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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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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100 公司简称:恒立液压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943,222,440.24元,提取法定公积金94,322,244.02元,分配2018年度股利264,600,000.00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50,673,306.59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9年末总股本882,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529,2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721,473,306.59元结转以后年度。同时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88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共计转增423,36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05,360,000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专业生产液压元件及液压系统的公司。公司产品从液压油缸制造发展成为涵盖高压油缸、高压柱塞泵、液压多路阀、工业阀、液压系统、液压测试台及高精密液压铸件等产品研发和制造的大型综合性企业。液压元件及系统作为大型机械核心传动装置,公司液压产品下游应用机械包括:以挖掘机为代表的行走机械、以盾构机为代表的地下掘进设备、以船舶、港口机械为代表的海工海事机械、以高空作业平台为代表的特种车辆、以及风电太阳能等行业与领域。下游客户包括:美国卡特彼勒、日本神钢、日立建机、久保田建机、三一、徐工、柳工、中铁工程、铁建重工等世界500强和全球知名主机客户。

公司先后投资建成了高压精密液压铸件生产基地,液压阀、泵生产基地,并通过并购德国茵莱等企业,在美国芝加哥、日本东京新设公司等方式进行海外市场的拓展和布局,致力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高端液压成套设备的提供商以及液压技术方案的提供商。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为液压行业的关键零部件及系统配套企业,不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主要为一些国内外大中型的主机厂配套新机产品,暂未涉及维修市场。

公司以以销定产的方式来组织公司的生产排产计划,严格按照客户的订单和安全库存制定生产计划,由制造部门按照计划安排生产,同时根据生产计划来采购原材料并保证合理的库存。公司会在年初与主要客户签订长期框架采购合同,在合同期限内,由客户根据自身需求下达具体订单采购。公司根据顾客需求的紧急程度,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交货期一般控制在30-60天。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液压传动与控制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舰船、深海探测、节能环保装备、新能源装备、机床与工具、重型机械、工程建筑机械、农业机械、汽车等装备制造业各领域。核心的液压元件包括液压泵、阀、马达、油缸、液压系统及装置五大类型。

我国是液压制造的大国,但产业大而不强。目前大多数液压产品处于价值链的中低端,高端产品主要依赖进口和包括恒立在内的少数几家国内龙头企业。液压行业的发展远不能适应主机装备配套,已经成为制约我国装备制造业做强的瓶颈之一,主要反映在:自主创新与基础研发能力不足、产业集中度与品牌影响力低、产品可靠性与耐久性不能满足主机要求、基础材料与配套件亟待提高等。

从全球市场来看,美国、中国、日本、德国、法国是全球液压销售的前五位国家,国际液压市场需求总体处于持续增长趋势。从近年市场需求分析,行走机械液压所占市场份额不断增强,目前约占全部液压产品销售额的近50%,市场在对液压产品数量、品种需求增多的同时,也对液压产品提出了高压化、智能化、精准化、集成化、绿色化等新的更高的要求。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目前是国内具有自主品牌的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供应商,市场占有率在50%以上。在国内,生产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的外资品牌的主要竞争对手主要为KYB(日资企业);在特种油缸领域,因为涉及的范围较为广泛,竞争也较为充分;在液压泵、阀领域,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有Rexroth、Kawasaki、Husco等,公司通过完善产品质量,坚持高端定位,优化服务,树立品牌优势,进一步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国内实现进口替代的同时,向着装备全球的战略目标而努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1,402.20万元,同比增长28.57%;营业利润148,650.92万元,同比增长54.71%;利润总额149,282.44万元,同比增长55.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608.80万元,同比增长54.92%。管理费用率为3.57%,同比下降1.50个百分点。销售费用率为2.06% ,同比下降0.68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为24.32%,同比增加4.38个百分点。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比有较大提升,净资产收益率逐步提升。公司取得上述业绩,一是跟下游行业持续高增长以及公司的泵阀新产品陆续放量,产线超负荷运转,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有关;二是受规模效应和产品结构优化影响,营业成本增长幅度小于销售收入的增长速度,产品综合毛利率同比提升;三是公司强化日常经营管理,销售、管理费用率下降。

2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三、9。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分别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3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4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注*1:立新经营服务部是上海立新之子公司,上海立新对其持股比例为83.3333%。

*2:恒航液压是液压科技之子公司,液压科技对其持股比例为100%。

*3:卢森堡茵莱是恒立香港之子公司,恒立香港对其持股比例为100%。

*4:德国茵莱是卢森堡茵莱之子公司,卢森堡茵莱对其持股比例为100%。

*5:茵莱常州是德国茵莱之子公司,德国茵莱对其持股比例为100%。

*6:恒立日本是卢森堡茵莱之子公司,卢森堡茵莱对其持股比例为100%。

*7:日本服部是恒立香港之子公司,恒立香港对其持股比例为100%。

*8:日本HST是恒立香港之子公司,恒立香港对其持股比例为100%。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0-002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19日以书面送达以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6名,采用通讯表决方式的董事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立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确认。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943,222,440.24元,提取法定公积金94,322,244.02元,分配2018年度股利264,600,000.00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50,673,306.59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9年末总股本882,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529,2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721,473,306.59元结转以后年度。同时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88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共计转增423,36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05,360,000股。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8、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预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9、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0、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1、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如下表:

