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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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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卞志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富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事项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于2020年3月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闽电集综〈2020〉87号)批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3月20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一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目前公司尚需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相关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战略投资者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程序。

2、诉讼(仲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第十点。

其中案件更新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出现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

第一,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对公司一季度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导致一季度营业收入下降,毛利减少。

第二,相比较于2019年一季度,2020年一季度投资收益大幅减少。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20–035

债券代码:143546 债券简称:18福日0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实业”)、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诺通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司为所属公司福日实业分别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的敞口金额为1.3亿元人民币(以下“万元”、“亿元”均指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黎明支行申请的敞口金额为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累计为福日实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679.90万元;本次公司为所属公司中诺通讯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1,2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累计为中诺通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0,250.42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其中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黎明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2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以上议案的表决情况均为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担保额度在2020年1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0年度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53.3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对福日实业提供7亿元、对中诺通讯提供18亿元的担保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日实业基本情况

福日实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日实业注册地址为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大道创新楼;法定代表人为温春旺,经营范围:电视机,显示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及电子器件,电视机配件,家用电器的制造、销售、维修;光学仪器、电器机械及器材的销售与维修;节能环保产品、光伏设备、光电材料、器件及应用产品,移动通讯终端(含手提电话等)研发、制造、销售;节能环保科技与产品的研究开发、推广及咨询服务;节能环保工程设计、施工;新能源技术研发;应用软件、化工材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钢铁及其制品(含不锈钢推车、不锈钢床)、金属材料、珠宝首饰、纺织品、化妆品、工艺美术品、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品)、矿产品、煤炭、焦炭、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燃料油、柴油、医疗器械、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橡胶(含乳胶)及其制品、塑料制品、玻璃仪器、皮革制品、玩具、服装及鞋帽、钟表及配件、家具的批发、零售;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售;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危险品);对外贸易。苯、甲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甲醇无储存场所经营(票据批发)。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福日实业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0,146.28万元,净资产为15,812.69万元,负债总额为64,333.59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43,085.28万元,净利润为1,112.37万元。

截止2020年3月31日,福日实业的总资产为103,619.26万元,净资产为15,793.81万元,负债总额为87,825.44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23,627.93万元,净利润为-18.87万元。

(二)中诺通讯基本情况

中诺通讯的注册资本为100,022.7186万元,公司持有中诺通讯65.59%股权。中诺通讯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新区布龙路与人民路交汇处恒江大厦五层503、505号;法定代表人为霍保庄,经营范围为移动通信终端设备软件硬件、手机及周边配件、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电子产品、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微电子器件、通讯器材、智能控制系统产品、智能穿戴设备、家电控制设备及配件、传输设备、数据通信设备、宽带多媒体设备、电源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诺通讯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00,040.19万元,净资产为212,786.76万元,负债总额为287,253.42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791,555.05万元,净利润为9,602.27万元。

截止2020年3月31日,中诺通讯的总资产为505,777.21万元,净资产为207,709.20万元,负债总额298,068.01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21,289.39万元,净利润为-5,324.13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本公司为福日实业及中诺通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持续稳定经营及融资需求。福日实业、中诺通讯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以上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4月29日,公司为福日实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29亿元,担保余额为39,679.90万元;公司为中诺通讯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87亿元,担保余额为60,250.42万元。公司为所属公司(公司财务报表并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9.01亿元,担保余额为131,014.64万元,分别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37.88%、62.26%,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20–034

债券代码:143546 债券简称:18福日0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

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2020 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并于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第一,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调整减少333,662,194.63元,合同负债调整增加333,662,194.63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调整减少5,594,153.24元,合同负债调整增加5,594,153.24元。并于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第二,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第三,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第四,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第一,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

第二,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未产生重大影响。

第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33

债券代码:143546 债券简称:18福日0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6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20年4月29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震先生召集,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并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4)。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20–032

债券代码:143546 债券简称:18福日0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6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20年4月29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4)。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第一,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

第二,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未产生重大影响。

第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授信期限三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黎明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黎明支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2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上述议案(三)至议案(五)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日电子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5)。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36

债券代码:143546 债券简称:18福日01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