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51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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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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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雷波新洋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雷波县工业集中区A片区洋丰磷化工基地
法定代表人:赵大富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化学矿开采(磷矿石);销售矿产品(不含危化品);装卸搬运。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雷波新洋丰矿业为湖北新洋丰矿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新洋丰矿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二)荆门市放马山中磷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钟祥市胡集镇放马山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陈华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04月23日
经营范围:磷矿石、白云岩开采与销售(有效期与采矿许可证一致),餐饮服务(有效期与餐饮服务许可证一致),硫酸、液氨、磷酸、烧碱、硫磺、盐酸(票面)批发(有效期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一致);磷酸一铵、氯化钾、钙镁磷肥、过磷酸钙、复合肥等化肥销售,货物装卸及货运信息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放马山中磷矿业与公司同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广西新洋丰田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宾阳县黎塘镇黎塘工业集中区东部产业园广西新洋丰肥业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李双斌
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16日
经营范围:农药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有机肥料、土壤调理剂、缓(控)释肥料、肥料增效剂销售;农作物种植、收购及销售(不含粮食收购);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销售;农业种植管理技术的研发、推广、咨询和培训;农业信息技术服务;耕种收、施肥、植保等农业机械装备的销售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原辅材料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除外)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西新洋丰田园属于全资子公司广西新洋丰的合营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四)湖北昌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羊角山村1组
法定代表人:杨才斌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09月10日
经营范围:磷矿石采选、加工、销售;矿产品(不含煤炭)、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爆品)、橡胶制品、办公用品、百货销售;餐饮、住宿服务;汽车普通货运;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以及指定经营的进出口项目除外);房屋出租;磷矿探矿;停车场服务与管理;企业资产管理(不含证券、期货、保险、金融资产管理)。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昌达化工为湖北新洋丰矿业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湖北新洋丰矿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因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非关联方的公开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的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采购产品、销售产品,并提供、接受相关劳务,属于正常的业务经营范围。进行此类交易,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含子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求。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含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该议案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已得到我们的事前认可。经审议,我们认为发生向关联方采购产品、销售商品和提供、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此类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关联董事就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20-023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00]号)核准,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690,61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50元。截止2015年5月19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690,610股,募集资金总额119,291.99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2,198.6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093.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5月4日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11-00004号的验资报告。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4,627.85万元,201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47,709.21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2016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35,374.39万元,其中: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25,374.39万元,用于江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铺垫资金10,000.00万元;2017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28,238.42万元,其中: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15,638.42万元,用于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铺垫资金12,600.00万元;2018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3,033.54万元;2019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272.29万元。
2019年4月1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内容为:鉴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截至2019年4月10 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4,301.51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累计存款利息收入 1,639.62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19年4月25日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分别于2015年6月14日、2015年6月30日经公司2015年6月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进行了修订。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2015年5月,公司及作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西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洋丰”)、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洋丰中磷”)、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417010100100254711和1809002019200050180,该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15年10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的募集资金63,092.00万元,通过对新洋丰中磷进行增资, 用于新洋丰中磷实施60万吨/年硝基复合肥项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新洋丰中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龙泉支行重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809002029200052989。同时,根据相关规则规定,公司、新洋丰中磷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龙泉支行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账号:1809002019200050180,已于2015年11月3日撤销。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2019年4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款项117,291.99万元(含应扣除的募集资金发行费用198.62万元),加上募集资金累计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后金额1,637.37万元,减去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4,627.85万元,账户余额4,301.51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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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内容为:鉴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截至2019年4月10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4,301.51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累计存款利息收入1,639.62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19年4月25日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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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等问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发生日常交联交易的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 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产生,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交易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关联董事就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依据证监会公告[2017]16号、证监发[2005]120号等文件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现就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发生,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控制度覆盖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管理现状。
五、对公司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严格执行《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细则确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公司拟订的2020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而调整和确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六、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此类交易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产生,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 的,关联董事就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既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够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对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蔓莉 孙 琦 王佐林
2020年4月28日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资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 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0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国 家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既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 原则,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孙蔓莉 孙 琦 王佐林
2020 年 4 月 27 日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及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有效执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公司内部控制总体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计人员违反保密规定。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20-016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才学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0]第1-02774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2,749.84万元,同比下降7.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05.39万元,同比下降20.49%。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71,808.13万元,较上年末增长7.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51,038.79万元,较上年增长4.68%。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杨才学先生、杨华锋先生、杨才斌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公司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预案见附件。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一2022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一2022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2:00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公司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现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公司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0年度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
董 事 长:杨才学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 66.00万元/年。
副董事长:杨华锋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 50.00万元/年。
董事杨才斌先生在关联方领取薪酬50万元/年;董事黄镔先生、杨小红女士、宋帆先生以公司高管身份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
孙蔓莉女士、孙琦先生、王佐林先生分别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年,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津贴外,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或因行使其他独立董事职权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总 裁:黄 镔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100.00万元/年。
执行总裁:杨 磊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50.00万元/年。
副 总 裁:赵程云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50.00万元/年。
副 总 裁:王雁峰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 50.00万元/年。
副 总 裁:苏 斌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50.00万元/年。
总工程师:汤三洲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50.00万元/年。
市场总监:韦万成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50.00万元/年。
财务总监:杨小红女士,在公司领取薪酬38.00万元/年。
副 总 裁:宋 帆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38.00万元/年。
副 总 裁:包雪梅女士,在公司领取薪酬36.00万元/年。
董事会秘书:魏万炜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100.00万元/年。
副 总 裁:郭 琦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40.00万元/年。
三、其他规定
1.以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公司将根据行业状况及2020年度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20-022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
7. 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内容
1. 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8.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预案》
9. 审议《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一2022年)的议案》
(二)上述提案均已经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提案六审议的事项属于关联股东回避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出席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2:00一5: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魏万炜 郑 丽
联系电话:(0724)8706677
传 真:(0724)8706679
邮政编码:448000
(四)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到场,法人授权等相关文件均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902”
2. 投票简称为“洋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若本人(单位)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202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20-017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苹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规定;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0]第1-02774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2,749.84万元,同比下降7.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05.39万元,同比下降20.49%。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71,808.13万元,较上年末增长7.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51,038.79万元,较上年增长4.68%。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此预案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及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有效执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公司内部控制总体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的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预案》
公司2020年度监事的薪酬预案见附件。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一2022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一2022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预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现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公司2020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薪酬
监事会主席:王 苹女士,在公司领取薪酬30.00万元/年。
监 事:董义华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19.23万元/年。
职 工 监事:张宏强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14.65万元/年。
二、其他规定
1.以上监事的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公司将根据行业状况及2020年度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