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义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阿尔斯兰·阿迪里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劲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12月18日,公司与库尔勒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以人民币2,735.54万元的价格向库尔勒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新疆家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5%的股权。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收回新疆家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5%股权转让价款共2,735.54万元及对应利息等90.63万元。至此,该《产权交易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转让新疆家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号)。
2、2018年12月17日,公司与新疆博达熙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以人民币1,713.6万元的价格向新疆博达熙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新疆家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5%的股权。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收回新疆家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5%股权转让价款共1,713.6万元及对应利息等43.95万元。至此,该《产权交易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转让新疆家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号)。
3、2018年12月19日,公司与新疆家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以人民币6,073.09万元的价格向新疆家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公司持有巴州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2018年12月20日,巴州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首期款项价值3077.96万元的实物资产商业房产交付给公司。2020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新疆家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补充约定新疆家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0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第二期、第三期股权转让余款2795.13万元及相应利息。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家合房产延期支付受让昌达房产股权转让余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号)。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义斌
日 期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一12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文件已于2020年4月23日分别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陈义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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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06 证券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2020-13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2日
至2020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报告不作为议案进行表决。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参加会议请于2020年5月20日、21日(上午9∶30-13∶30,下午15∶30-19∶00))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圣果路圣果名苑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兰花、鲁金华
邮编:841000
联系电话:0996-2115936
传真:0996-2115935
邮箱:xlgf_dmb@163.com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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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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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06 公司简称:香梨股份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6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郭秀梅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81,569,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97%)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秀梅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郭秀梅女士于2020年1月20日离职,按相关规定,半年内不得减持公司股票,其在2020年7月21日前不减持公司股票。
2、持有公司股份1,952,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的股东张宗涛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5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
3、持有公司股份570,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的股东彭楠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4、持有公司股份324,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的股东陈守峰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5、持有公司股份60,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的股东杨成松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6、持有公司股份3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的股东蒋福财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7、持有公司股份601,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的股东朱玉光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8、持有公司股份375,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的股东廖晓强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9、持有公司股份375,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的股东何名奕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以上股东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均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郭秀梅、张宗涛、彭楠、陈守峰、杨成松、蒋福财、朱玉光、廖晓强、何名奕。
2、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郭秀梅持有公司股份81,569,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97%。
(2)截至本公告日,张宗涛持有公司股份1,952,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
(3)截至本公告日,彭 楠持有公司股份570,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
(4)截至本公告日,陈守峰持有公司股份324,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
(5)截至本公告日,杨成松持有公司股份60,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6)截至本公告日,蒋福财持有公司股份3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7)截至本公告日,朱玉光持有公司股份601,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
(8)截至本公告日,廖晓强持有公司股份375,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
(9)截至本公告日,何名奕持有公司股份375,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郭秀梅、张宗涛、彭楠、陈守峰、杨成松、蒋福财、朱玉光、廖晓强、何名奕拟减持的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1)郭秀梅女士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
根据相关股份减持规定,郭秀梅女士在减持公司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2)其余股东均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
4、减持时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1)控股股东郭秀梅计划减持公司股份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
(2)董事长张宗涛计划减持公司股份45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
(3)董事彭楠计划减持公司股份14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4)监事会主席陈守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6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5)监事杨成松计划减持公司股份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6)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福财计划减持公司股份8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7)副总经理朱玉光计划减持公司股份15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8)历任副总经理廖晓强计划减持公司股份9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9)历任副总经理何名奕计划减持公司股份9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7、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郭秀梅,董事彭楠、张宗涛,高级管理人员蒋福财、朱玉光、廖晓强(历任)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①、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老股公开发售外(如有),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③、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④、本人所持公司股份自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⑤、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⑥、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并向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公司监事陈守峰、监事杨成松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①、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老股公开发售外(如有),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本人所持公司股份自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④、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并向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何名奕(历任)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①、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老股公开发售外(如有),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本人所持公司股份自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④、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并向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持股比例达到5%及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股份达到5%及以上的股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郭秀梅女士,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为90.6331%,已对其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所持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本人财务需求,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作出适当的减持决定;
2、在锁定期届满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如因财务需求作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况,本人在股票锁定期届满两年内,除按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外,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人所作的承诺不因职务变化而更改。”
截至本公告日,郭秀梅、张宗涛、彭楠、陈守峰、杨成松、蒋福财、朱玉光、廖晓强、何名奕均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股东郭秀梅、张宗涛、彭楠、陈守峰、杨成松、蒋福财、朱玉光、廖晓强、何名奕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郭秀梅、张宗涛、彭楠、陈守峰、杨成松、蒋福财、朱玉光、廖晓强、何名奕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503 公司简称:华丽家族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伟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坚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伟林
日期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20-030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房地产(2015年修订)》要求,现将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2020年1-3月,公司无签约面积,上年同期为0.69万平方米。
2020年1-3月,公司无签约金额,上年同期为10,050万元。
2020年1-3月,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上年同期无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
2020年1-3月,公司无新增竣工面积,上年同期无竣工面积。
2020年1-3月,公司无新开工面积,上年同期无新开工面积。
上述经营数据尚未经审计,存在不确定性,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