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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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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5版)

单位:亿元

注:1.公司在2019年年末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主要业务由原配售电及发电业务转变为信息通信业务;

2.其他金融服务主要为融资租赁业务以及信托管理手续费;

3.上述申请额度,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不含信产集团及所属企业。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法定代表人:毛伟明

注册资本:829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北区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内C座4层

法定代表人:王政涛

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专业承包;安全防范工程;工程设计;经营电信业务;软件开发;工程设计;零售计算机及配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合同能源管理;通信设备租赁;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辛绪武

注册资本:18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成都市蜀绣西路366号

法定代表人:谭洪恩

注册资本:386.5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招标、验收接电管理;电网的统一规划、建设、调度和运行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电力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咨询;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中介服务;综合能源服务;电力储能;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运营。(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环境监测;计量认证;电力司法鉴定;节能服务;物业管理;汽车租赁、蓄电池租赁;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水力发电机检修、调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1.信产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0.46%的股权;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10.89%的股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信产集团、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唯一股东,持有其100%股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代表。

2.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为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财”)控股股东,持有中国电财100%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严格按照市场化及公允原则,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其中销售商品及劳务、采购商品及劳务类合同主要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取得,招标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中标条件确定,非招标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由双方参照市场价协议确定,金融服务类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参考同行业同类服务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以实际签约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因此损害公司所有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0-031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及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以11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同时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本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本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公司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修订后的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公司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二)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修订后的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三)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修订后的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明确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与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不一致的会计处理;

2.明确同时换入多项资产且涉及金融资产时,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原则。

(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债务重组的定义中,以“不改变交易对手方”为前提,取消了原准则下“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前提,扩大了适用范围;

2.明确债务重组中涉及的债权、重组债权、债务、重组债务和其他金融工具按金融工具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3.修改债权人受让非金融抵债资产的初始确认计量原则,由原准则以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修改为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最终影响结果以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审计为准。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0-032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

● 委托贷款额度:公司2020年度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委托贷款;

● 委托贷款期限:分批提供委托贷款,期限均为1年;

● 委托贷款利率:不高于当期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LPR;

●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及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以11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2020年拟向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家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高于4.5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

单位:亿元

具体委托贷款金额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委托贷款期限为1年;委托贷款利率按不高于当期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LPR执行,各子公司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本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本次委托贷款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为了支持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此次委托贷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0-033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

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

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人民币6亿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及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以6票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产集团”)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并执行按季计息,到期还款,利率不高于当期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LPR,在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信产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金额高于3,000万元,且根据累计计算的原则,至本次交易为止,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因此,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公司名称: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王政涛

(三)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北区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内C座4层。

(四)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五)经营范围:专业承包;安全防范工程;工程设计;经营电信业务;软件开发;工程设计;零售计算机及配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合同能源管理;通信设备租赁;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本次申请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事宜,有利于拓展公司资金来源渠道。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因此损害公司所有股东的利益。

四、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和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向公司控股股东信产集团申请了0.65亿元和0.6亿元的委托贷款,目前已执行完毕。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并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同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委托贷款的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0-034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 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已加入 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 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 13 家境外成员所(共计 56 个办公室)。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目前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 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 19 位。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为叶韶勋先生,截止2020年2月29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净资产为3,700万元。2018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年报236家,收费总额26,7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和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等,资产均值在1,870,000万元左右。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上述处罚不影响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黄迎(质量控制复核人)

黄迎女士曾主持过许多大型企业集团的审计、鉴证、专项服务及企业资产重组、改制等方面的业务,在大型企业集团审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熟悉中国会计准则及相关实务操作,熟悉中国审计准则及相关业务实践,在工作过程中能积极提出专业意见,并能够以其专业能力为企业提供较复杂问题的解决方法。曾经主持负责项目包括: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西电集团、中粮集团、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中国医药工业总公司、新兴铸管集团公司等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同时还负责京城股份(A+H),深圳理邦(A股),西安通源(A股),吉艾科技(A股),宝光股份(A股)等上市公司。并负责神华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西电集团“财务标准化”等咨询项目,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神华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会计核算手册的编制工作等。

(2)曹彬(签字合伙人)

曹彬先生拥有18年的执业经验和超大型项目组织经验,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常年从事审计鉴证、投资并购、管理咨询等相关的业务及管理工作,负责过多个大型央企集团审计及A+H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企业资产并购重组、上市、财务尽职调查等,在大型企业集团及境内外上市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财务、审计和项目团队管理方面的经验,其专业特长在于: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审计、并购重组、IPO、财务管理咨询等。

2010年开始负责大唐国际(A+H)的主审工作,全面协调境内公司与香港的审计工作,并完成2016年大唐国际对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股权收购; 2016年-2017年作为项目总合伙人负责鞍钢股份有限公司(A+H股)的年报审计业务。

曹彬先生负责完成多个重组业务,如2015年当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股份收购中鼎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北矿科技现金+股份收购北矿冶金机械厂整体业务;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IPO的改制重组、2019年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业务。

(3)高艳丽(签字经理)

高艳丽女士作为信永中和的高级经理,在6年多的专业工作经历中,积累了丰富的审计经验,曾作为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及其所属集体企业、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物资有限公司等大型集团年报审计的主审,担任2019年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负责经理。其专业特长在于:大中型国企的年报审计、专项审计、财务尽职调查等。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不存在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80万元和4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与2019年度同比保持不变。审计费用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期间,信永中和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因此建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并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同时在审议该议题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