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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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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学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散上海精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2011年6月24日,法院接收破产资料,排队等待法院裁定。201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调整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类型划分的通知》,2016年年底上海法院召开破产审判工作会议,公布上海法院已在有序推进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健全重整企业识别机制,构建推进府院企业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落实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加快简单案件审理程序。2017年2月20日,法院要求公司进一步补充材料,等候法院最终裁定。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学阳

日期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08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22号)及上交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20〕23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拟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可以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披露的内容及格式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20-010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公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09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吉纲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22号)及上交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20〕23号)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与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重大违规行为。我们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20-010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公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10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1.3公司负责人张学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平保证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散上海精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2011年6月24日,法院接收破产资料,排队等待法院裁定。201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调整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类型划分的通知》,2016年年底上海法院召开破产审判工作会议,公布上海法院已在有序推进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健全重整企业识别机制,构建推进府院企业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落实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加快简单案件审理程序。2017年2月20日,法院要求公司进一步补充材料,等候法院最终裁定。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张学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张学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平

合并利润表

2019年1一12月

编制单位: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张学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平

母公司利润表

2019年1一12月

编制单位: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张学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9年1一12月

编制单位: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张学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9年1一12月

编制单位: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张学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平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355 公司简称:精伦电子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90 证券简称:中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7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筹划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4月27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0859)。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重组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 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0-011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雁吉祥”)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润”)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将其持有的“梅雁吉祥”135,500,173股(占梅雁吉祥总股本的7.14%)转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客户信用担保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截至本公告日,“广东能润”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35,500,1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4%。其中,存放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证券账户的公司股份为135,500,173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14%。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二十九日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8 证券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4 月 29日,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人民币122,724,638元,具体情况如下(人民币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将计入公司 2020 年度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0 年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部分提前归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0-030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部分提前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7月12日,公司2019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4月29日,公司将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46,527,260.48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08265200772)。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46,527,260.48元,尚未归还金额为353,472,739.52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规定到期日之前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