、吴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58
2、投票简称:汉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公司(本人)进行投票。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1、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姓名/或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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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0-026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有苏忠辉先生、俞江华先生、黄明君先生,共3名,占公司监事会全体总人数100%。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忠辉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营模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等情况,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情形。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稳健,销售规模不断扩多,有着较为充裕的资金。在保障公司正常发展所需资金情况进行投资理财,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各子公司满足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事宜。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增资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0-012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表决董事9名,实到表决董事9名,会议发出表决票9份,收回有效表决票9份。
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钱逢胜先生、韩凤菊女士、张陆洋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0,697.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623.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52%,每股收益为0.462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1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65%,较上年同期增长1.42%。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89,283.89万元,利润总额为31,645.68万元,净利润额为26,427.12万元。
本预算为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考核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就2019年度利润分配制定了以下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滚存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08,529,215.95元,可供转增资本公积为人民币419,312,886.83元。
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35,028,7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股份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3,757,195.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关联董事余昱暄先生、曾文章先生、廖哲男先生、陈嘉兴先生、柯永昌先生5位董事回避表决,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以下方式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月8,350元人民币(税前),每月发放。
在公司任职董事同时兼任高管的人员结合公司年度业绩达标情况领取董事津贴与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岗位及职务,结合公司年度业绩达标情况领取薪酬。
上述薪酬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公积金等。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与银行签署融资额度及日常业务的议案
为了给公司发展进一步提供资金支持,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同时为了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贰拾捌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与银行签署融资额度合同,并代表公司向银行办理借款开户及融资等相关事项,有效期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前述融资额度包含子公司的融资额度。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增资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0-017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降低资金成本,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进行投资理财。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投资回报。
2、 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 投资类型:理财产品、债券投资、国债逆回购等投资。
4、 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 投资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实施具体投资的相关事项。
6、 实施方式: 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投资具体事宜,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品种和投资金额。
7、 审批程序: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与内部管控
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可预测,且可能会存在工作人员对市场判断失误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进行决策。同时,公司制定的《风险管理制度》、《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实施与风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来规范公司的投资风险行为。同时要求参与和实施投资理财计划的人员须具备较强的投资理论知识及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在公司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认证,为公司投资决定提供合理建议。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情况的日常监督工作,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即时汇报。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核查投资情况,以加强公司投资项目的风险管控。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及时提出,有必要时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下,择机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并可有效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降低公司资金成本,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四、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理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稳健,销售规模不断扩多,有着较为充裕的资金。在保障公司正常发展所需资金情况进行投资理财,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0-018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
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在2020年度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拟同意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为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以上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的外币,在该范围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对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担保事项所需的合同及相关文件。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对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情况
■
注:浙江柯茂节能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还在工商设立中。
2、对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情况
■
以上两类合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均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和孙公司。
1、被担保基本情况
■
注1: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为汉钟精机(香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99.50%。
注2:汉钟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3:越南海尔梅斯责任有限公司为汉钟精机(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注4:韩国汉钟精机株式会社为汉钟精机(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注5:安徽汉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为浙江汉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数据,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2019年1-12月数据。安徽汉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成立,目前处于厂房建设阶段,2019年度未有营业收入。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内容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2、担保方式及期限
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3、担保金额
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的外币,在该范围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数据额。
五、相关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拓展市场、发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则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支持子公司进一步发展,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目前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偿债能力较强。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各子公司满足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0-019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汉钟精机”)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1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786,03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61元,共计募集资金850,002,398.7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29,061,029.90元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0,941,368.8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5]000299号)。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后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浙江汉声”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汉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汉声”。
2、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械零部件精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8,985万元用于投入“年产三万吨精密铸件及加工”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为安徽汉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浙江汉声全资子公司,简称“安徽汉扬”)。变更完成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经2019年6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9年6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压缩机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投资项目”、“新建兴塔厂项目”、“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和“机械零部件精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结余资金为11,408.77万元
二、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三万吨精密铸件及加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安徽宁国投资设立绿色铸造及加工生产基地,实施主体为安徽汉扬。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为8,985.00万元,实际投入9,216.27万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结余0.02万元(利息)。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0.02万元及其相关利息永久补充为流动资金,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专户注销完成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终止。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项事项,是根据项目投资状况作出的合理决策,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事宜。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事宜。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0-020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无实质性影响。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方意见
1、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0-021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增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对香港汉钟增资5,100万美元。
2、董事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增资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商委、发改委、外管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核准等工作。
根据本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资金来源
本次对香港汉钟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
4、其他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汉钟精机(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302-8号集成中心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4日
执行董事:余昱暄
注册资本:2,550万美金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海外投资
2、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香港汉钟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投资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本次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目的
2017年,公司通过香港汉钟收购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湾汉钟”)99.50%股权,香港汉钟向银行贷款4,572万美元用于支付前述收购股权款。截至2020年1月,香港汉钟向本公司、台湾汉钟以及银行借款偿付了前述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合计4,863万美元。基于目前香港汉钟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财务成本较大,以及未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进一步扩大等原因,加之台湾汉钟自身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以对香港汉钟增资5,100万美元,用于归还前述借款及日常营运资金,以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提升盈利能力。
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香港汉钟100%股权。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增资为境外投资事项,需经商委、发改委、外汇管理局等相关主管单位备案审批,是否顺利通过审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0-024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项目业绩承诺达标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德耐尔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认购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耐尔”)发行的400万股股份。认购完成后,德耐尔总股本为人民币2,400万股,公司持有德耐尔400万股,占比16.67%。相关公告已于2017年8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cn)。
二、业绩承诺及达标情况
根据公司与德耐尔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德耐尔公司承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三年期间的业绩以每年20%的增长率递增,以2016年度财务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业绩承诺基准。若当年实际业绩达到承诺业绩85%以上,则无需进行补偿,若低于85%,则需进行相应补偿。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京会兴审字第69000172号《审计报告》,德耐尔公司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73.61万元。
按照20%增长的承诺,德耐尔公司2017年度、2018年、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应分别应为1,288.33万元、1,546.00万元、1,855.20万元。
德耐尔业绩达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0-025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已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为让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在“约调研”和“全景网”两个平台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1、“全景网”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2、“约调研”参与方式:在微信中搜索“汉钟精机IR”,或者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
■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余昱暄先生、总经理柯永昌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及财务长邱玉英女士、独立董事周波女士。
公司2019年度报告内容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审阅。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