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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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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0-027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29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洪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宗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2017年)事宜进展情况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2、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1396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3、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396号)。

4、2017年9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147次发审委会议对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获得核准发行批文。

5、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债券的简称为“太阳转债”、债券代码为“128029”,初始转股价格为8.85元/股,上市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2日;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2018年6月28日至2022年12月22日。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亿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和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等其他发行费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17,859.00万元,前述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8日汇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6、公司于2018年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7,859.00万元。

7、根据相关规定和《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8年6月2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太阳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8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2日,太阳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8年6月22日起由原来的 8.85元/股调整为8.7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3日,太阳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5月23日起由原来的 8.75元/股调整为8.65元/股。

8、本报告期内,太阳转债因转股减少12,600元(126张),转股数量为1,451股。截至2020年3月31日,太阳转债尚有1,197,940,000元(11,979,400张)挂牌交易。

(二)老挝120万吨造纸项目

2018年8月3日,太阳纸业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加全资子公司太阳纸业控股老挝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额暨投资建设120万吨造纸项目的议案》。

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老挝120万吨造纸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由公司孙公司太阳纸业沙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老挝120万吨造纸项目。

老挝120万吨造纸项目中的40万吨再生纤维浆板生产线已经在2019年度投入运营,项目中的两条分别年产40万吨高档包装纸生产线正按计划稳步推进中,预计将于2021年一季度陆续进入试生产阶段。

(三)兖州本部45万吨特色文化用纸项目

2019年7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45万吨特色文化用纸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为促进公司新旧动能转换升级,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丰富和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企业在文化纸领域的竞争力,公司将在兖州颜店太阳纸业新材料产业园实施年产45万吨特色文化用纸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45万吨特色文化用纸项目按计划稳步实施,预计将于2020年四季度末进入试生产阶段。

(四)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太阳生物材料(美国)公司事项

鉴于太阳生物材料(美国)公司自成立以来尚未开展经营业务,根据公司经营布局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有利于公司提高管理效率和运营效率,公司决定注销太阳生物材料(美国)公司,太阳生物材料(美国)公司注销后,由该公司负责在美国阿肯色州实施的太阳纸业70万吨生物精炼项目也将终止。

(五)广西北海35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一期)项目事项

2019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太阳”)已于2019年7月12日取得北海市铁山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512MA5NXT7X06。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广西太阳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实施“林浆纸一体化项目”。

2019年7月26日,广西太阳35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项目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9-450512-22-03-024589)。

2020年1月2日,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35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取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35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桂环审[2020]1号)。

2020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广西北海35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一期)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广西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拟分二期陆续实施,其中一期项目包括55万吨/年文化用纸项目、15万吨/年生活用纸项目和配套的80万吨/年化学木浆项目、60万吨/年化机浆项目,预计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一期项目建成后,公司广西生产基地可形成年产55万吨文化用纸和15万吨生活用纸的生产能力。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洪信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三、公司负责人朱凤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骆伟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注:

1、对报告期内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境内外股票、基金、债券、信托产品等金融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资金来源、报告期内购入或售出及投资收益情况、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等进行披露。

2、对于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允价值相关项目可填不适用。

3、本表要求按期末账面价值占公司期末证券投资总额的比例排序,填列公司期末所持前十只证券情况。

4、其他证券投资指:除前十只证券以外的其他证券投资。

5、报告期损益,包括报告期公司因持有该证券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旭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伟宏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吉伟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附:相关名词释义: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2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2019年7月30日,公司因2019年7月30日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作调整,第二次回购方案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5.00元/股(含1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81元/股(含14.81元/股)。

截至2020年1月16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第二次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7,300,4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386%,成交最高价为13.2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9.8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303,137,761.27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641 公司简称:万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