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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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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98 公司简称:烽火通信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98 公司简称:烽火通信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鲁国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符宇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初,国内外爆发新冠病毒疫情,公司处于武汉疫区,业务开展受到较大影响,收入大幅下降,而人工薪酬及折旧等固定支出并未减少,且额外增加防疫支出。截至目前,虽然国内疫情已基本稳定,但国外疫情仍然处于蔓延状态,疫情最终发展的范围、最终结束的时间尚无法预测,对公司海外业务及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致使公司的净利润预计同比会大幅下降。公司将积极采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公司产品以及服务提供的稳定,力争将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34,127,781.56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扣除已实施2018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派现397,118,175.56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1,102,675,999.41元。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预案须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19年,光通信行业仍处于景气区间的低峰,增速高位趋缓,运营商传统业务下滑,市场竞争更为激烈。但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各项政策的落地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渗透,日益增长的智能化、高端化、品质化的消费升级需求将不断释放,未来随着5G规模建网启动,数据中心规模建设持续拉动,行业前景仍充满机会和希望。

烽火通信是信息通信设备与网络解决方案提供商,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国内光通信领域唯一的“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和创新型企业,公司产品涵盖光网络、宽带接入、光纤光缆、光配线、业务与终端、系统集成、软件与服务等多个领域,具备提供通信网络建设、集成、优化与服务一揽子解决方案的能力;公司旗下拥有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多家控股公司,资产规模逾百亿元。这些机遇与挑战,将促使公司要进一步深化ICT转型,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

作为新信息时代的基础网络,光网络服务于千行百业,需要覆盖广泛化,烽火通信以智慧大脑赋予光网络新的活力,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同时沿着“超高速率、超大容量、超长距离”的方向持续打造信息高速公路。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烽火通信提出了未来光网络发展的方向:以“泛在、超宽、开放、随需”为核心特点的智慧光网,提供无处不在、无所不能、无时不刻的泛在连接,具备更高速率、更宽车道、更优介质的超宽管道,打造基于SDN/NFV化的开放网络,提供以网络即服务为核心价值的AROS随需能力;帮助运营商构筑未来的核心竞争力,让运营商的网络实现从刚性管道到开放、柔性的网络,从单一网络到云网边协同,从封闭到解耦,从人工管理到智能运维更好的帮助运营商实现灵活的业务创新,从而创造更大的价值。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面对日益严峻的外部环境,坚持不懈地推动行业信息化进程,帮助广大的政企客户走好数字化转型之路;积极推进云数据中心、云计算以及智慧城市业务,大力布局行业应用软件,不断提升自主安全可控的能力,提供垂直整合一体化的端到端行业解决方案。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314.91亿元,同比增长7.79%;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47,025.82万元,同比增长14.59%;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66,197.68万元,同比增长1.76%;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97,877.94万元,同比增长15.99%。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新金融工具准则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一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19年1 月1 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新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未对2018 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公司2018 年度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根据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对财务报表部分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作相应调整。公司按照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年度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临2020-008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武汉烽火科技园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董事会全体董事。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鲁国庆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董事刘会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推选鲁国庆、刘会亚、陈山枝、戈俊、梁军、陶军、岳琴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推选胡华夏、余明桂、田志龙、梁军、何书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推选田志龙、胡华夏、岳琴舫、梁军、陶军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公司经营工作报告》。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0),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鲁国庆、刘会亚、何书平、陈山枝、戈俊按规定予以了回避。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预案:

拟定的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34,127,781.56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扣除已实施2018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派现397,118,175.56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1,102,675,999.41元。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

十、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2)。

十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建议支付其2020年度审计费用合计含税价93万元(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3),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十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摘要刊登于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十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正文刊登于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十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14)。

十九、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新一届经营班子的议案》:决定聘戈俊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何建明先生、符宇航女士、王彦亮先生、曾军先生、蓝海先生、范志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符宇航女士兼任财务总监,任期两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公司第十一届经营班子成员简历

戈俊先生 47岁,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何建明先生 56岁,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公司总裁助理。

符宇航女士 49岁,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副主任。

王彦亮先生 51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公司总裁助理。

曾军先生 43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客服中心主任,国内市场总部副总经理。

蓝海先生 43岁,中共党员,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公司线缆产出线总裁、副总裁。

范志文先生 41岁,中共党员,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公司网络产出线总裁、副总裁、光网络产品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临2020-009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武汉烽火科技园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七名,实到监事七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少华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认为: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在2019年度内部控制方面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发表以下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认真负责,能够较好地行使自己的职权,未发现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定期检查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真实,管理规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对外投资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等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其中无内幕交易行为发生,也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内容合法、公平,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以下意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也未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临2020-010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措施手段,对公司有着较为积极的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一、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五名关联董事鲁国庆、刘会亚、何书平、陈山枝、戈俊回避表决,其他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2020年度,预计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注:“中国信科”系指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500万元。

2、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64,731.58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设备、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金属结构、安防设备、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用标牌、海洋工程专用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池、照明器具、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电工仪器的制造;电气设备修理;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工程;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的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及信息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集成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及规划管理;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的开发与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500万元。

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少华;注册资本:67703.1918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信息科技领域光、电器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研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及数据通信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全年,与该关联人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8,500万元。

4、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书平;注册资本:51,043.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防雷设计与施工;交通设施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及交通设施产品的销售;通信类杆或塔的生产制造及安装;移动电话机及相关产品设计、生产及销售(国家规定凭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全年,与该关联人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3,000万元。

5、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峰;注册资本:2,644.854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质量检测认证;物业管理;餐馆管理(不含餐饮经营);钢铝带分切。(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范围与期限内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全年,与该关联人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500万元。

6、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存海;注册资本:19,8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经营范围:通信、半导体照明和显示、电子、计算机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技术服务及销售;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须持有效资质经营);通信信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对外投资;项目投资。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全年,与该关联人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

7、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存海;注册资本:27,93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网络通信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服务、销售;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及维护;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工程实施;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全年,与该关联人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

8、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5,566.854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经营范围: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承接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维护;自动化办公设备、机电设备、仪表及电子产品生产、销售;钢材、钢铁炉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销售;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消防器材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消防工程设计、制造、安装;消防设备的销售;消防器材的维护及修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9、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崔新友;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电力新技术、智能电网、智能控制产品的研发、生产、批发零售及工程服务;智能配用电、新能源发电、智慧照明、分布式微电网、应用软件开发及配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批发零售、工程服务与系统集成;新能源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储能工程、充换电运营管理及应用软件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批发零售、工程服务及系统集成;电力与新能源行业工程咨询、勘测、设计、施工及总承包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能耗(量)管理系统、机电工程、安防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及总承包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售电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较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2020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

10、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78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电子元器件、其他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的开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小区及写字楼物业管理;供暖、绿化服务;花木租赁;房屋维修、家居装饰;房产租售咨询;物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交流;百货、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兄弟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较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2020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

11、2020年全年,与同受中国信科控制的除上述关联方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6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1、公司已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签订了《生产辅助服务原则协议》、《综合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培训、情报服务委托协议》等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协议的具体情况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通过,并履行了相关的披露手续;

2、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每月都持续发生,每笔业务的金额不确定,因此对2020年度内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测,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和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事先没有签订具体的合同,具体协议待实际发生时再予以签订;

3、本公司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要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合理预计,是对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规范,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和表决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临2020-011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1,102,675,999.41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4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1,170,984,6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8,134,775.56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0.6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 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2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临2020-012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进行,此次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按照财政部此次修订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此次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此次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后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说明;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下转208版)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