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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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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现有董事八人,出席董事八人。

本公司负责人王宏先生(董事长)、麦伯良先生(执行董事、CEO兼总裁)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邗先生(财务总监)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中“报告期”或“本期”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止的三个月。

本报告中本公司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亦称“H股”,“人民币普通股”亦称“A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2019年6月28日,本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股份转增2股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一一每股收益》第十三条规定,本公司已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2019年度的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或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本公司H股股东中,非登记股东的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于2020年3月31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共代为持有本公司2,085,974,076股,包括:26,297,736股A股和2,059,676,340股H股,这些H股中,包括(但不限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子公司(包括: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等)持有的880,429,220 股H股,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子公司(包括:Long Honour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的30,386,527股H股和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持有的264,624,090股H股)持有的295,010,617股H股,以及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持有的144,782,580股H股。

注2:于2020年3月31日,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18,606,212股A股,另外持有上述已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公司264,624,090股H股(见注1)。

注3:于2020年3月31日,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1,152,383股A股,另外持有上述已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公司144,782,580股H股(见注1)。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2020年第一季度,面对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全球面临的经济局势更为严峻和复杂。随着美国对外贸易政策的调整,以及中美贸易的不确定性,加之国内处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经济增长面临下行压力。国内大宗商品价格暴跌、金融市场动荡对经济运行带来了重大影响,中国经济正在遭受着严重的冲击。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虽然得到有效控制,但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呈现进一步蔓延趋势,且国外疫情发展不确定性较高,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也较为复杂。新冠肺炎疫情虽然给经济运行带来明显影响,但中国经济有巨大的韧性和潜力,长期向好的趋势不会改变。

针对目前特殊时期集团的严峻形势,本集团采取了一系列关键举措:成立“特殊时期决策委员会”,成为集团临时的在日常管理层面的最高决策机构;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意识,落实管控措施;在特殊时期状态下加强集团对各业务的统筹协调,确保经营步调一致;采取动态的工作机制。本集团过去常规状态下的组织、流程、计划、运营等都要做调整,要按照特殊时期的特定目标,采取特殊的方式运营,确保本集团能够安然度过此次危机。

报告期,本集团各业务板块均受到新冠肺炎疫情不同程度影响,销售未达预期,导致本集团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滑,业绩出现亏损。报告期,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8.52亿元(上年同期:人民币191.00亿元),同比下降17.00%;录得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持有者净亏损人民币6.41亿元(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持有者净利润人民币4.06亿元),同比下降258.12%;基本每股亏损为人民币0.1929元/股(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0.0993元/股),同比下降294.26%。本集团各板块业务经营情况请参见如下:

2020年一季度,本集团集装箱制造业务尽管在手新箱订单价格同比去年已经有所提升,但为了配合政府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各企业春节后复工时间均有不同程度的推迟,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报告期内,本集团集装箱制造业务干货集装箱累计销量16.45万 TEU(上年同期:22.99万 TEU),同比下降约28.45%;冷藏箱累计销量2.52万 TEU(上年同期:3.26万 TEU),同比减少约22.70%。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和贸易带来影响,因此集装箱需求量有所下降,但在各国财政新政刺激,以及逐步重启经济之后,未来集装箱市场有望恢复到正常状态。

2020年第一季度,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性蔓延,本集团道路运输车辆业务同样受到了影响。报告期内,本集团道路运输车辆业务的中国企业已基本复工、复产。道路运输车辆业务重视供应链与现金流的风险,在全球范围内提前做好了供应链的布局与现金流管理工作,保证了国内以及海外企业的订单销售、生产与交付。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大力推动新老基建,包括5G、云计算、大数据等投资,将有利于道路运输车辆部分基建类车辆产品未来市场需求。随着升级产品模块、完善灯塔工厂、启动营销变革等手段的落实,会为本集团道路运输车辆业务实现半挂车制造向半挂车制造+服务运营纵深发展带来巨大的发展机会。

2020年第一季度,受惠于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及中国政府持续推动清洁能源,尤其是液化天然气应用的影响,本集团清洁能源、化工环境及液态食品业务的市场需求保持相对平稳。但报告期内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的影响,旗下企业复工受到一定影响,我们积极应对,有效保障经营工作的有序开展。

