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33 公司简称:徕木股份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新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建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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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5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1.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朱新爱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各项内容,确认其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内审部经理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建强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交易所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徕木股份”)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4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5元,共计募集资金20,310.7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4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910.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及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78.8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831.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41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4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分别于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9日注销,如下表所示: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8年4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缩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体规模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实际情况,本公司不再实施“精密屏蔽罩及结构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并修改“精密连接器及组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的募投资金投资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1.停止实施“精密屏蔽罩及结构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该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4,909.3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29.17%。
2.修改“精密连接器及组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的募投资金投资金额,该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7,714.61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45.83%;修改后承诺投资金额12,623.91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75.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后对照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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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募投项目规模调整后,以募集资金投入的总金额不变,依然是16,831.88万元,项目投资剩余资金缺口1,376.12万元将由本公司自筹投入。
受行业发展趋势、公司业务长远规划的影响,公司在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的基础上,对部分检测、试验设备的选型进行了升级选择,升级后的选型设备保持了国际先进水平或国际领先水平,以致部分新设备到位进度晚于预期,本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完成进度,将“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19年9月。
受行业发展趋势、公司业务长远规划的影响,为确保生产工艺的先进性,针对行业及客户对产品各属性要求日臻拔高的现状与趋势,公司对部分关键设备的选型进行优化调整,以致部分新机器设备到位进度晚于预期,本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完成进度,将“精密连接器及组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19年9月。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额无差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为本公司提供精密电子元件领域的研发服务,本公司的产品总体研发实力将进一步提升;“补充流动资金”将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带来新的动力。以上投资项目涉及公司经营总体而并非某一个单独方面,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无。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情况。
八、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
九、 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十、其他差异说明
将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发现如下差异:
本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精密屏蔽罩及结构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分别使用了17.08万元和37.02万元,合计54.10万元。在本报告中该54.10万元的支出调整计入了“精密连接器及组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的支出。原因系上述资金是用于购买清洗冲压件、包装产品的设备,购买的上述设备在“精密连接器及组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中亦可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上述设备调整至精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线中使用,故调整作为“精密连接器及组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的支出。
除上述差异外,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已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该项目本公司已经决定终止实施。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依据该项目可研时的效益测算表,在项目总投资额为22,000.00万元的情况下,该项目在投产后经营期第一年预计效益为-43.00万元、经营期第二年预计效益为3,710.00万元,经营期第三年至第十二年预计效益为每年5,574.00万元。
[注2]:该项目公司已经决定终止实施。
[注3]: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思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瑞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丽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36.20%,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41.5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预付的材料款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减少55.19%,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55.85%,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预付的土地保证金所致。
5、报告期内,应交税费较去年同期增加74.64%,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53.16%,主要系报告期内同比低温类、牛肉类产品销量增加及主要产品销售均价提高所致。
7、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193.99%,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及缴纳土地税、房产税增加所致。
8、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73.83%,主要系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9、报告期内,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952.76%,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1,043,496.02元,变动比例较大的原因系去年同期基数较小。
10、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增加188.09%,增加金额为206,108.05元,主要系基数较小导致变动比例较大。
11、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增加58.47%,增加金额为5,432.54元,主要系基数较小导致变动比例较大。
12、报告期内,净利润较去年增加32.93%,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1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98.32%,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应收账款周转率提高所致。
14、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43.55%,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15、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32.57%,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短期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公司已向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起诉Yolarno Pty Ltd ACN 002 255 183,要求其全额返还600万澳币预付款及相应利息等款项。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0-02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樊大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资产状况及增减因素
(1)货币资金913279万元,比年初697463万元,增加215816万元,增幅30.94%。主要是报告期贷款增加及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所致。
(2) 应收款项融资57925万元,比年初132207万元,减少74282万元,减幅56.19%。 主要是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所致。
(3)应收账款220992万元,比年初166675万元,增加54317万元,增幅32.59%。主要是报告期应收电力款未结算所致。
(4)预付账款47560万元,比年初33348万元,增加14212万元,增幅42.62%。主要是公司报告期预付运费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投资收益121万元,比上年同期5万元,增加116万元,增幅232%。主要是报告期母公司国债逆回购业务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806万元,比上年同期-89558万元,增加134364万元,增幅150.03%。主要是报告期贷款增加所致。
(四)其他重要事项
本报告期,为适应市场需求、提升子公司专业化管理能力、加强内部煤炭资源的优化配置,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煤炭销售业务由母公司统购统销模式变更为母公司代理销售。本次子公司销售业务模式的变化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由于销售模式变更,本报告期母公司的营业收入较同期呈下降趋势。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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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20-022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