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26 公司简称:朗迪集团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65.12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977,920.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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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为进一步明晰公司发展战略,精准强化内部业务管控,根据公司2019年制定的五年发展规划,公司将主业按不同业务领域分为家用空调风叶、机械风机、复合材料三个板块。家用空调风叶主要应用于家用空调;机械风机主要应用于家用与商用中央空调、地铁与隧道通风、住宅与公共等建筑通风、通讯机柜、空气净化与新风系统、空压机等;复合材料主要应用于高端电子、家电产品、汽车轻量化产品。
(二)主要业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采购、生产、销售等运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1.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大宗采购和零星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大宗材料由集团统一采购,其他材料及零星采购均由各子公司自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模式,同时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预先生产部分旺季销售的产成品。
3.销售模式
公司对客户主要采取直接销售的模式。
(三)行业状况
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颁布《制冷空调行业“十三五”规划》,制冷空调行业在“十三五”期间及未来仍要朝着节能、环保、安全和智能等方向发展,提高行业关键技术的研发水平,加快技术创新的市场化、标准化、专利化速度等,全面提升产品的品质。
空调风叶是空调的关键零部件,是空调送风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与空调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空调风叶是伴随着空调整机的发展而快速发展的,发展轨迹与空调行业发展轨迹基本一致,空调风叶行业也经历了从无序竞争到规模化生产的过程,行业集中度与空调行业一样逐步提高。随着空调市场的逐年增长,空调风叶风机行业也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机遇,城镇化持续拉动空调需求的增长,一户多机、棚户区改造带来稳定的空调需求,农村居民空调的快速普及和国外新兴市场出口需求等因素,空调行业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2019年受宏观经济及中美贸易战等叠加因素影响,家用空调行业销售增长趋缓。
机械风机广泛应用于家用与商用中央空调、地铁与隧道通风、住宅与公共等建筑通风、通讯机柜、空气净化与新风系统等。根据Transparency Market Research预测,2020年市场规模有望达到2000亿元。而风机作为商用空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伴随空调整机市场增长而增长。此外随着空气质量下降影响及国内环境意识的增强,绿色建筑的推广,地铁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投入以及数据中心、冷链物流产业稳定快速发展,带动了空气净化器用风机、洁净室用风机、建筑通风机、轨道交通通风设备、电子通讯设备通风冷却风机、商业制冷通风机采购量增加,在国家万亿规模“新基建”项目启动下,这也为各大风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复合材料应用范围广阔,涵盖汽车、家电、电子电气等行业。轻量化和环保化是当前汽车材料发展的主要方向,改性塑料、复合材料等在汽车上的运用也从传统的装饰部件扩展到功能部件。目前中国已成为家用电器生产和消费大国,塑料凭借其质量轻、强度高、电绝缘性能优异、化学稳定性能优良等特性,已成为家电行业仅次于钢材的第二大类原材料,也是家电行业中应用量增长速度最快的原材料,未来随着家电、汽车行业增长,改性塑料、复合材料需求也将随之增长。
公司专注于风叶风机的研发、生产,延伸拓展了复合材料,产品线丰富,核心客户覆盖格力、美的、海尔、海信、长虹、TCL、奥克斯、LG、三菱、大金、松下、三星、英格索兰、特灵、开利、远大、天加、英维克等。公司生产基地布局合理,管理模式可复制性强,能为客户快速实现提供近距离服务,市场份额稳定。目前公司已拥有5家高新技术企业,2个省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2个市级工程技术中心,参与并主起草行业标准2项;已授权专利共334项,其中发明专利46项,实用新型专利277项,外观专利 11项。此外公司还被认定为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浙江省名牌产品、浙江省知名商号、浙江省信用示范企业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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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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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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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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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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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中国经济在全球经济增长趋缓,中美经贸摩擦升级的背景下,公司所处行业市场需求放缓、原材料价格宽幅变动。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化及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管理层积极调整应对,在聚焦主业的前提下加大研发力度,延伸行业宽度,拓展品线长度,梳理和清晰了家用空调风叶板块、机械风机板块、复合材料板块战略发展思想,制定了三个板块协同发展的五年规划目标。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3,047,741.7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8%;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526,617.86元,同比下降5.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9,356,545.73元,同比下降2.39%,基本每股收益0.57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34,592,670.21元,较期初增长15.93%,净资产925,427,644.55元,较期初增长4.96%。
(一)明确主营三大业务板块,聚焦主业协同发展
公司在内部经营管理上持续优化集团管控模式,以三大板块业务为主线,加强对子公司日常运营规范性管控和风险管控,持续强化内控管理体系,通过生产流程再造,信息化管理的应用,实现企业内部的高效协同。
(1)家用空调风叶板块持续推进浙江宁波、广东中山、四川绵阳、河南原阳、河北石家庄、湖南益阳、湖北武汉、安徽含山、山东青岛等各生产基地“三精管理”对标,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区位优势和产能优势,不断稳固市场份额。
(2)机械风机板块通过优化调整内部生产布局规划,在宁波基地新增2万平方米厂房,用于通讯机柜(4G/5G)、空气净化与新风系统、散热风机、负压病房外转子风机(AC/EC)、无蜗壳风机、轴流风机以及风机智能控制系统等产品的研发与生产,重点推进产品智能化与自动化生产方案,以快速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随着产品线的不断延伸与完善,新的客户群逐渐放量。
(3)复合材料板块在四川德阳设立了新材料公司,以立足中西部,向东部辐射,高智能化生产,差异化竞争优势为目标,加快拓展在高端电子、家电产品、汽车轻量化产品上的应用。
(二)深化技术领先战略,加大研发投入