2020年第一季度,本集团海洋工程业务工程项目建造方面:Nordlaks 养殖工船倾斜试验完成,计划2020年二季度装船交付;瑞典滚装船H487、Y-TYPE游艇运输船H485在2020年3月举行开工仪式;新订单方面:已签约的新订单合计价值为1.2亿美元,主要包括:与Yinson Boronia Prodiction BV签订了Yinson Manifold模块项目合同,以及与交通部广州打捞局签订了三峡集团和中节能集团海上风电导管架两个项目订单。

2020年第一季度,本集团空港、消防及自动化物流系统业务情况主要包括:(1)空港装备业务:目前在手订单充足。国内新冠肺炎疫情转趋稳定下,本集团登机桥及桥载设备多数项目目前仍如期安排在下半年实现交付验收和销售确认。随着疫情平稳及政府政策的实施,市场对机场设施的总体需求仍将呈现较大的增长。2月中标菲律宾克拉克国际机场的登机桥及桥载项目订单,订单金额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GSE(机场地面设备)业务方面,摆渡车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致力开发其他环保特种车辆,迎合“绿色机场”的需要。(2)消防及救援车辆业务:市场、产品、生产各方面的战略布局上也进一步得到了完善,为下一步迈向行业冠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此外,通过调整生产工艺、整合供应链等措施积极应对疫情影响。(3)自动化物流系统业务:将继续进行业务及市场聚焦,在专业化和高效交付两个层面形成竞争优势。(4)智能停车业务:2019年中标深圳市首个全球首创的立体电动公交大巴首末站项目后,本集团自主研发以及业内首创的“机械式智能公交立体停车库”预计可获得较大优势。同时,积极寻求合作或进行战略性的业务调整,探求智能停车业务价值新的实现方式。该板块的主营业务符合国家新基建的投资领域,在国家加大城际交通、物流、市政基础设施等投资下,未来将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第一商用车网数据统计,国内重卡行业市场累计销量为27.41万辆(上年同期:32.55万辆),同比下降15.79%。报告期内,本集团重型卡车业务采取积极的营销策略,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安排有序,完成销量1,330 台(上年同期:991 台),同比增长34.21%。

2020年第一季度,受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物流行业和市场产生较大冲击。疫情相关贸易国经济或迎来低谷期,国际联运、项目物流等总体需求可能出现下滑,因此对各主要业务均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本集团物流服务业务积极应对,多项措施并举,控制损失、危中寻机。一方面组织全球运输网点和通道,积极援助湖北等抗疫一线,为防疫物资提供免费的物流服务;另一方面密切联系客户保障服务质量并加强成本管控。

2020年第一季度,本集团产城业务主要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了工程建设施工进度,致使很多项目未达到竣工验收交付条件而不能确认为营业收入。报告期内,深圳光明新区低轨卫星物联网产业园、上海宝山地块项目、深圳前海启动区项目一期等原有项目仍处于紧张有序的全面建设阶段。

2020年一季度,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强化金融服务,积极满足成员企业资金需求,新增信贷投放总量超人民币30亿元,同比增长超36%,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提供差异化的优惠金融服务,加大对集团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同时,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获得国家外管局有关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批准,金融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将有助于集团进一步降低外汇交易成本。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始终坚持“产融协同”的战略定位,聚焦集团主业生态,以专业化子公司提升组织能力和专业化能力,进一步加强与集团各产业板块的经营协同和金融协同,持续优化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客群质量,优化资产组合。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融资租赁业务带来了阶段性影响,一季度新业务投放低于去年同期水平,但整体保持安全稳健发展。2020年一季度,集团海工资产运营管理业务在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油价的双重压力下基本维持平稳,10座有租约资产均正常上租,“蓝鲸2号”超深水钻井平台助力我国可燃冰试采二期项目成功;“仙境烟台号”半潜平台、“湾钻”系列自升式钻井平台等均在挪威北海、里海、渤海湾等地维持正常作业。同时,为了进一步应对下行压力,海工资产运营管理业务正积极实施多项降本增效举措,积极开拓挪威北海、墨西哥湾等区域市场,争取盘活和处置资产。

