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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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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长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艳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一季度期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湖北省各地陆续采取了比较严格的封闭隔离措施加以应对。公司的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湖北省境内,因疫情管控及由此导致的供应链和物流受阻,公司一季度逾50天无法正常运营,主要产品铅酸蓄电池销量同比下降15.3%。一方面营业收入下降,另一方面包括6000多名员工的工资、折旧和财务费用等固定成本仍需支出和摊销,停产期间仅工资性支出就达近5000万元,因此对公司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疫情期间,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主动投身抗疫阻击战,一方面积极捐款捐物,为湖北省境内的抗疫车辆免费提供蓄电池及安装服务,并尽最大努力保证部分主机厂负压救护车的蓄电池供应;另一方面时刻做好复工复产的准备。截止3月15日,本集团已全面复工复产,主要生产型公司均已满负荷生产。

本公司主要产品蓄电池在维护替换市场具有消费品属性,且属刚性需求,受益于公司较为完善的渠道布局,复工后维护替换市场销售快速恢复,仅3月份当月销量比同期增长了15%,线上销售也发挥巨大作用,一季度线上订单量同比增加90.64%。同时主机配套市场销售情况也远优于行业,在一季度新车产销量分别比同期下降45.2%和42.4%的情况下,公司主机配套市场销量仅比同期下降了19%。随着整车厂产能的恢复,公司主机配套市场销量也逐渐步入上升趋势。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蓄电池累计销量已恢复至同期水平,其他业务也在恢复之中。疫情不改变公司稳健经营趋势,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可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19年3月2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过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75万股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6.57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共募集资金3777.75万元,参与的员工人数为45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锁定期12个月,自2019年3月23日起算。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05、临2019-022、临2019-029。

根据《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于2020年3月23日解锁。截至2020年3月31日,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5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长来

日期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1311 公司简称:骆驼股份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帅巍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帅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2、 利润表项目

3、 现金流量表项目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有关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如下:

1、董事会的意见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根据我们的了解和理解,审计机构对该事项可能给公司带来的不确定性进行强调,发表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并不构成对财务报表的任何保留,并不影响审计机构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2019年度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划扣和公司已支付的利润返还款合计243,249,255.72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返还利润本金830,852,899.68元,返还利润本金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计入损益。

(4)公司目前主营有色金属锌的冶炼、加工和销售,以及磷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相关银行账户能够正常使用,资金支付回笼流转正常,流动资金能够满足日常经营的基本需要。

2、公司关于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公司于2020年1月19日向云南省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支付利润返还款3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尚需向金鼎锌业返还利润本金800,852,899.68元,返还利润本金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计入损益。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尽快消除前述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有色业方面,公司将积极针对供给端和销售端市场变化情况,严控成本,优化管理,强营销、抓落实,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强原料供给合作,深挖潜能,以技术创新为依托,加大高附加值新产品的开发力度和产销规模。化工业方面,公司结合实际,通过优化工艺指标、进一步降低富余养分、人力资源优化、运用新技术新设备、严控费用开支等措施,真正把精细化管理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项工作中。强化冶化结合比较竞争优势,努力提升公司整体收入和利润水平。

(2)公司将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确保现有银行授信额度不变,贷款正常周转;多方面拓宽融资渠道,确保资金链安全,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同时保持与供应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合理调度资金;强化资金计划管理,做好资金预算平衡。

(3)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继续加强与该诉讼案各方的沟通和协商,争取和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实事求是的履行判决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相关进展,根据该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1)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现状和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说明及意见。

(2)监事会支持董事会和经营层为消除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经营层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1)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董事会的说明是客观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说明及意见。

(2)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根据我们的了解和理解,审计机构对该事项可能给公司带来的不确定性进行强调,发表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并不构成对财务报表的任何保留,并不影响审计机构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

