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106 公司简称:中国一重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陆文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恩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万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主要科目 金额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利润表

主要科目 金额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现金流量表

主要科目 金额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1106 公司简称:中国一重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9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56.22亿元。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重型机械及成套设备、金属制品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金属冶炼及加工;金属材料的销售;矿产品销售;工业气体制造及销售;冶金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服务;承包境外成套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进出口业务。

2.经营模式: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产品包括冶金成套、核能设备、重型压力容器以及大型铸锻件等,产品特点为单件小批量。公司市场营销部门负责搜集市场信息,与用户进行广泛的技术交流,为用户设计方案,做好项目信息的跟踪,通过竞标、议标获得订单,生产计划的安排基本以在手合同为基础。

3.行业情况:重型机械行业属装备制造业,是我国机械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为钢铁、有色、电力、能源、汽车、矿山、石油、化工、交通运输等行业及国防军工提供重大成套技术装备、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并开展相关的国际贸易。主要产品有核岛设备、重型容器、大型铸锻件、专项产品、冶金设备、重型锻压设备、矿山设备和工矿配件等。近两年重型机械行业稳步前进,经营效益大幅改善,结构调整持续推进,重点企业竞争力明显提升,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进一步发展,科技进步全面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发展,聚焦核心业务突出主业,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不断深化改革,坚持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全年预算指标,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65亿元,同比增长25.25%;利润总额1.79亿元,同比增长49.47%;新增订货150.52亿元;回款137.21亿元。截至2019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6.27%,经济运行保持稳中向好态势,效益持续快速增长。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一一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A、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B、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C、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D、对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9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本公司已根据其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主要变化如下:

A、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行项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行项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B、新增“应收款项融资”行项目;C、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行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D、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自“其他收益”行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之前;E、“投资收益”行项目的其中项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③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了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2019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调整。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定义;明确了准则的适用范围;规定了确认换入资产和终止确认换出资产的时点,以及当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与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不一致时的会计处理原则;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增加了有关披露要求。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实施未对本公司本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④新债务重组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了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2019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新债务重组准则进行调整。新债务重组准则修订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准则的适用范围;修订了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简化了债务重组的披露要求。新债务重组准则的实施未对本公司本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0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合并范围与上年相比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0--004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和北京市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董事长隋炳利因公出差,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陆文俊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可以对需由董事会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9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56.22亿元。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项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一是向控股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集团)支付房屋租金81.36万元、支付无形资产使用费3,027.36万元、销售展示品3,942.89万元,全年预计交易金额共计7,051.61万元。二是预计向控股股东一重集团控股子公司一重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新能源)支付运费9,0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一重集团及一重新能源之间的关联交易已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规定的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标准,公司已按照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详见2019年12月5日披露的《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2019-030)。

(一)房屋租赁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一重集团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向其租赁位于大连甘井子棉港路1号房屋,租赁面积6730.85平方米;富拉尔基区红宝石办事处建华西街2号房屋,租赁面积5539.01平方米。租期自2018年7月13日开始,并于2021年7月13日租期届满。

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2020年公司将向一重集团支付房屋租金为81.36万元。

(二)无形资产使用

为更好地开展生产经营,经双方协商2014年一重集团将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和专有技术31项许可给中国一重使用。2014年12月双方签订了《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合同期限9年,使用费用3,027.36万元/年。

根据上述协议,2020年公司将向一重集团支付技术使用费为3,027.36万元。

(三)展示品出售

中国一重利用部分标准试验件作为展示品,用于对外宣传展示一重集团核电制造实力。为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降低公司相关费用支出,未来主要由一重集团负责对外宣传展示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为此拟将该批展示品出售给一重集团,预计关联交易额为3,942.89万元。

(四)运输费用

根据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预算安排,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需使用一重新能源运输设备承运公司部分产品,运输价格通过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全年预计关联交易额为9,000万元。

本项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隋炳利、陆文俊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同意《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的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0--005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形式举行。公司监事共有5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5名。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可以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9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56.22亿元。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信息符合公司实际、符合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信息符合公司实际、符合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意《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一是向控股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集团)支付房屋租金81.36万元、支付无形资产使用费3,027.36万元、销售展示品3,942.89万元,全年预计交易金额共计7,051.61万元。二是预计向控股股东一重集团控股子公司一重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新能源)支付运费9,0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一重集团及一重新能源之间的关联交易已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规定的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标准,公司已按照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详见2019年12月5日披露的《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2019-030)。

(一)房屋租赁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一重集团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向其租赁位于大连甘井子棉港路1号房屋,租赁面积6730.85平方米;富拉尔基区红宝石办事处建华西街2号房屋,租赁面积5539.01平方米。租期自2018年7月13日开始,并于2021年7月13日租期届满。

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2020年公司将向一重集团支付房屋租金为81.36万元。

(二)无形资产使用

为更好地开展生产经营,经双方协商2014年一重集团将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和专有技术31项许可给中国一重使用。2014年12月双方签订了《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合同期限9年,使用费用3,027.36万元/年。

根据上述协议,2020年公司将向一重集团支付技术使用费为3,027.36万元。

(三)展示品出售

中国一重利用部分标准试验件作为展示品,用于对外宣传展示一重集团核电制造实力。为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降低公司相关费用支出,未来主要由一重集团负责对外宣传展示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为此拟将该批展示品出售给一重集团,预计关联交易额为3,942.89万元。

(四)运输费用

根据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预算安排,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需使用一重新能源运输设备承运公司部分产品,运输价格通过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全年预计关联交易额为9,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合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项关联交易对中国一重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如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同意《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0--006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

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2020年度审计费用分别为125万元和35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年11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2.人员信息

2019年末,中审众环有合伙人130人,注册会计师1,350人,2019年较2018年新增365人,减少188人,从业人员3,695人,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业务收入为116,260.01万元,净资产7,070.81万元。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25家,截至2020年3月1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59家。2018年上市公司收费总额:17,157.48万元,资产均值:1,252,961.59万元。

中审众环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5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丙旗,中国注册会计师(CPA),曾主持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陈俊,中国注册会计师(CPA),中注协资深会员,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业务多年,现为北京质控中心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晓强,中国注册会计师(CPA),曾参与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同比变化情况等。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情况的汇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按照公司相关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续聘的2020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0-024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39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需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公司部分海外子公司受疫情影响,部分资料整理进度相对较慢,同时部分内容需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披露回复公告。为保证《问询函》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于5月12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6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6年3月7日、2016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依姆多相关资产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资产交接等相关工作,依姆多市场交接已完成。

公司于2020年4月3日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后,依姆多上市许可(MA)/药品批文转换、商标过户及生产转换等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商标过户:本次交接共涉及93个商标,已完成过户的商标共87个(本次新增3个)。

2、上市许可(MA)/药品批文转换、生产转换无重大变化。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相关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实施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0-037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0-019号)。

2020年4月29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4月29日收盘,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27.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157,454,085股)的比例为0.24%,成交最高价为人民币5.75元/股,成交最低价为人民币5.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79,881.38元,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

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一052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

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安达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黑龙江省安达市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龙大肉食:关于在安达市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该全资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安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基本情况为:

名称:黑龙江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281MA1C2D073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朝阳街1委8-538幢融府上城13#2号

法定代表人:董恩球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2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牲畜饲养、销售;畜牧良种繁殖活动;配合饲料加工;粮食收购、销售;谷物种植;畜牧渔业饲料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