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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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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39 公司简称:瑞贝卡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郑有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文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晁慧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接到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函,为加快建安区新城区发展,聚集新城区人气,根据许昌市城乡总体规划,并经建安区政府常务会决定,我公司位于瑞贝卡大道南侧厂区(面积约200亩,以下简称“南厂区”)所在地块将被依法收储,土地性质调整为商住用地,依法出让,该厂区原有生产线应迁建至新城区尚集产业集聚区境内。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 2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厂区搬迁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18-001)。经协商,公司与政府有关部门就南厂区搬迁、土地性质调整、补偿等事项达成一致,并于2018年3月12日签署了《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南厂区搬迁协议书》。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 3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厂区搬迁进展公告》(编号:临2018-006)。本次征收补偿事项,尚需公司与政府就收储政策及补偿标准签署具体专项协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敬请投资者关注对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的披露公告。

2、2018年6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3;2018年6月29日,公司又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5。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境外投资以及国外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随着中美贸易摩擦加剧,项目建设环境更加复杂严峻,本项目前期各项工作仍在推进中,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0439 公司简称:瑞贝卡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2020年4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196,006.63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131,985,440股为基数,拟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3,959,563.2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发制品系列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工艺发条、化纤发条、人发头套、化纤头套、教习头、复合纤维材料(纤维发丝)等六大类,在全球拥有 “Rebecca”、“Sleek”、“NOBLE”、“JOEDIR”、“Magic”、“QVR”等自主品牌;本公司产业链条完整、产品类别齐全、生产规模领先,业务范围遍及全球的多个国家和地区。

2、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北美、非洲、欧洲以及亚洲等地区,具备研、产、销、供的全球化产业链布局;公司在境外设立13家全资子公司,其中9家销售型公司(非洲6家,美国、英国、巴西各1家)和4家生产型公司(尼日利亚、加纳、柬埔寨、莫桑比克各1家);境内设立10家子公司(河南4家,上海、广东各2家,北京、辽宁各1家)。由于公司业务遍及全球,各地区经营环境差异明显,经营模式各具特色,具体如下:

北美市场,因应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战略逐步调整,现以用户体验为出发点,全力探索新零售解决方案,线下线上融合发展。由于线下受制于该市场行业营销传统,一方面采取ODM/OEM经营模式,根据经销商订单贴牌生产或以销定产,巩固传统客户;另一方面启动 “QVR” 品牌拓展终端零售渠道,完善自主品牌和自主营销渠道在该市场的布局,满足不同层次消费群体对假发制品的精细化和差异化需求。线上与国内外核心跨境电商平台深度合作,利用第三方海外仓的同时自建仓储体系,线上增强交易便利,线下提升客户体验,线上电商平台和线下实体店铺优势互补。

非洲市场,是公司自主品牌全球化的重要市场,西非市场以尼日利亚、加纳为中心辐射周边国家,南非市场以南非为中心辐射周边国家,东非市场以坦桑尼亚为中心辐射周边国家。公司本部以及非洲工厂的产品,通过非洲销售子公司以及当地经销商以自主品牌“NOBLE”、“JOEDIR”、“Magic”等进行批发和零售,实施“地产地销”经营战略,缩短新产品上市周期,提升生产经营效率,生产和销售体系完整覆盖西非、南非、中非和东非等发制品市场。

欧洲市场,公司在欧洲市场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亨得尔进行销售,以英国、法国等西欧市场为依托,辐射其他欧洲国家,以自主品牌“Sleek”直接销售为主,辅之以通过其他经销商销售。

国内市场,公司自建终端销售渠道,实施品牌连锁和双品牌(“Rebecca”和“Sleek”)经营战略,主要消费对象为追求时尚、敢于突破自我的女性及其他实用性消费群体,成就消费者突破束缚、追求真我的美丽梦想。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在全国一、二线城市设立门店201家,其中直营门店76家,加盟店125家。

(二)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发制品是以人发或纤维发丝为原材料,主要用途为满足全球 “顶上时尚”发型装饰需求以及其它实用功能性需要,帮助消费者塑造个性气质和体现个体差异,提升和美化其外在形象,彰显自我价值。假发制品是全球非裔种群的生活必需品,欧美白人女性的时尚佩饰品,亚洲时尚女性的发型饰品,全球少发、脱发人群的日常佩戴品以及演艺、律师、美容教学等其他群体的实用性需求。

