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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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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2版)

单位:万元

3、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法定代表人:何永平

注册资本:34,332.2666万元

注册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察尔汗

成立日期:2007年3月22日

经营范围:主营碳酸锂产品;兼营氯化锂、氢氧化锂、金属锂、锂镁合金等锂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咨询;生产经营副产镁系列产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股权结构:

关联方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关联关系

鉴于公司董事沈延昌先生为广州森大、森大集团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沈延昌先生控制的广州森大、森大集团及其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广兴锂电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20%;蓝科锂业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43.58%,且公司董事边程在蓝科锂业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项以及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广兴锂电、蓝科锂业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与其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公司前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上述关联方能够遵守协议的约定,诚信履约,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及Keda Kenya、Keda Ghana、Keda Tanzania、Twyford Sn等海外控股子公司与广州森大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的采购、销售、接受劳务等往来业务,以及子公司与广兴锂电、蓝科锂业之间的委托加工、采购业务。其中所涉产品及劳务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自2016年开始,公司与广州森大在肯尼亚、加纳、坦桑尼亚、塞内加尔等非洲多个国家陆续合资设立了控股子公司Keda Kenya、Keda Ghana、Keda Tanzania、Twyford Sn等,因广州森大在非洲有近20年的经营经验,有丰富的销售和采购渠道,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利用广州森大及其关联方的渠道有助于推动非洲合资公司的前期建设和业务开展,有利于减少相关费用、降低成本。除此之外,随着公司2017年收购蓝科锂业43.58%股权、广兴锂业20%股权,公司锂电材料板块业务进行了有效补充和延伸,公司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与其产生了日常贸易、加工等方面的合作,因此,产生了必要的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在非洲建筑陶瓷及锂电材料板块的经营模式及业务需求,属于公司间的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非洲建筑陶瓷及碳酸锂贸易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助于推动公司销售业绩,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先认可书及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20-046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174.29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764.42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河南科达东大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商誉计提减值3,563.65万元;此外,公司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4,029.19万元进行了核销,对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没有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近年来,受国内经济下行及陶瓷行业产能过剩的影响,公司下游部分客户经营困难,出现了资金紧缺、停产、倒闭的情形,导致公司部分应收款项存在减值迹象。2019年末公司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经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计量损失准备。根据相关测算,本次公司拟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764.42万元,其中,对安徽信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6家客户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减值准备2,580.55万元,主要原因是该6家客户经营不善财务困难、部分进入破产程序或处于停产状态等,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强制执行难度大。

(二)商誉减值准备

2019年末,公司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测算了商誉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通过对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价值估算来实现对商誉的间接估算;同时,公司聘请了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谊”),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主要商誉减值测试进行了评估,除公司子公司河南科达东大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东大”)资产组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外,其他商誉所在资产组经测试不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中和谊出具的《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河南科达东大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2020〕10071号】,科达东大相关资产组组合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9,392.83万元,收益法评估可收回价值为13,299.03万元。

近年来,科达东大经营效率及盈利能力不佳,综合考虑其下游铝行业未来发展状况、国家政策和原材料人工等成本变动的影响,公司预计科达东大未来经营业务现金流入能力将维持较低水平,根据公司测算及中和谊出具的相关报告,公司本次拟对科达东大商誉计提减值3,563.65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核销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2019年年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因企业停产或多次催收无果等难以收回的部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进行清理及核销。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公司拟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4,029.19万元进行核销。核销后公司各子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的备查账,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本次核销所涉及的债务人均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174.29万元,不考虑税费的影响,将使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净利润减少8,174.29万元。

本次公司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计4,029.19万元,对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没有影响。

四、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七次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174.29万元,并同意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4,029.19万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核销。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充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该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20-047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

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事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9日、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及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2018年11月29日,交易商协会分别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同意公司相关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申请,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披露的《关于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二、终止发行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经综合考虑市场整体环境和公司的融资结构情况,经充分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事项。

本次终止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终止发行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终止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事项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作出的决议,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本次发行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20-048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收到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28日,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项共计2,739.3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22.95%。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将根据实际情况,计入本期或以后各期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上接343版)

6、浙江运河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关系说明

1、嘉兴瑞海机械高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国海控制的公司。

2、嘉兴市金贝贝工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国海配偶的姐姐金文娜控制的公司。

3、嘉兴市博瑞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为公司监事徐建春及其妻子王菊芳、女儿徐夏怡控制的公司。

4、嘉兴市弹簧厂,为公司监事徐建春的堂兄弟徐建坤、徐建明控制的企业。

5、嘉兴泰恩弹簧有限公司,为公司监事徐建春的堂兄弟徐建坤、徐建明控制的企业。

6、浙江运河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唐颖通过上海尔维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持股83.44%,实际控制人唐国海通过高腾国际持股16.56%。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0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采购原材料及租赁厂房、仓库等。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具备公允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会对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对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上网公告附件

1、麒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招商证券关于麒盛科技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额度: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中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中低风险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

●委托理财期限:使用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品种

银行等全国性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含)以内的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中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中低风险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不涉及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了解公司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状况、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最近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4.54%,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近一年有一期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风险提示

1、尽管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五、决策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认为: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9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现金的管理收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七、备查文件

1、麒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麒盛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麒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盛科技、本公司或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8.32万股,实际发行价格每股44.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846.57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28.33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618.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0月23日全部存入专用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52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4,610.66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9.0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4,610.6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9.06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有发行费用33.62万元未予划转(已于2020年4月2日划转),募集资金余额为95,490.2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于2019年10月23日与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账号:57191236641010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账号:1204068029200072560)和于2019年10月24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账号:89010122888889168)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工商银行嘉兴分行1204068029200072560账户已于2020年1月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33,223.68万元,拟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9316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11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和2019年11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0)。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11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6)和2019年11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0)。

本年度内,公司未开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581号),鉴证结论如下:麒盛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麒盛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麒盛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财务状况,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内保外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贴现、信托融资、融资租赁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

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办理具体业务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授信项下各种具体融资业务的办理,该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内保外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贴现、信托融资、融资租赁等),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目前公司销售包括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两部分。公司境外销售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影响。为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

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或等价货币。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等法律文件,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3、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测的风险。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8股。该预案在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有150,332,650股转增至207,459,05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0,332,650元转增至人民币207,459,057元(以利润分配实施完毕金额为准)。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待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后,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份总数、注册资本等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提示:修改内容以下划线并加粗标示)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应提请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0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欣悦路179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分别经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5、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9、10、11、14、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10、14、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9唐国海、唐颖、黄小卫、侯文彪;议案10徐建春、徐金华、陈艮雷;议案14嘉兴智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唐国海、徐建春、唐颖;议案15嘉兴智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唐国海、唐颖、黄小卫、傅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开发区欣悦路179号办公楼五楼证券办公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5、会务联系人:侯文彪先生

电话:0573-82283307

传真:0573-82280051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开发区欣悦路179号办公楼五楼证券办公室

邮编:314016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3、 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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