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暨增资子公司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20年04月17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部分调整(即将原由子公司苏州中兴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实施的“汽车电子连接器技改项目”部分调整至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中兴瑞”)实施),同意使用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向子公司东莞中兴瑞进行增资,用于东莞中兴瑞实施“新能源汽车电子精密零组件及服务器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增资完成后,东莞中兴瑞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人民币2,210.2621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210.262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暨增资子公司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近日东莞中兴瑞完成了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其签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营业执照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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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新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名 称: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86465167D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忠良
住 所:东莞市桥头镇凯达工业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玖仟贰佰壹拾万贰仟陆佰贰拾壹元
成立日期:2006年03月3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生产、销售:电子制品、模具、塑胶制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备查文件:1、《营业执照》
2、《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收益凭证或其他保本型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该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9月10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一、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1、2020年3月20日,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3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30天)》产品,目前已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取得收益合计人民币3.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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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3月26日,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越南盾分两笔于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分行越南盾定期存款监管专户进行定期存款,目前已到期赎回,取得收益合计2,547.95万越南盾,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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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1期》(7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代码:1201206001
2、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3、保本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存款本金:人民币500万元整
5、产品预期收益率: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低于或等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2.70%/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高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1.10%/年
6、产品起始日:2020年04月24日
7、产品到期日:2020年05月06日
8、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孙公司越南兴瑞合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越南盾分两笔于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分行越南盾定期存款监管专户进行定期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类型:定期存款
2、存款本金:2,000,000万越南盾(分两笔)
3、产品预期收益率:1.50%/年
4、产品起始日:2020年4月28日
5、产品到期日:2020年5月28日
6、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分行无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二)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 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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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7 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6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致行动人、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坚定地看好智能终端行业及新能源汽车电子行业的未来发展,坚定地看好兴瑞科技“以模具技术和智能制造为核心,同步研发,为智能终端,汽车电子,消费电子等行业中高端客户提供精密零组件定制化解决方案的”的战略定位与发展前景以及对公司股票未来价值的合理判断,高度认可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拟于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20年4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忠良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90,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44%,增持金额合计9,936,463.20元,增持均价为14.40元/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董事张红曼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2%,增持金额合计990,880.00元,增持均价为12.39元/股。
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哲琪、宁波和之合、实际控制人张忠良先生、张华芬女士、张瑞琪女士、张哲瑞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忠立先生、宁波瑞智(张忠立先生控制的企业)、张红曼女士、宁波和之琪(张红曼女士控制的企业)、宁波和之智(张红曼女士控制的企业)、陈松杰先生、宁波和之瑞(陈松杰先生控制的企业)、宁波和之兴(陈松杰先生控制的企业)。
本次增持前,控股股东宁波哲琪直接持有公司72,259,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447%;控股股东宁波和之合直接持有公司40,8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750%。
本次增持前,实际控制人张忠良先生通过宁波哲琪、宁波和之瑞、宁波和之琪、宁波和之兴、宁波和之智间接持有公司76,634,8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309%,个人直接持有公司690,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44%;实际控制人张华芬女士(张忠良之妻)通过宁波和之合间接持有公司13,247,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00%;实际控制人张瑞琪女士(张忠良之女)通过宁波和之合间接持有公司11,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00%;实际控制人张哲瑞先生(张忠良之子)通过宁波和之合间接持有公司11,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00%。实际控制人张忠良、张华芬、张瑞琪、张哲瑞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112,652,8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652%。
本次增持前,一致行动人宁波瑞智直接持有公司22,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0%,一致行动人张忠立先生通过宁波瑞智间接持有公司22,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0%;一致行动人宁波和之琪直接持有公司13,488,8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818%,一致行动人宁波和之智直接持有公司6,935,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60%,一致行动人张红曼女士通过宁波和之琪、宁波和之智间接持有公司14,216,8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91%;一致行动人宁波和之瑞直接持有公司27,525,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496%,一致行动人宁波和之兴直接持有公司7,960,2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39%,一致行动人陈松杰先生通过宁波和之瑞、宁波和之兴间接持有公司11,460,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28%。
2、本次公告前6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
基于坚定地看好智能终端行业及新能源汽车电子行业的未来发展,坚定地看好兴瑞科技“以模具技术和智能制造为核心,同步研发,为智能终端,汽车电子,消费电子等行业中高端客户提供精密零组件定制化解决方案的”的战略定位与发展前景以及对公司股票未来价值的合理判断,高度认可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
2、增持金额:合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3、增持资金来源:增持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4、增持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或通过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5、增持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价格区间为不超过18元/股;
6、实施时间:自增持股份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