以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的薪酬将以2019年度薪酬为基础,并根据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及绩效考核等因素进行调整,具体数额以实际发放为准,实际发放数请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另外,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差旅费和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公司据实予以报销;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只在公司领取岗位薪酬,除此之外,不再领取额外的津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2、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汪立平回避表决;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3、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预案》,关联董事汪立平回避表决;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4、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预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5、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6、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孙公司股权架构调整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7、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确认。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8、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上述第2、3、4、5、8、9、11、13、14项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0-003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9日以现场送达形式发出,并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苏娅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现场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详细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 号一一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要求,对公司《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该议案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预案》。

该议案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内部审计小组人员齐备,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充分有效。

3、2019年度,公司未有违反《内控规划》和《内控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预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预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要求,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一、二、三、四、六、七、十一、十二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0-004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9年度已发生向关联方常州恒立气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气动”)销售5,156,793.24元,采购2,901,513.26元,公司向关联方无锡恒明液压气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明液压”)销售1,030,603.90元,采购14,068,181.62元,公司租赁关联方580 WEST CROSSROADS LLC(以下简称“580公司”)的厂房发生租赁费2,394,315.26元。现对2020年度前述双方交易总金额做出预计,同时明确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汪立平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三)202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恒立气动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常州恒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恒立气动由于日常业务需要,与公司于2015年开始建立了合作关系,恒立气动经营状况良好。

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恒明液压主要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汪立明先生控制的法人,公司由于日常业务需要,与恒明液压于2016年开始建立了合作关系,恒明液压经营状况良好。

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580公司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常州恒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580公司位于美国伊利诺伊州。公司全资子公司恒立美国(Hengli America Corporation)为研发和仓储需要,于2017年开始租用580公司的厂房,580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2.上述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公司与恒立气动、恒明液压的历史交易显示,恒立气动、恒明液压均能按时支付货款,不存在履约能力差等不良记录。

4、恒立气动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0,858.21万元,净资产6,937.76万元,营业收入11,837.54万元,净利润2,401.11万元。

恒明液压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230.38万元,净资产261.70万元,营业收入1,450.30万元,净利润34.32万元。

580公司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460.35万美元,净资产460.16美元,营业收入34.24万美元,净利润-3万美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定价原则及依据

定价原则:公司与恒立气动、恒明液压、580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互惠互利、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定价依据:有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通过招标比价)执行;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特定产品或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2、 付(收)款安排原则:相关标的物验收合格后一年内结清全部款项。

3、 结算方式: 银行汇款或银行承兑汇票。

4、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

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应明确交易价格、交易金额、付(收)款安排原则及结算方式,交易价格必须遵循本《关联交易实施计划》规定的定价原则和依据。双方可根据本身需要、市场情况的变化或其他合理原因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调整或增减,各类标的累计交易金额超过年预计金额时,公司将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协议签订及执行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销售或服务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具有持续性,但交易金额较小或占同类交易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提供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0-005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所有控股、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2019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的发生额为5.83亿元,截止2019年末,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39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科技”)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发生额及余额均为0。

一、担保情况概述

考虑到公司、所有控股、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申请银行融资综合授信的资信能力以及尽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所有控股、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各自经营需要,互相提供融资担保。未来五年(2020-2024)公司拟对包括恒立科技在内的所有控股、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0,000.00万元,即未来五年新增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加上公司存续中的担保余额不超过120,000.00 万元;恒立科技拟对本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

上述担保的担保种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的保证、抵押、 质押、留置及定金,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商业汇票、贸易 融资、外汇业务等,担保期限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批准对相关的融资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上担保计划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后五年内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发生的相关担保均有效。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二、下属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涉及的控股、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详细情况见下表:

注:未来新设及合并取得的下属公司也在本公司此次担保事项涉及的范围内。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及尽量降低融资成本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

四、截至目前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1、截至目前,公司已批准的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事项为:

2016年,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武进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规定,本公司为恒立科技借款、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具、出具保函等提供最高额保证,为恒立科技的借款提供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项担保余额为19,900.00万元人民币。

2015年,恒立科技与中国银行常州武进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项担保余额为8,500.00万元人民币。

2018年,恒立科技与光大银行常州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项担保余额为1,000.00万元人民币。

2019年,恒立科技与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项担保余额为5,000.00万元人民币。

2019年,恒立科技与中国银行常州武进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项担保余额为9,500.0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19年末,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43,900.00万元,约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82%。

2、截至目前,恒立科技累计为公司提供担保发生额为0,担保余额为0。

3、除已披露的以上担保事项之外,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尽量降低融资成本需要。上述公司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与子公司的相互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本次担保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0-006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相关内容按照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公司收入准则按照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于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开始执行;

2、收入准则变更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1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将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调整: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2、《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我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变更部分报表格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修订)(财会[2017]22号)规定,我公司将于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0-007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孙公司股权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为公司所属孙公司之间的内部整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公司股权架构调整情况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集团运营效率,对公司所属孙公司InLine Hydraulic GmbH(原名HAWE InLine Hydraulic GmbH/哈威茵莱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国茵莱”)、HARADA 密封件技研株式会社100%股权(以下简称“恒立日本”)的股权架构进行调整:Inline Euro S.a? r.l.(以下简称“卢森堡茵莱”)将其持有的德国茵莱100%股权和恒立日本100%股权划转至恒立液压(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香港”),股权转让完成后,将卢森堡茵莱予以注销。架构调整情况如下图。

本次股权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议案审批通过后,办理相应的股权过户手续。

调整前的股权架构图:

本次调整后的股权架构图:

二、股权划转各方及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恒立香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卢森堡茵莱

(下转23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