北美市场仍是全球重要的发制品消费市场,美国非裔人群是全球最具消费能力的假发需求者。欧洲是发制品行业发源地,行业历史较为悠久,其中西欧地区发制品市场成熟度较高,消费群体比较稳定;东欧市场为新兴市场。近年,欧洲受各种危机影响,经济增长缓慢,西欧发制品市场需求仍疲软。非洲市场是全球第二大发制品消费市场,正在逐步成长为全球第一大发制品消费市场,但由于该市场规模庞大,国内企业逐步进入,市场竞争加剧。亚洲市场是继非洲大陆之后发制品行业的又一极具潜力市场,包括中国在内的亚太地区人口占全球人口总量的50%以上,但发制品消费仅占到全球消费总额的10%左右,尽管中国是世界发制品生产制造中心,但其80%-90%的发制品用于出口。虽然亚洲发制品市场目前绝对规模不大,但随着亚洲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该地区居民传统观念受西方影响,发制品消费观念也逐步与国际接轨,佩戴假发制品已演变成一种引领时尚潮流的行为,越来越多时尚女性消费者和实用型需求者乐意佩戴假发制品,市场需求稳步增长。根据阿里巴巴旗下跨境电商零售平台速卖通发布的全球“颜值经济”报告,数据显示,中国假发已经成为外国消费者刚需,在该平台海外成交商品中排名第一。目前,北美、西欧发制品市场为成熟市场,非洲、亚洲、南美以及国内地区发制品市场仍有较大发展潜力。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显示,2019年全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近100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位;人均GDP首次突破1万美元。经济规模的提升,意味着人民收入的增加,而收入决定消费,消费升级也可以持续推进。国内消费结构持续升级,将为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持续提供动力支撑,也将为假发制品、美容美发等时尚发型妆饰行业打开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和发展机遇。但发制品行业仍是一个以出口为主的行业,国际市场社会政治经济形势和全球贸易政策的变化、国家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国际汇率变动等都会对行业产生较大影响,行业周期性和景气度受制于以上因素的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9年06月21日出具了《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 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 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跟踪评级结果与本期债券发行时的评级结果不存在评级差异。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019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仍致力于为全球假发消费者打造“顶上时尚”,满足全球假发消费者对“美”的追求,并继续贯彻落实稳健经营的指导方针,继续对内抓“品质、管理和信息链平台”,对外抓“品牌、市场和渠道融合”,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78,528,064.21元,同比下降3.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789,483.21元,同比下降9.56%。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5,025,893,654.70元,同比增长3.3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2,863,802,659.23元,同比增长0.25%。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细内容见2019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细内容见2019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郑有全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39 证券简称:瑞贝卡 公告编号:临2020-002

债券代码:136076 债券简称:15瑞贝卡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因疫情影响,董事郑文静女士、独立董事马群先生、独立董事常晓波先生、独立董事吴永和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有全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媒体。

表决结果: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196,006.63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131,985,440股为基数,拟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3,959,563.2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赞同,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结果:9票赞同,0票反对, 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恪尽职守,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内控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也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肯建议,为公司规范运营提供了专业支持。为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强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财务安全,提请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

表决结果: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同,0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第二、三、四、五、六、十项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拟定于2020年5月2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14:00,召开地点为公司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拟审议如下事项: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媒体。

表决结果: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39 证券简称:瑞贝卡 公告编号:临2020-003

债券代码:136076 债券简称:15瑞贝卡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131,985,4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3,959,563.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

●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1,789,483.21元。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0.30元(含税)现金红利,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3,959,563.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情况说明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确切用途

公司 2019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主要原因如下:

(一)留存资金拟投入的技改或新建项目主要包含柬埔寨工厂改造、尼日利亚工厂改扩建工程、拓展国内外营销渠道项目等,预期投资回报良好。

(二)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使公司保持稳定的生产经营,促进销售增长,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经营资金周转。

(三)鉴于新型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加剧,对全球市场和世界经济带来了巨大冲击,企业经营面临的困难和不确定性大大增加,从公司实际经营角度出发,公司需要留存充足的盈余资金以应对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基于上述原因,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结合公司近年来自身发展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将自有资金用于支持自身发展。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拟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

鉴于此,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并同意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及股东利益等各种因素,同意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0439 证券简称:瑞贝卡 公告编号:临2020-004

债券代码:136076 债券简称:15瑞贝卡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1月28日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3】0071}号文批准,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9月由财政部批准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01室。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11000168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编号为000356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自2013年11月改制设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目前合伙人共70名,注册会计师446名,从业人员总数1200名。近一年来注册会计师转入101人,转出6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79名。

3.业务规模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营业收入23,907.75万元,净资产2,961.74万元,2018年度收入中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入3,961.41万元,客户数量39家,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资产均值70.9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8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3.5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受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管措施1次;受到中国证监会各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15次,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宾,注册会计师,1997年至2006年曾先后就职于陕西会计师事务所、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从2017年起兼职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燕,注册会计师,1997年至2017年12月曾先后就职于深圳市华美龙实业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5月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

本期签字会计师:马静玉,注册会计师,1997年至2017年11月曾先后就职于中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筑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12月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玖拾万元整(不包括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代垫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等费用),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陆拾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叁拾万元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39 证券简称:瑞贝卡 公告编号:临2020-005

债券代码:136076 债券简称:15瑞贝卡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3、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4、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以上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发布的新收入准则中的规定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债务重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按照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在编制2020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报,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不存在调整事项,不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未发生债务重组事项,不存在调整事项,不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4)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通知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合理变更,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关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39 证券简称:瑞贝卡 公告编号:临2020-006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1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瑞贝卡大道666号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1日

至2020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74-5136699

联系传真:0374-5166016

电子邮箱:rbk600439@rebeccafashion.cn

联 系 人:徐振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瑞贝卡大道666号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439 股票简称:瑞贝卡 公告编号:临2020-007

债券代码:136076 债券简称:15瑞贝卡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在瑞贝卡公司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经记名投票表决3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经记名投票表决3票赞同,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做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经记名投票表决3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及股东利益等各种因素,同意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经记名投票表决3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五、经记名投票表决3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初步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9年度,公司未有违反《内控规范》和《内控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

六、经记名投票表决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七、经记名投票表决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成员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后,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