在新业务拓展方面,单元化物流载具作为贯穿物流供应链始终的纽带,是中集多种物流装备业务的自然延伸,2020年3月中集载具控股有限公司正式设立,成为集团战略新兴业务单元。随着全球智能制造、智慧物流、数字化供应链的发展,中集载具控股有限公司顺应单元化载具标准化、信息化趋势,将为国内外汽车、化工等制造业客户,以及零售快消、电商快递、医药行业客户提供集“载具制造、租赁运营、多式联运”于一体的装备服务解决方案。此外,在年初国内外抗疫过程中,中集模块化建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集冷链科技有限公司等新业务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承建了多个城市的应急医疗和救治设施,提供了储存应急物资与生鲜食品的模块化冷库,以及医药冷链运输包装和全程监控。

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本集团内控建设进展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根据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对内外部政治经济形势造成的深远影响,公司及时调整年度风控规划,确定贴近战略和业务、抓风控红线、聚焦能带来价值的风控工作策略。具体包括:(1)针对下属业务板块/企业的需求和痛点,协调各方资源,推进重大风险专项治理项目的立项;(2)完成本年度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对公司核心干部问卷调查、高管访谈,以及近年来外部风险和内控审计发现问题的统计分析,识别出公司2020年度重大、重要风险;(3)完成直管企业的风控考核工作,将风控工作责任传导至各成员企业,风控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挂钩;(4)继续针对敏感业务/管理模块,开发系列风控指引、配套试题库及风控案例集,构建风控网格化管理架构;(5)推出系列风控制度,完成2020年度风控审计专业人才评审,提升公司风控审计团队专业能力;(6)完成风控信息平台培训课件的开发工作,推动各级组织参加平台的运用和维护,同时推出境外风控信息平台,两平台通过境内外法律法规、风险信息及亮点的横展,撬动公司境内外各级组织的风控自主管理。

2、报告期本公司A股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情况

为建立及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个人利益有机结合,2010年9月17日,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该计划,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1月26日及11月17日完成第一批54,000,000份股票期权(以下简称“第一批股票期权”)及第二批6,000,000份预留股票期权(以下简称“第二批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

2015年5月12日,经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批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实际行权期为2015年6月2日至2020年9月27日,可行权总数为39,660,000份。2015年10月9日,经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批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实际行权期为2015年10月24日至2020年9月27日,可行权总数为4,132,500份。2019年6月28日,经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2次会议审议,2019年6月28日本公司201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完毕后,第一批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剩余可行权数量为19,456,488份,第二批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剩余可行权数量为2,670,660份。第一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调整为人民币8.06元/份,第二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调整为人民币12.67元/份。

报告期内,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总数为1,570,420份,占总额(调整后)的2.68%,其中:第一批股票期权共行权1,570,420份,第二批股票期权共行权0份。实施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本公司报告期内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3、 报告期内及期后的重要事项

(1)2020年2月25日,本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26日全额到账。本期超短期融资劵发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发行利率为1.8%(年化)。国家开发银行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0-004)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2)2020年3月23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以利润分享计划奖金结余资金设立信托计划并注资到合伙企业后,由合伙企业用于在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H股股票的运作方案。运作方案的资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43亿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10年。根据运作方案制订的《中集集团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暨运作方案(草案)》下的信托计划(第一期)的资金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存续期为5年。该事项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0-008及【CIMC】2020-009)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3)2020年3月26日,经与本公司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本集团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6,029,373千元。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0-013)及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4)2020年3月26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产城”),按照其持股比例,分别对关联/连方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太子湾商融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商融置业”)、深圳市太子湾商泰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商泰置业”)、及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曲靖市中碧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曲靖中碧瑞”)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中集产城为商融置业、商泰置业、曲靖中碧瑞提供担保的最高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43亿元、人民币3.43亿元、人民币4.9亿元。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0-015)及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5)2020年3月26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份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0-018)及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6)2020年3月26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中期票据、人民币20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亦称“永续中票”)及人民币8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该事项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0-019)及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7)2020年3月26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该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0-020)及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8)2020年4月13日,中集产城2020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以下简称“第一期PPN”)发行完成,第一期PPN的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13日全额到账。第一期PPN实际发行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发行利率为5.5%(年化)。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期PPN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0-022)及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9)2020年4月16日,中集产城拟以其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集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宏投资”)及深圳市集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远投资”),对关连方深圳市碧桂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碧桂园”)提供财务资助。深圳碧桂园按30%比例接受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2.58亿元。其中集宏投资向深圳碧桂园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74亿元,集远投资向深圳碧桂园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84亿元。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0-025)及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2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20-028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