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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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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昌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丹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赖亮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分析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利润表项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分析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分析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购买Financière AFG S.A.S.100%股权

公司2019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Financière AFG S.A.S. 89.6%股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股份购买协议》拟以现金约40,312.5万美元收购Financière AFG S.A.S.(以下简称“FAFG”)89.6%股权,并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ASDI持有的FAFG 剩余10.4%股权。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FAFG100%股权已经通过美国反垄断审查、欧盟委员会反垄断审查、台湾地区公平交易委员会反垄断审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对公司收购FAFG10.4%股权项目已予以备案。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ASDI Assistance Direction S.A.S.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9号),公司发行股份购买FAFG10.4%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司收购FAFG100%股权于近日通过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的外商投资审查。

公司收购FAFG100%股权事项待完成相关国家主管部门的全部报告或备案手续后,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收购的相关事宜。

2、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0年2月完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的开立。截至报告期末,非交易过户事项尚未开始。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报告期内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2,046,150股。截至2020年3月31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5,210,600股。详见公司2020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0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临2020-028)。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9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期权的授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临2020-005)。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44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4月24日以书面、传真及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公司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昌益先生主持召开,监事会主席石孟国先生、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先生、财务总监刘丹阳先生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昌益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陈昌益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魏镇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魏镇炎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魏振隆先生、侯爵先生、林大毅先生、陈逢达先生、刘鸿祺先生、Jing Cao先生、李志成先生、史金鹏先生、方永城先生、连晋阶先生担任公司资深副总经理;聘任盛元新先生、游家雄先生、邱宗义先生、林岳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丹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史金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史金鹏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陈昌益先生:1964年出生,毕业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获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于1994年加入日月光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集团总经理室协理,集团旗下福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ASE Test Limited,于美国纳斯达克挂牌上市)财务长,集团董事长特别助理,集团幕僚长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花旗银行(台湾)总经理助理,信孚银行台北分行副总经理。目前同时兼任台湾三商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魏镇炎先生:1954年11月出生,毕业于台湾交通大学。1979年8月加入环隆电气,历任工程部经理、成品事业群副总、通讯产品事业群资深副总、企业服务中心资深副总、公司总经理。目前担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职务。

魏振隆先生:1963年7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台湾东海大学企管硕士。1987年7月加入环隆电气,历任工程部经理、开发处处长,事业处副总,事业群资深副总、公司总经理。目前担任公司资深副总经理职务。

侯爵先生:1956年7月出生,毕业于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医学工程研究所。曾任美国The Ohio State University Hospital研究员、银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环隆电气副总经理。目前担任公司资深副总经理职务。

林大毅先生:1963年4月出生,台湾成功大学电机系学士。大学毕业后即在环隆电气工作,历任工程、生产、事业处等部门主管,曾任环隆电气资讯产品事业群总经理、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环隆电气台湾厂厂长。目前担任公司资深副总经理职务。

陈逢达先生:1962年9月出生,毕业于台湾文化大学法文系。曾任台湾声宝股份有限公司副理,环隆电气无线网卡营运管理经理、ERP专案管理协理、全球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协理等职务。目前担任公司资深副总经理职务。

刘鸿祺先生:1956年8月出生,毕业于台湾中原大学电子系。曾任安讯资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工程师、惠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环隆电气无线通讯产品事业部负责人。目前担任公司资深副总经理职务。

Jing Cao先生: 1959年7月出生,美国籍,拥有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双工程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敏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优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经理、目前担任公司资深副总经理职务。

李志成先生:1962年8月出生,美国马里兰大学MBA学位。曾任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副处长职务,公司副总经理。目前担任公司资深副总经理职务。

史金鹏先生: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士,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曾任国泰君安证券国际业务部项目经理,西南证券上海投行部董事,长城证券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业务三部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目前担任公司资深副总经理职务及董事会秘书职务。

方永城先生:1964年3月出生,美国凯斯西储大学毕业,机械与航空工程博士学位。曾任虹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嘉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众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目前担任公司资深副总经理职务。

连晋阶先生:1967年2月出生,台湾中兴大学毕业,EMBA学位。曾任矽品公司总经理特助兼市场主管,Avct and Avct Optical Electronic公司营运副总,Jmex Solutions营运副总。目前担任公司资深副总经理。

刘丹阳先生:1965年5月出生,英国南安普顿大学硕士。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金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部副理、大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副理、倍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副理、宝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目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兼财务总监职务。

盛元新先生:1958年9月出生,毕业于台湾大学电机系及台湾大学EMBA。曾任Eagle Test Systems台湾区总经理、日月光股份副总经理、环隆电气副总经理。目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游家雄先生:1958年12月出生,毕业于台湾交通大学,学士学位。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邱宗义先生:1966年7月出生,毕业于台湾科技大学,工业管理硕士学位。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林岳明先生:1965年9月出生,毕业于台湾逢甲大学电机工程学系学士学位。1995年加入台湾环隆电气,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45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4月24日以书面、传真及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公司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孟国先生主持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先生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石孟国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一致。石孟国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进行了充分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石孟国:1963年12月出生,台湾交通大学管理科学所硕士。曾任羽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理财课副理、东元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东元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昱泉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长暨发言人、日月光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长。目前除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外,还担任环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公司代码:601231 公司简称:环旭电子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贺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乐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乐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公司股东总数包括A股普通股股东和H股登记股东。报告期末A股股东174,027户,H股登记股东190户。

注2:前十名股东列表中,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仅为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数,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另持有公司152,000,000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

注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非登记H股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4:前十名股东列表中,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仅为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数,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另持有公司9,732,200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

注5:前十名股东列表中,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仅为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另持有公司103,373,800股H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

注6: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沪股通投资者所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7:此处的限售条件股份、限售条件股东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定义。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情况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0-03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5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陕西南路5-7号上海城市酒店二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5日

至2020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非表决事项: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19年12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已分别于2019年12月5日和2020年3月24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并于次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已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gtja.com)公开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0、1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大会在表决议案6.01时,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应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在表决议案6.02时,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在表决议案6.03时,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企业应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在表决议案6.04时,公司关联自然人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股东大会的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监票人及其他中介机构代表。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A股股东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4、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加现场会议H股股东登记方式: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gtja.com)上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6月15日12:00-13:30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陕西南路5-7号上海城市酒店二楼

(五)参加现场会议股东预登记:为提高会议召开当日现场登记的效率,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可于5月26日前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将参会回复(附件2)送达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者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自理。

(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8676798;传真:021-38670798

电子邮件:dshbgs@gtjas.com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回复

● 报备文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参会回复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0-03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9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截至2020年4月29日,公司收到全部16名董事的书面表决票。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调整公司总部部分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完善客户服务体系,增强公司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公司调整总部部分机构设置。调整内容如下:

(一)零售业务和分支机构管理委员会更名为财富管理委员会,下设零售客户部、私人客户部、金融产品部、数字金融部等4个部门,原零售业务部更名为零售客户部;原财富管理部更名为私人客户部;原产品金融部更名为金融产品部,划入财富管理委员会;原网络金融部更名为数字金融部。

(二)调整研究与机构业务委员会下设部门及职责,下设销售交易部、资产托管部、研究所等3个部门,原国际业务部调整为销售交易部下设的二级部门;原企业金融部更名为战略客户部,调整为公司直属部门。

(三)设立投行事业部,下设投资银行部、债务融资部、资本市场部、投行质控部等4个部门。其中,撤销成长企业融资部,其职责并入投资银行部;原质量控制组更名为投行质控部,调整为一级部门。

(四)调整了部分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0-03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97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0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注册文件的要求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1211 公司简称:国泰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