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25版)

母公司为管理平台,不进行实际业务经营,因此不产生经营性营业收入和利润,公司生产运营主体主要在子公司中进行。

法定代表人:邵建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钲懿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9年1—12月

编制单位: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审计类型: 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邵建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钲懿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9年1—12月

编制单位: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审计类型: 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邵建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钲懿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琳

4.2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现重分类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报。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现重分类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报。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

母公司为管理平台,不进行实际业务经营,因此不产生经营性营业收入和利润,公司生产运营主体主要在子公司中进行。

4.3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接326版)

6、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7、中山朗迪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四)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12月5日

2、注册地点:四川绵阳安州工业园区永丰路

3、法定代表人:陈海波

4、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制造、销售;家用电器及配件制造、销售;百货批发、零售;厂房租赁;企业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7、四川朗迪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五)绵阳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7月25日

2、注册地点: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工业园区永丰路

3、法定代表人:陈海波

4、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改性塑料、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日用机械、金属制品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加工、制造、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家用电器及配件制造、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企业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7、绵阳朗迪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六)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6日

2、注册地点:新乡市原阳县产业集聚区农行大道与工纬四路交叉口

3、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4、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风叶、风机、塑料颗粒加工、销售;模具的开发、设计;金属制品的研发。

6、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7、河南朗迪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七)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7月31日

2、注册地点:含山经济开发区凌家滩路491号

3、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4、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通风设备及叶轮机械配件制造、销售;塑料制品、空调设备制造、销售;模具研发、制作、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制造、销售。

6、股权结构: 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7、安徽朗迪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八)宁波朗迪制冷部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3日

2、注册地点: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6号

3、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制冷设备部件、五金件、塑料制品、模具、冲件、轴承的制造、加工。

6、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7、朗迪制冷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九)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5月10日

2、注册地点:余姚市朗霞街道镇中路82号

3、法定代表人:杨增权

4、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叶轮机械、塑料制品、家用电器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6、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7、宁波朗迪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十)宁波朗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1月3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3、法定代表人:高文铭

4、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环保过滤设备、过滤网、网板、过滤器、热交换器、加湿器、除湿器、空气清新机、塑料制品、模具的研发、制造、加工、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6、股权结构:股东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7、朗迪环境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新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将视各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董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为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2.2亿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77%,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4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1日 13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一楼B109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1日

至2020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0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5 个工作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届时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 登记(以2020年5月18日16:3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三)8:30-11:30、13:30-16:30

4、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15480

电话:0574-62193001

传真:0574-62199608

联系人:徐超儿

会议说明: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327版)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合计77,920.48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核销处理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公司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监事会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2、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

3、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0-016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03,999,405.86元,提取法定公积金280,399,940.5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390,358,056.46元,减去2018年度分红1,790,723,676.50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123,233,845.23元。

公司董事会提出以下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0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5,014,026,294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385,023,321股,以4,629,002,973 股为基数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925,800,594.60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3.31%。

根据证监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9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总金额为1,482,974,318.01元(不含交易费用),将该回购金额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合计2,408,774,912.61元,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64%。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董事会做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及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与规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0-017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证券法》(2019年修订)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立信实现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末的净资产为1.58亿元。

2018年,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立信累计受到行政处罚4次,其中2017年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累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017年3 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李海兵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1999年12月至2001年1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1年1月至2004年10月任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经理,2004年11月至今任立信合伙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海平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6年至今任立信合伙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本期签字会计师:陈杰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17年5月至今任立信高级经理,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及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立信2019年度的审计费用为18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报酬15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5万元,较2018年度增加7万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能力、诚信状况和2019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评估,认为立信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未发现违反诚信和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建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对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独立董事包季鸣、李柯玲、邱妘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及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公允、客观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2、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年来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全面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按时完成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并有效协助公司按业务板块、分阶段、差异化地推进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

2、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0-018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开展日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存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基金产品,有利于公司把握与优秀银行的合作机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测算,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不大,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包季鸣、李柯玲、邱妘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与宁波银行以不次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存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基金产品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产品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同意将《关于预计2020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预计2019年与宁波银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60,000万元,不超过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16%;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

(三)2020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0年与宁波银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不超过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19%。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注册资本:人民币5,628,329,528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宁波银行总资产13,177.1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003.09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0.8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14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鉴于:

1、宁波银行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2、公司董事长李如成先生卸任宁波银行董事尚不足1年;

3、公司副总经理刘新宇女士、章凯栋先生兼任宁波银行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第十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与宁波银行为关联方。

(三)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银行已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且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完备,前期关联交易均正常履行,未出现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0年,公司拟在宁波银行以不次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存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基金产品等业务,坚持公平、合理、公允、双赢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预计交易金额。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宁波银行开展存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基金产品等业务,有利于公司把握与优秀银行的合作机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测算,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不大,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0-019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度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后注册资本变更为5,014,026,294元,因此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81,447,353元。

拟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14,026,294元。

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581,447,353。

拟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5,014,026,294。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77 证券简称:雅戈尔 公告编号:2020-020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县大道西段二号 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审议以下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4、8、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11、12、13、14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应持有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表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县大道西段二号8楼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冯小姐、虞小姐

电话号码:0574-56198177 传真号码:0574-87425390

(二)请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股东,在传真或信函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信件遗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三)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