(1)公司深化技术领先战略,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改善品质,提升产品性能,持续保持产品创新力和竞争力。2019年公司研发费用为8,014.6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03%,同比增加23.35%。目前公司已累计取得专利共334项,其中家用空调风叶板块发明专利41项,实用新型专利185项,外观专利2项;机械风机板块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60项,外观专利9项;复合材料板块实用新型专利32项。
(2)公司通过对传统后向离心风叶结构、模具、生产工艺的创新研发,攻克了复杂曲面的叶片制造技术难关,通过叶片单独气辅成型工艺实现成品减重,提升能效,消除紊流,减小噪音,提高了空调使用的舒适度。该项目于2019年通过宁波市科技项目验收。
(3)公司600W以下风机已实现智能控制系统,并拥有自主定义通讯协议的控制系统,能与多种结构形式的风轮组合匹配为风机模组,实现智能群控,可与用户设备形成双向信号反馈,实现远程监控风机的运转状态,可同时实现近万台的风机运行群控,对用户实现恒风量、恒温度、恒转速等不同设备的智能控制需求,实现智控新能效。
(4)公司成立新材料研究中心,与四川大学、中新纤维应用技术研究院等签订了产学研战略合作协议,并开展了专项技术攻关及前瞻性研究,研发“LFT-G长纤维增强材料”和“玄武岩纤维增强材料”。
(5)公司成立智能装备部,自主研发设计的 “超声波熔接一体技术在贯流风叶熔接中的应用研究项目”已通过宁波市科技项目验收,该设备集光电、自动化、嵌入式软件设计、伺服编码器测量位移技术为一体,通过上料自控、定位自控、纠错控制、长度自动检测等实现贯流风叶熔接自动一体化智能生产。
(三)外延高端精密制造领域,战略布局芯片行业
公司以聚焦主业发展为战略核心,积极寻求与公司协同发展具有良好盈利能力和成长性的战略合作机会,报告期内初步实现了在芯片行业高端精密制造领域的重要布局。
(1)公司通过收购股权及增资方式持有甬矽(宁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9.94%股权,投资总额为11,260万元。甬矽电子成立于2017年11月,主要从事集成电路高端封装与测试业务。
(2)公司通过认购英属开曼群岛公司Ultimems, Inc新增发股份方式间接持有台湾及至微机电股份有限公司5.8%的股份,投资金额为150万美元。及至微机电成立于2014年,已获得全球超过30项微机电 (MEMS) 专利,主要核心技术应用于车用PGU 高亮度激光投影模块、AnyBeam激光微型投影仪以及微型激光投影模块在穿戴式AR眼镜与视网膜扫描成像技术,目前处于产品研发、市场应用初步验证的阶段。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朗迪公司)、广东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原名东莞市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朗迪公司)、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朗迪公司)、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朗迪公司)、武汉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朗迪公司)、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朗迪公司)、石家庄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朗迪公司)、绵阳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朗迪公司)、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朗迪公司)、宁波朗迪制冷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制冷公司)、青岛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朗迪公司)、湖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朗迪公司)、宁波朗迪智能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机电公司)、宁波朗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环境公司)和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材料公司)等15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0-018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9点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炎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9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4、审议通过《2019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3,047,741.7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8%;实现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105,526,617.86元,同比下降5.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9,356,545.73元,同比下降2.39%,基本每股收益0.57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34,592,670.21元,较期初增长15.93 %,净资产925,427,644.55元,较期初增长4.9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651,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977,920.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次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19年年度报告》、《朗迪集团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9年的审计工作中,能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负责,圆满地完成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01 高炎康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2 高文铭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3 陈海波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4 李建平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5 王伟立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6 刘新怀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7 李 丁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8 陈小林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09 应可慧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1.10 鲁亚波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1.11 焦德峰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1.12 徐 斌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1.13 徐超儿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0-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向银行申请2020-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近期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0-019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11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10号楼二楼A2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德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2019年年度报告》、《朗迪集团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至 2019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0-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向银行申请2020-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0-020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05,526,617.8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8,222,967.46元后,2019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7,303,650.4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9,174,846.81元。
