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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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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高振坤、总经理邸淑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凯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企业因采用新收入准则,原计入预收款项的款项调整计入合同负债进行列报。

1、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31.31%,主要是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33.94%,主要是下属子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3、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95.74%,主要是下属子公司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50.06%,主要是下属子公司期末应交税费减少所致。

5、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下属子公司本期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下降86.88%,主要是本公司进行产品维权打假,上期收到法院执行案款,本期无此事项发生所致。

7、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是本期对外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8、利润总额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5.72%,主要是本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产品销量下降,零售门店客流量下降,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所致。

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1.55%,主要是本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产品销量下降,零售门店客流量下降,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所致。

10、基本每股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1.76%,主要是本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6.66%,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下降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是下属子公司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振坤

日期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0-012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振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新CAS 14)的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需追溯调整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提名董事的预案

由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温凯婷女士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第三项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附:个人简历

温凯婷女士,42岁,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高级经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北京同仁堂研究院副院长。现任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0-013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审议讨论,以全票赞成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作出会计政策变更,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变更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的要求。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1-3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于提名监事的预案

因工作需要,詹鑫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由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提名王继雄先生为本公司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上述第三项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附:个人简历

王继雄先生,35岁,大学学历,工学学士,政工师。曾任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委组织部二级主任科员,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委组织部一级主任科员。现任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巡察办公室(审计办公室)副主任。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0-01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9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大街33号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9日

至2020年6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2、3、5、6、9、10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述第7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8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述第11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0年6月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6、7、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6月11日9:00一16:00。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42号同仁堂大厦证券部

(三)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者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非自然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泽涛 李泉琳

联系电话:010一67179780

邮 箱:tongrentang@tongrentang.com

传 真:010一67152230

(二)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0-015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4月28日收到本公司监事詹鑫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詹鑫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本公司监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詹鑫先生的辞任自2020年4月28日起生效。

詹鑫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本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

公司监事会对詹鑫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所做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085 公司简称:同仁堂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