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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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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公告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22版)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在以前年度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履行审计职责。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0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0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46,28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416,569.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770,357.8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646,211.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416,569.15元股款由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扣除承销费和尚未支付的保荐费19,268,862.41元(不含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321,147,706.74元于2018年7月5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其中:应扣除的发行费用8,501,495.4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646,211.31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7月5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8】第0046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为便于募投项目管理,2018年7月1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2,646,211.31元分别转入4个募集资金分项目专户。实际转入312,646,200.00元,少转入11.31元,2018年7月11日募集资金分项目账户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存入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内容详见2019年9月30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公司以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存入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内容详见2019年10月10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用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2018年7月26日,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适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项目投资进度等内容。根据以上决议内容,2019年9月1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重新做了分配,并注销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订的相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因工商银行机构调整的原因,截止2019年11月5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中国工商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除签署协议的乙方由中国工商银行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变更为工商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之外,其他内容不变。

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的行为。本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年度未出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适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项目投资进度等内容。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9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 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5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经营需要,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拟新增与关联方EasyDx Inc.(以下简称“易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现就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做如下说明: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莉莉、王颖女士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0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EasyDx In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TAX-ID:82-2414873

住所:2656 Patton Road, Roseville, MN 55113

企业性质:C Corp.

成立日期:2017年7月25日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Design, Development, Manufacture, Distribution and Servicing of Point-of-Care Blood Analysis Systems and Disposable Cartridges for Professional In-Vitro Diagnostic Use

(Refer to the ISO Cert)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易度总资产为1,903,389美元,净资产为-1,102,866美元;收入为$2,592,630美元,净利润为-3,498,651美元。

2、关联关系

武汉德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武汉德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易度98.2%的股权,易度为武汉德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易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以及供货的及时性均符合公司的要求,具有良好的交易信用和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遵守公允定价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实际交易中与关联方按日常订单进行采购及销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且该等交易遵守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该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该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自身及关联人主营业务的协同合作,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实际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3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新收入准则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3、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其中新收入准则变更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2、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规定执行。

3、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的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相关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有关规定。

(五)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比例不会超过5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调整:

1、资产负债表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2、利润表

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调整“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列报顺序。

(二)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新金融工具准则

1、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方面

(1)以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投资一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减值方面

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以便更加及时、恰当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相关要求编制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二)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7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莉莉女士,独立董事袁天荣女士,财务总监周芸女士,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周云先生,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卫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1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通过委托理财所参与的金融理财计划,投资方向主要为我国金融市场上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4、投资授权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除低风险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以外的其他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4,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理财产品,拟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在该额度的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4,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上述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8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英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9)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在总结2019年度经营情况及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20年度的经营目标、市场开拓及发展规划制定的财务预算报告客观、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861,319.99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186,132.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5,574,572.62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利润为193,274,216.51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经营策略,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

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66,585,1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分配利润6,658,514.7元,占2019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7.67%%,剩余未分配利润31,016,673.29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分配比例可能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自查表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在日常支付中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各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跟踪资金流向,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严格按照监管制度执行,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0)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24)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自身及关联人主营业务的协同合作,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第三次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9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道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森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1,4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9.15%。本次股份质押后,道森投资累计质押数量为41,05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50.4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9.74%。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收到道森投资通知,获悉道森投资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1.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道森投资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1,2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6.0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19%,对应融资余额为8,000万元。

道森投资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1,05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50.4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74%,对应融资余额为1.50亿元。

公司股东道森投资资信情况良好,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投资收益、股份红利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道森投资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 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融资成本和 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的情况。

(2)截止目前,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亦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如出现风险,道森投资将采取包括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3)本次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道森投资自身经营需要,不存在被用作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上述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 况。

特此公告。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具体如下: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糖类抗原CA72-4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累计已发生的研发投入约为465万元;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累计已发生的研发投入约为284万元;鳞状细胞癌抗原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累计已发生的研发投入约为305万元;糖类抗原CA242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累计已发生的研发投入约为311万元;细胞角蛋白19片段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累计已发生的研发投入约为358万元。

二、同类产品相关情况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数据查询信息,截至公告日,国内同行业部分厂家已取得上述5项类似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例如:罗氏、长光华医、万泰凯瑞等拥有糖类抗原CA72-4检测试剂盒类似产品;罗氏、长光华医、博奥塞斯等拥有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检测试剂盒类似产品;雅培、华科泰、华大吉比爱等拥有鳞状细胞癌抗原检测试剂盒类似产品;博奥塞斯、科美、华大吉比爱等拥有糖类抗原CA242检测试剂盒类似产品;雅培、亚辉龙、源德等拥有细胞角蛋白19片段检测试剂盒类似产品。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注册证的取得,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不断满足市场需求,是对公司现有产品的有效补充,可以逐步提高公司产品的整体竞争力。该上述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四、风险提示

产品上市后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的推广效果,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