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8版)

选举非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月 26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盖章或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7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王仁厚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2019年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 果,2019 年度司(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491.31万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449.13 万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042.18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612.83万元。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板块,进入发展快速阶段,中成药方面,处方药以四秒丸、藿胆片等产品打造“大品种”战略,OTC产品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需进一步拓展市场,目前正处于加大投入期;人参业务方面保持稳定,公司人参专柜与百强连锁合作进入了实施阶段,业务开展需进一步加大投入;同时各分子公司与相关厂房、设备等均处于投入期,另外公司工业大麻项目进入布局阶段,开始进入投入期,公司总体业务投入所需的资金较大,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根据《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 年-2019年)》的规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17 年-2019年)》的要求。

监事会意见: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王仁厚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监事会提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他职务。

王仁厚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王仁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了保障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拟提名孙莉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和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现金和股票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更好地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8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监事辞职的事项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王仁厚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监事会提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由于王仁厚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将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 3 名,王仁厚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新任监事就任前,王仁厚先生需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务。

王仁厚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王仁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监事的事项

为了保障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孙莉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孙莉莉简历见附件),孙莉莉女士长期在本公司担任财务工作、审计工作,具有担任股份公司监事的工作能力,其任期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补选监事后公司不会出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

孙莉莉女士曾于2016年6月23日-2019年5月21日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于2019年5月21日换届选举离任后至今,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因个人资金使用安排,减持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21,000股(按离职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计算)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094%,截止目前,孙莉莉女士本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候选人简介

孙莉莉女士,汉族,1975年8月出生,会计师、高级经济师,2000年11月-2001年7月在本公司任职出纳员;2001年8月-2006年5月曾任公司任职销售主管会计;2006年6月-2008年1月曾任公司任职财务部长、财务经理;2008年2月-2010年3月曾任公司任职母公司财务负责人;2010年4-2014年4月曾任公司任职母公司负责人;2014年4月-2015年4月曾任公司监事;2015年4月-2016年6月曾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2016年6月-2019年5月曾任公司监事。孙莉莉女士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持有公司股份121,000股,现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9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85万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80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顺利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96年3月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 南路22号楼四层,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深圳、苏州、西宁、济南、长沙、合肥、郑州、西安、重庆设有分所。

2.人员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有从业人员1100人,其中合伙人50名,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截止到2019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 418名,近一年来注册会计师没有大的变动,其中超过300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中准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2.2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6 亿元,总计为近1000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20家为上市公司,证券业务收入4340万元。中准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6家)、金融证 券业(3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 家),总资产均值为120.77亿元。

4.执业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5.诚信记录

公司续聘中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来中准于2017年11月受到行业协会通报批评一次行业惩戒,2018年责令整改 1次,2019年收到警示函3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6.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18年末,中准已按照行业相关规定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0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9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 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上述变更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衔接规定,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应当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执行该准则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3、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一债务重组》。执行该准则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系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2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29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吉林紫鑫高科技功能食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申请办理不超过500万元贷款,用于新增流动资金借款,贷款期限一年,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此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本息结清之日止。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并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紫鑫高科技功能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3月31日

住所: 敦化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区9号

法定代表人:金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6,980,608.40元,负债总额46,499,730.59元,净资产总额为60,480,877.81元,2019年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5,835.89元,净利润-5,300,190.03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的保证合同,公司为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申请办理不超过5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此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本息结清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申请贷款主要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上述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前景良好,公司持有上述子公司100%的股权,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根据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原融资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39亿元,在总融担保资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选择具体业务品种进行额度调配。在39亿元融资担保额度内,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担保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超过本次审议总额度的担保需另行上会审议。本议案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母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82,2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41.00%。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0.11%。上述融资及对外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3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 果,2019 年度司(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491.31万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449.13 万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042.18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612.83万元。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板块,进入发展快速阶段,中成药方面,处方药以四秒丸、藿胆片等产品打造“大品种”战略,OTC产品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需进一步拓展市场,目前正处于加大投入期;人参业务方面保持稳定,公司人参专柜与百强连锁合作进入了实施阶段,业务开展需进一步加大投入;同时各分子公司与相关厂房、设备等均处于投入期,另外公司工业大麻项目进入布局阶段,开始进入投入期,公司总体业务投入所需的资金较大,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根据《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 年-2019年)》的规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17 年-2019年)》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 意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2019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4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时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报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封有顺先生、董事会秘书张万恒先生、独立董事程岩女士、财务总监栾福梅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上接217版)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南昌欣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光电营销中心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参股公司江西联创南分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特种微电子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久光电产业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光电营销中心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联创电缆为公司持股78.72%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点位于吉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九大道16-18号;注册资本26,314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喆亚;经营范围: 电线电缆、电缆组件、光纤光缆及配件、电动汽车充电装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对外投资;通信工程;管理与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塑料粒料、金属材料销售。

2019年度联创电缆实现营业收入29,256.66万元,总资产34,109.42万元,负债11,840.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2,066.11万元,其中贷款为4,900.00万元。