三、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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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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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董事张红曼女士女士以其自有资金通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的个人证券账户直接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前,张红曼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和之琪、宁波和之智间接持有公司14,216,8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91%;本次增持后,张红曼女士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14,296,8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63%。
注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哲琪、宁波和之合、一致行动人张忠立、宁波瑞智、宁波和之琪、宁波和之智、陈松杰、宁波和之瑞、宁波和之兴的持股数量及比例未有调整。
五、相关承诺
增持人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减持、超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不从事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1、本次股票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计划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澄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训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家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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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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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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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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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安东新厂迁建项目
公司于2010年6月被纳入梅岭组团征迁范围;已于2018年1月2日在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完成165.33亩相关生产经营用地的储备工作,在晋江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目前所有的开工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
为配合政府城市建设的需要、加快公司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升级,提高产品品质、档次和产品竞争力;同时为提升公司生态环境水平和整体运营水平,把30年的老厂建设成智能、绿色的现代化染整企业,实现企业的新跨越,公司于2018年2月5日和2018年2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迁建新厂的议案》,同意公司启动在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迁建新厂项目;迁建新厂总生产规模为年产针织印染布10万吨、年产针织印花布7500吨、年产筒子纱3000吨,投资总额约8.5亿元(调整后,原为6.5亿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具体负责实施安东项目的相关投建工作;授权公司管理层若在实施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全权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新的政策和实际情况对项目投建工作做出相应调整、变更和终止等事项。
目前安东新厂项目工程主要建筑主体结构已封顶,现处于室内装修、公共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中,相关建设工作正积极协调推进中,因项目施工队较多为省外人员,受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影响,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公司预计最快2020年9月30日后可陆续竣工投产(新冠疫情虽在国内得到较好的控制,但仍在全球蔓延,尚使项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和3月1日分别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关于在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迁建新厂的公告》(临2018-005号)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8-008号)。
二、河南安阳项目
2012年3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凤竹纺织(安阳)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公司在安阳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相关事宜亦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已分别于2012年3月28日和2012年4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鉴于安阳市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安阳市人民政府制订了新的《印染行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原签订的《凤竹纺织(安阳)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经安阳市北关区政府、中信环境技术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环境”)与河南凤竹筹划,拟由中信环境和河南凤竹成立合资公司对安阳北关区印染示范园进行投资建设。公司于2018年2月5日和2018年2月28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河南安阳项目投向的议案》:同意河南凤竹与中信环境商议成立合资公司对安阳北关区印染示范园进行投资建设;全权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信环境商议成立合资公司的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新的政策和实际情况对变更投向涉及项目相关工作做出相应调整、变更和终止等决策。
项目已于2019年3月7日于安阳市国土资源局获得“豫(2019)安阳市不动产权第0003211号”和“豫(2019)安阳市不动产权第0003214号”两宗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至此凤竹纺织已完成河南子公司相关项目的用地储备事宜。目前项目合作的相关事宜正顺利推进中。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和3月1日分别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关于变更河南安阳项目投向的公告》(临2018-006号)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8-008号)。
三、委托理财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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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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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93 证券简称:凤竹纺织 编号:2020-012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编号为2020-014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0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93 证券简称:凤竹纺织 公告编号:2020-013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上午8时00分在福建省晋江市凤竹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庄丽美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监事会认为: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3 证券简称:凤竹纺织 公告编号:2020-014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及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式、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式、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式、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主要为银行及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上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兼顾收益和风险,谨慎投资,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明确内部审批程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与各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定期关注委托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资金到期收回。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相关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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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6%,货币资产余额为30186.6万。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开展上述业务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均为固定收益式、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兼顾收益和风险。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具体操作时,授权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与各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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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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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493 公司简称:凤竹纺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