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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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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76 公司简称:正川股份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056,666.0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166,293.82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5,016,629.38元后,2019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43,243,900.62元。

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的股本15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988,800.00元(含税)。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

正川股份专业从事药用玻璃管制瓶等药用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中国医药包装协会理事单位、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玻璃容器分技术委员会会员单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不同类型和规格的硼硅玻璃管制瓶、钠钙玻璃管制瓶,并生产各类铝盖、铝塑组合盖等药用瓶盖,产品主要用于生物制剂、中药制剂、化学药制剂的水针、粉针、口服液等药品以及保健品的内包装。公司已形成制管、制瓶、瓶盖的高度一体化生产,有效保障了公司产品的品质,为制药企业提供更完整的全产业链服务,充分满足制药企业对药包装材料的个性化需求。公司充分利用自身规模优势和自产玻璃管材、制瓶的生产一体化优势,率先在同行业企业中全面普及自动化生产、智能全检和自动分拣,积极推行公司产品专项升级和提质降本,采用定制化的销售模式参与药企药品与包材试验及申报,开拓中高端产品市场。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现已建立并不断完善采购作业与管理体系,包括采购预算管理、物资计划编制管理、供应商选择与考评管理、采购价格收集、确认与审计监督管理、采购物资入厂质量检验化验管理、采购付款管理、采购部内部绩效管理等,对公司采购工作全流程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范。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辅材料为五水硼砂、石英砂、钾长石、纯碱、铝带、丁基胶塞、纸箱等,主要燃料动力为电力、天然气和液氧等。公司根据不同类型的原料物资采用不同的采购模式,从而提升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对于主要燃料动力的天然气、电力,根据国家规定价格体系结合公司用量大的特点,与供应单位达成市场化优惠合作协议,形成战略合作关系。对五水硼砂、石英砂、钾长石、丁基胶塞、液氧、纸箱等用量大且长期稳定需求类物资,公司采取同时与多家供应单位签订长期稳定合作协议的方式,既保证质量、交期的稳定,又实现成本双赢;对纯碱、铝带等价格波动较大的原料物资,公司采取与多家合格供方分批合作的战略采购模式,持续保证当期低价采购,同时利用此类物资价格走势具有一定周期性的特点,在充分收集信息的情况下对部分大宗原材料根据市场行情适时进行战略性储备,从而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对于零星物资,公司坚持“货比三家,择优采购”的原则,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络开展线上采购业务,按照询价、议价、比价、定价的工作程序选定供应商。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按订单生产+少量备货”的生产模式。原则上按照订单来组织生产,但对于一些通用性较高,客户需求量较大且相对稳定的产品,为了避免突发性订单导致交货延期,公司会采用适度备货的原则进行生产。公司可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对于对产品有特定需求的订单,组织公司生产和技术部门,共同评审客户订单和样品,制定专业化的产品标准进行样品生产,并可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调试整改,产品完全满足客户要求后进行批量生产销售。同时,公司通过了ISO15378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了企业整体质量管理水平的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而且公司大力投资建设 “拉管--制瓶”一体化的中高端药用玻璃生产基地,保障了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医药企业对高品质药用玻璃产品线市场需求。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业务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模式,对国内客户采用直销加经销(买断式经销)模式,对国外客户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产品客户主要是国内制药企业,销售团队人员遍布全国各地,能及时有效的和客户沟通,准确掌握市场信息,有助于开拓市场。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包装材料行业,医药包装材料是医药制剂工业中必不可少的配套环节,药品包材与药品之间是互补性产品,受下游医药工业的行业和需求特点影响,医药玻璃行业并没有明显的周期性特点。公司自设立以来,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已形成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大型药用玻璃生产企业,是国内药用玻璃管制瓶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

药用玻璃属于医药包装领域中应用较早,发展较为成熟的细分行业之一,行业在竞争格局上呈现出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并存、经营分散、竞争充分等特点。公司是国内药用玻璃行业中少数几家同时具备技术、人才、自动化生产和完整的“拉管--制瓶一瓶盖”一体化的生产者之一。

随着国家对药品、包材及辅料行业的质量要求不断提高,药品包材、辅料关联审评和药品一致性评价的不断深化推进,环保政策的加严,行业内不能满足质量和价格的药用玻璃产品将逐渐退出市场,不能与药企进一步深度合作的企业也将被市场淘汰,行业的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10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0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23%。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报表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1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 本次董事会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9日以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邓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10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0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2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作为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能够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勤勉尽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正川股份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编制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将不断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完善和修订,梳理和优化各项业务流程,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度建设和执行,加强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通过有效内控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编制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056,666.0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166,293.82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5,016,629.38元后,2019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43,243,900.62元。

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的股本15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988,800.00元(含税)。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度,公司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年报告》已编制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2020年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已编制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19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完成2020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五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负责的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财政部通知,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通过的相关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59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32元,共计募集资金38,664.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330.0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36,333.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63.8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670.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8-34号)。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405.1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07.8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经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并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7年8月18日,公司、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四方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和2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2,601.7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74.20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803.41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68.7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4,405.1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42.94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307.8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9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204.50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一级耐水药用玻璃包装材料生产研发基地一期项目8,606.08万元,生产及配料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1,598.42万元。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意见。保荐机构中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320号《关于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1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1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存为定期存款,其余尚未使用部分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投项目“生产及配料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447.23万元以及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利息收入8.79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一级耐水药用玻璃包装材料生产研发基地一期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公司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正川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正川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正川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重大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生产及配料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实际已于2019年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0年1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447.23万元以及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利息收入8.79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一级耐水药用玻璃包装材料生产研发基地一期项目”。

[注2]:一级耐水药用玻璃包装材料生产研发基地一期项目本期生产销售的主要产品品种为硼硅注射剂瓶,计算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时按照该产品本期收入的占比分摊期间费用。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

为满足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五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五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财政部通知,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时间

1、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

2、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开始执行《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具体情况

1、《企业会计准则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合并利润表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执行财会〔2019〕16 号会计政策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股东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

2、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收费

上期财务审计费用5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71万元。

为保持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同时综合考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往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负责的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洽谈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0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在2019年的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负责的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综合考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年度在公司审计工作中所表现出的敬业精神与专业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因疫情影响,建议广大中小投资者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与会议;如选择参加现场会议,请提前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并主动配合公司登记工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北碚区龙凤街道正川玻璃工业园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凭身份证明、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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