2、欣磊光电为公司持股74%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点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江南园区;注册资本为808万美元;经营范围:设计、制造、经营和销售各类光电子材料、器件和电子元器件材料、器件及深加工产品、应用产品、提供产品的技术服务,及上述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以及进出口业务。

2019年欣磊光电实现营业收入20,948.09万元,总资产17,826.37万元,负债9,923.6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7,902.73万元,其中贷款为1,000.00万元。

3、深圳联志为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长城工业园区厂房十栋四层西;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荣华;经营范围:光电产品、电子元器件及组件、照明产品、电视机。显示器、家用电器、开关电源、电线电缆、橡胶制品、电脑周边设备、太阳能产品、机电设备电脑及配件、电气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太阳能产品、智能交通产品及其他电子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集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2019年深圳联志实现营业收入21,172.91万元,总资产10,622.95万元,负债7,977.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645.22万元,其中贷款为1,000.00万元。

4、营销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伍锐;经营范围:半导体照明路灯、显示屏、户外景观亮化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易制毒及化学危险品除外)及金属材料、光电子元器件、半导体照明光源及控制系统、光电通信线缆、电缆、电力设备、节能设备、通信终端与信息系统设备、计算机、路灯灯杆的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建筑材料的销售;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亮化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安防工程、电子工程、节能工程;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网络系统集成、能源管理平台系统集成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五金产品、通讯设备及配件、照明灯具的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

2019年度营销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079.90万元,总资产51,438.98万元,负债41,727.88万元,所有者权益9,711.10万元,其中短期借款6,200.73万元。

5、联创致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位于南昌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注册资本为18,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荣华;经营范围:光电子元器件及其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及其相关设备;售后产品的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实业投资;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联创致光实现营业收入170,533.61万元,总资产128,635.43万元,负债102,939.18万元,所有者权益25,696.25万元,其中短期借款3,245.99万元。

6、南分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点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联创光电科技园101号厂房4楼;注册资本为3,468.93万元,法定代表人:付智俊;经营范围:光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南分科技实现营业收入9,142.68万元,总资产7,368.69万元,负债5,013.97万元,所有者权益2,354.72万元,其中贷款为900万元。

7、特微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七四六厂内;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经营范围:半导体微电子相关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光电一体化产品的设计、研发和生产、销售;电磁兼容与防雷防静电的设计施工与产品销售;雷达、导航及天线系统、计算机及网络软硬件开发销售,信息化系统集成,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电子智能化系统、应急指挥调度通信系统、射频识别应用系统、智能卡系统、收费系统、电子声像工程及AR、VR技术开发;数据中心、机房工程设计施工,航空设备配套产品及其他电子系统工程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施工及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特微电子实现营业收入2,024.22万元,总资产4,427.58万元,负债400.46万元,所有者权益4,027.12万元,其中贷款为0万元。

8、中久光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位于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儒乐湖大街955号;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中煜;经营范围:大功率脉冲及连续光纤激光器、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固体激光器、光学及光电子元器件、激光系统、电源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维修服务;激光器控制软件设计、开发、批发兼零售、维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中久光电实现营业收入1,171.51万元,总资产2,644.97万元,负债154.40万元,所有者权益2,490.57万元,其中贷款为0万元。

9、厦门华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位于厦门市同安区洪塘头一路120号15#厂房1-4层;注册资本为3,8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天荣;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其他未列明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019年厦门华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32万元,总资产7,650万元,负债2,296万元,所有者权益5,354万元,其中贷款为300万元。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4月28日,不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253.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27%;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19年度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所有担保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及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2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公司总部九楼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之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投票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21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3:00一17:30,现场会议开始后不予登记;

4、登记方式:到公司证券部、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联系方式:

电话:0791-88161979 传真:0791-88162001

电子邮箱:600363@lianovation.com.cn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0-009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17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十四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20年4月28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02,100,521.3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0,210,052.13元,本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81,890,469.1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04,124,447.61元,减去2018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共计23,060,791.0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62,954,125.80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末总股本443,476,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956,453.75元。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结合与银行合作现状,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如下综合授信额度(敞口类额度),该额度亦可用于在申请银行授信时有总部授权需要的子公司: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信用证、国际信用证、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项目贷款等授信品种,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以上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20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批准办理相关融资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电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继续为江西联创电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使用额度担保,担保金额为6,5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20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南昌欣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继续为南昌欣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使用额度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20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继续为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使用额度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20年年报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光电营销中心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继续为江西联创光电营销中心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使用额度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20年年报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继续为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使用额度担保,担保金额为23,000万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20年年报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江西联创南分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继续为江西联创南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使用额度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20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特种微电子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为江西联创特种微电子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使用额度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20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久光电产业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为中久光电产业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使用额度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20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厦门华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21年年报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增补王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以上第一、三、八、九、十五、十六、十七、二十二、二十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0-010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17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七次监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020年4月28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会主席辜洪武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为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订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强化公司内控建设,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增补曾庆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日止。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