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651,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977,920.00元(含税),占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为61.57%。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案是公司在响应国家鼓励上市公司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的号召下兼顾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全体股东分享经营及发展成果,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的基础上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1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审计计费
2019 年财务审计报酬为75万元,2019 年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30万元,两项合计为105万元。2020年审计费用参照2019年审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提供专业的服务。
3、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一致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审计力量较强,执业规范,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0 年 4 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公司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0-022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2020-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0-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资金运作,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拟向银行申请2020-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为10亿元,授信有效期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项目贷款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可就上述融资方式以公司资产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额度的抵押、质押等担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公司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有下属子公司。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0-023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
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东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朗迪”)、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朗迪”)、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朗迪”)、绵阳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朗迪”)、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朗迪”)、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朗迪”)、宁波朗迪制冷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制冷”)、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朗迪”)、宁波朗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环境”)
●本次预计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次预计担保须经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拟向银行申请2020-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为10亿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权额度内的一切担保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额度范围内包括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及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的金额进行调剂,相关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拓展需求,公司及广东朗迪、中山朗迪、四川朗迪、绵阳朗迪、河南朗迪、安徽朗迪、朗迪制冷、宁波朗迪、朗迪环境等9家全资子公司拟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及上述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包括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及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8年3月9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姚北工业新区
3、法定代表人:高炎康
4、注册资本:18,565.12万元
5、经营范围:叶轮机械、通风设备、电子产品、厨房设备、家用电器、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模具的开发、设计、制造、加工;电动机、发电机及其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6、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二)广东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10月18日
2、注册地点: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横诚路2号
3、法定代表人:李逢泉
4、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5、经营范围:产销:小型家用电器,空调配件,光电子配件,模具,塑胶制品,五金制品。
6、股权结构: 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7、广东朗迪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3年7月11日
2、注册地点: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6号
3、法定代表人:李逢泉
4、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家用燃气炉具、消毒柜、电磁炉、吸油烟机、厨房设备、工业风扇叶、小家电、空调配件、光电子配件、模具、塑胶制品、五金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下转32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