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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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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补充公告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0-017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含本数)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六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20-008)。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对该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75,000万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资金募集情况

A.2012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7号),批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00万股(含5,600万股)A股股票。2012年12月12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799,709,661.82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12月13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2】363号《验资报告》。

B.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年12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63,317.66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12月26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1239号《验资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入、置换、划拨情况

为保证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2013年1月14日,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23.234万元。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3】000011号),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根据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017年6月21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970,257.80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2608号《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015年初,经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79,971万元调整为49,950万元,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8,000万元和节余募集资金22,021万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的使用及闲置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2012年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22,127,472.30元,其中本年投入10,373,240.04元,资金余额98,230,029.40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使用977,532,663.14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本年募集资金项目投入37,219,093.40元,资金余额1,019,726,604.97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0年,公司预计在7.5亿限额内根据资金暂时闲置期限的情况择机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优先选择银行的结构性存款进行操作,以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作为补充。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水平合理的保本固定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作为标的。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投资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尽管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为确保理财产品投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公司财务金融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是公司纪检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是公司财务金融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是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五是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二)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产品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决议有效期

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四)具体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依次经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审批后,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投资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六)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七)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运转,助力公司经营效益的基础上,须经过上市公司法定会议决策,流程控制严格,产品选取谨慎,期限安排得当,风险控制有效。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2020年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国企及央企独资或控股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保本固定收益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作为一般存款进行管理,在“银行存款”进行列示,取得的利息在“利息收入”列示,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取得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积极对资金进行管理,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投资理财业务, 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2020年公司一季度末募集资金理财金额7.3亿元,占公司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94%。

公司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投资的产品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六届八次董事会、六届七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

(四)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1.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2.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认为: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信证券同意上市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上市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含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 2020-018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

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效率,提升资金管理集中度,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1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其中,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工财务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兵投资”)、中兵财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兵财富”)等关联方公司共同投资流动性好、收益明显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短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集合资金计划和信托计划或购买其发售的理财产品,由中兵投资或中兵财富向公司提供全额本金保障和约定收益保证的承诺函。本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额在上述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总额度内进行。

● 交易风险: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含兵工财务、中兵投资、中兵财富等关联方)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10,000万元(含本数),其发生的关联方理财不超过350,000万元(含本数)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上述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六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09号)。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对该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及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效率,提升资金管理集中度,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1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其中,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与兵工财务公司、中兵投资、中兵财富等关联方公司共同投资流动性好、收益明显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短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集合资金计划和信托计划或购买其发售的理财产品,由中兵投资或中兵财富向公司提供全额本金保障和约定收益保证的承诺函。本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额在上述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总额度内进行。

兵工财务公司、中兵投资、中兵财富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兵工财务公司、中兵投资、中兵财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此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二)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0年,公司预计在510,000万元人民币限额内根据资金暂时闲置期限的情况择机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优先选择银行的结构性存款进行操作,以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作为补充。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水平合理的理财产品作为标的。

(四)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采取止损措施并予以披露;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金融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金融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5、中兵投资或中兵财富与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投资时均将出具《关于共同投资本金及收益差额补足的承诺函》。承诺中兵投资或中兵财富无条件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投资本金的安全,保证公司约定的投资年化收益率,如投资本金受损或年化收益率未达到约定水平,中兵投资或中兵财富负责向公司及子公司补足本金和收益。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江

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南街19号

注册资本:317,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贷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金融租赁;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售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344亿元,资产净额为67亿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9亿元,净利润为3亿元(未经审计数据)。

2、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三里河南五巷四号二层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史艳晓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经济信息咨询。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5,4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

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64亿元,资产净额为68亿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4亿元,净利润为3亿元(未经审计数据)。

3、中兵财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中兵财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梦海大道4008号前海深港创新中心C组团2楼07A号

成立时间:2017年9月28日

法定代表人:石兵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主要股东: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2.93亿元,资产净额32.87亿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5.68亿元,净利润为2.45亿元。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兵财富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财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投资理财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一)投资额度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效率,提升资金管理集中度,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1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其中,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与兵工财务公司、中兵投资、中兵财富等关联方公司共同投资流动性好、收益明显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短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集合资金计划和信托计划或购买其发售的理财产品,由中兵投资或中兵财富向公司提供全额本金保障和约定收益保证的承诺函。本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额在上述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总额度内进行。

(二)额度有效期

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2020年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国有及央企独资或控股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兵工财务公司、中兵投资、中兵财富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已对兵工财务、中兵投资、中兵财富等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述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五、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及科目列示

公司对保本固定收益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作为一般存款进行管理,在“银行存款”列示,取得的利息在“利息收入”列示,2019年度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取得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

公司是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前提下, 积极对资金进行管理,以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理财业务, 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2020年一季度末,公司自有资金理财金额45亿元,占公司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6.8%。

(二)交易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或购买其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预计未来将会对公司投资收益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或购买其理财产品不会对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中兵投资或中兵财富作为共同投资方出具《关于共同投资本金及收益差额补足的承诺函》,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近期财务数据

六、投资风险分析提示

投资的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六届八次董事会和六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李全文、魏晋忠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我们认真查阅和审核了所有资料,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询问与探讨。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项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能够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效率。我们一致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5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其中,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与兵工财务公司、中兵投资、中兵财富等关联方公司共同投资流动性好、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集合资金的短期信托计划或购买其发售的理财产品,由中兵投资或中兵财富向公司提供全额本金保障和约定收益保证的承诺函。本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且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额在上述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总额度内进行。通过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效率和收益水平,风险可控,投资收益较为可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召集、召开审议本议案的会议程序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了回避原则。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流动性好、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期限不超过12 个月)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其独立性。本委员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含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