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7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统称“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投票方式:
2019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020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1.召开日期、时间
(1)2019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9日 8点30分
(2)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9日10点00分
(3)2020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9日10点30分
2. 召开地点: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298号公司总部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9日
至2020年6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9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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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各议案的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2020年3月27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日期为2020年4月22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该等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第8至12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5、7、8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二)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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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各议案的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2020年3月27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日期为2020年4月22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该等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上述所有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2020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H股股东参与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有关安排不适用本通知,具体安排请见日期为2020年4月29日的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该等公告刊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5。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拟出席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及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2019年5月29日或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 登记地点: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298号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 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股东代表人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和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及/或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及/或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及/或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298号(邮编:273500)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靳庆彬
电话:(0537)5382319
传真:(0537)538331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一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2019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9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回执
附件3: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4: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5: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一、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
2019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委托书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2019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回执
■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4:
2020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5: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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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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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融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蔺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景雨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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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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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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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后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后已办理完毕润兴租赁股权出售的工商变更手续。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大资产出售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与珠海晟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晟则”)签订关于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兴租赁”)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就珠海晟则剩余未支付股权转让款达成一致意见。本补充协议的签署公司将比原计划延期收回润兴租赁股权转让款,公司将敦促珠海晟则按约定履行付款承诺,切实履行后续的付款义务。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2019-074)。
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
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2019-093)。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0年1月14日,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084.5万份;期权简称:达华JLC1;期权代码:037846,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 2020年1月20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932.3 万份,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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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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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融圣
二O二O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2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0-033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补充公告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20-027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6,02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1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4 号)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000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0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17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6名股东,分别为郑志国、台州奥翔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台州众翔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日保、张华东、娄杭。上述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合计106,020,000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0年5月1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6,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00万股。
自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郑志国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本人自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在本人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奥翔药业股份。
(2)减持价格。若于承诺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减持数量。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结束后的第一年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结束后的第二年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5%。
(5)减持期限。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下,本人减持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二)公司股东台州奥翔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台州众翔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公司股东周日保、张华东、娄杭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本人自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一)公司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6,020,000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11日;
(三)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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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出现比例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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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改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法定代表人:胡少先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2018年完成403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目前合伙人数量:204人
截至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06人,较2018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9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以上;截至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5603人
3、业务规模
2018 年度业务收入:22亿元
2018 年度年末净资产:2.7亿元
2018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403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4.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采矿业等;资产均值:约103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1亿元以上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以上
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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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成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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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除谢军2018年度受到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受到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580万元,内控审计费80万元,2019年度的审计费用共计660万元。
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义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其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连续提供了二十年审计服务,该所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正常运行,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鉴于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请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