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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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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6版)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质,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质,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其为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与上期相比增加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与上期一致。并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情况:经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费用与2019 年度保持一致;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生效情况: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文本;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结论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20-007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浪莎内衣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受托方:商业银行

● 委托理财进行现金资产管理金额:最高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风险较低且年化收益率高于同期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保本理财产品以及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5年内

一、委托理财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概述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前次浪莎内衣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授权时期已满,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产利用率,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浪莎内衣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5亿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议案》。同意浪莎内衣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2.5亿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进行现金资产管理。该事项待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批准之日起5年内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风险较低且年化收益率高于同期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保本理财产品以及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公司审议拟购买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主体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风险控制。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同时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拟采取的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人员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进行现金资产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公开披露实施情况前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和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6、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和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现金资产安全。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本次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的现金资产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展开。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产利用率。

四、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闲置,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浪莎内衣使用自有资金累计不超过人民2.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3名独立董事同意浪莎内衣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2.5亿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文本;

2、独立董事关于浪莎内衣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2.5亿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37 证券简称:浪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2日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四海大道浪莎三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2日

至2020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截止2020年5月15日下午3:00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马中明

3、联系电话:0831-8216216

4、邮编:644000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