(3)希望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非标意见所述的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同时适时充分披露案件的后续情况,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涉及合同纠纷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2020年1月19日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的实际情况,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支付利润返还款3000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宏达股份关于前期重大民事诉讼的进展公告》(临2020-0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需向金鼎锌业返还利润本金800,852,899.68元,返还利润本金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计入损益。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对公司位于成都市的部分房产(处于司法冻结状态)进行司法拍卖,目前法院已启动对上述房产的资产评估和拍卖程序。公司持有的上述房产及四川信托有限公司22.1605%股权仍处于被冻结状态。

目前,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继续加强与该诉讼案各方的沟通和协商,争取和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实事求是的履行判决义务。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相关银行账户能够正常使用,资金支付回笼流转正常,流动资金能够满足日常经营的基本需要。若法院对该案执行采取进一步措施,可能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进展,根据该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建军

日期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9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有色金属产品产销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八号一一有色金属》等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有色金属产品产销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0年第一季度有色金属产品产量情况

二、2020年第一季度有色金属产品销量情况

三、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331 公司简称:宏达股份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保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申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雪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备注:

1、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报告期内收到出售至境外的5艘油轮退税款所致;

2、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为报告期内预付船舶保险费增加所致;

3、合同资产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为报告期内根据新收入准则将符合条件的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报告期内预缴企业所得税所致;

5、预收账款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为报告期内根据新收入准则将符合条件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6、合同负债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为报告期内根据新收入准则将符合条件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余额变化所致;

8、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报告期内应缴增值税增加导致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所致;

9、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应付融资租赁款及借款减少导致财务费用减少;

10、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报告期内获得出售至境外的5艘油轮退税款所致;

11、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抵扣境外投资损失使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导致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获得出售至境外的5艘油轮退税款,同时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等综合影响所致;

13、少数股东损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报告期内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汇率变化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出售至境外的5艘油轮退税款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船舶建造款同比增加,同时上年报告期内收到3艘液化气船舶出售款等综合影响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MR船舶融资租赁款同比减少,同时上年报告期取得借款等综合影响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法律诉讼

(1)2015 年 10 月,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舜天)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扬洋化工运贸有限公司(简称:扬洋运贸)提起诉讼,称扬洋运贸在未收回全套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允许非正本提单持有人将涉案货物全部提走,导致其未能收回货款。 江苏舜天要求法院判令扬洋运贸赔偿其货物损失 1,217.43 万元及其利息。

2018 年 3 月,扬洋运贸收到武汉海事法院(2015)武海法商字第 01635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扬洋运贸和第三人盐城市苏普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江苏舜天货物损失 1,217.43 万元及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自 2015 年 5 月起至还清日止的利息。 后扬洋运贸提起上诉,湖北省高院于2019年5月22日开庭审理了本案。9月11日,扬洋运贸收 到了湖北省高院(2019)鄂民终682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诉讼所涉本金和利息均已支付。

(2)2020年4月,扬洋运贸收到南京海事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原告TL HOLDINGS CO.,LTD将扬洋运贸作为第二被告,就港口作业纠纷提起诉讼,索赔因宁化419轮19045航次约1,000吨异丙醇在江阴华西码头卸货后污染导致的损失约371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开庭审理此案。

2、股份回购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履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重新上市时做出的关于回购股份的承诺,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自筹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3.96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拟动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2020年3月23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4月14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1,283,6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回购最高价为2.55元/股,回购最低价为2.37元/股,回购均价为2.46元/股,回购资金总额199,999,582.26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0年4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81,283,681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获得出售至境外的5艘油轮退税款影响所致。

公司名称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保良

日期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75 证券简称:招商南油 公告编号:临2020-022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6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根据回购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2020年4月14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1,283,6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2020年4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81,283,68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和4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1349556628

名称: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保良

注册资本:494211.6343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3年9月8日

营业期限:1993年9月8日至******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支流省际油船运输;国际船舶危险品运输;台湾海峡两岸间海上直航不定期货物运输;国际船舶管理;汽油、煤油、柴油批发;油轮船舶机务、海务管理;船舶检修、保养;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船舶技术服务、修理;工业生产资料、燃料油、润滑油、沥青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特此公告。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1975 公司简称:招商南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