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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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于2020年4月1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公司2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吴望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相关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8,725.25万元,同比增长20.94%;全年实现利润总额28,104.99万元,同比增长17.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27.99万元,同比增长28.61%,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139.72万元,同比增长26.1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05,530.06万元,同比增长42.96%;公司净资产162,298.77万元,同比增长-8.0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诺力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中财务章节。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诺力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3、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本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考虑到公司2019年度已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69,574,900.90元视同现金分红,监事会同意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力量,是一家大型资深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审计的资格。该事务所在历年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该会计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体现出的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下属子公司产业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其中,诺力车库的其他股东为公司对诺力车库向金融机构融资而进行的担保按照对诺力车库的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公司指派专人负责担保、反担保各项事宜,充分掌握反担保方的信用、财务及担保风险情况,确保反担保提供方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自本事项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的期限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4.8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选择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鉴于钢材等原材料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大,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波动影响较大,为合理规避以上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原材料价格,锁定经营利润,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稳定运行,公司决定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2020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2019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共计220,000万元。综合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买方保理担保及固定资产抵/质押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合并报表数据: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279,919.6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等,加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019年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6,448,922.23元;
母公司报表数据: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1,146,647.3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后,2019年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4,892,204.12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七号一一关于年报工作中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注意事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在确定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以母公司口径为基础。因此,公司2019年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634,892,204.12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考虑到公司2019年度已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69,574,900.90元视同现金分红,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拟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二、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1、公司在2019年度支付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已纳入2019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第十七条第二款“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
公司分别在2019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5月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诺力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1.5亿元,不超过3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19年度,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成交金额169,574,900.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视同2019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169,574,900.9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69.99%。
2、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业务一直聚焦于内部物流行业,主要从事两大业务:智能制造装备业务和智慧物流系统业务。
目前公司一方面在巩固智能制造装备业务的优势地位;另一方面正积极拓展智慧物流系统业务;同时,积极布局与行业上下游相关的前瞻性产业,包括智能制造、物联网、人工智能、5G产业方向。
同时,自年初以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全球肆虐,对世界经济和行业影响仍在持续过程中,公司需要未雨绸缪,储备充裕的现金,以应对疫情发展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在此背景下,为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稳步推进公司的转型升级,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挑战,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投入、市场拓展及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将把2019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为顺利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有力保障,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3、公司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也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综上所述,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已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拟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可持续发展。
三、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含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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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诺力股份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到公司已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同时也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疫情影响等因素,该方案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合伙人数量:204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注册会计师1606人;2019年度新注册355人,转入98人,转出255人。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及人数:1216人
从业人员总数:5603人
3、业务规模
上年度业务收入:22亿元
上年度净资产金额:2.7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年报家数:403家上市公司;
年报收费总额:4.6亿元;
资产均值:约103亿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采矿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1亿元以上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以上
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2017-2019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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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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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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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收费
1、公司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系根据行业标准和惯例, 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本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等多方面因素,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后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2020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费用合计90万元,
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与2019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其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多年执行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一直为公司提供优质的服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根据其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工作能力,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审计工作,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力量,是一家大型资深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审计的资格。该事务所在历年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该会计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体现出的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力量,是一家大型资深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审计的资格。该事务所在历年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该会计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体现出的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控股子公司。
●拟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4.8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10,707.58万元。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预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拟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4.8亿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担保范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已于2020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自本事项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的期限内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4.8亿元,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拟为各控股子公司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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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各自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核定之后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期限内,其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将在上述总额度内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和所属子公司未来一年内实际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来确定具体额度。
上述融资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借款总额为人民币51,071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10.10%,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7.9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成”)
注册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大槐路5号
注册资本:7,4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684934305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科
成立日期:2009年2月9日
营业期限:2009年2月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技术的研发、销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起重运输设备、自动化立体仓库成套设备、输送设备及辅助设备、自动控制系统、货架、金属结构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中鼎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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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浙江诺力车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车库”)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城路358号
注册资本:15,8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092343392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黎升
成立日期:2014年2月24日
营业期限:2014年2月24日至2034年2月23日
经营范围:机械式停车设备生产、销售、安装、租赁、维修(仅限上门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诺力车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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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状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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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诺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诺力”)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高泾路599号1幢1层108室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342159767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丁毅
成立日期:2015年6月23日
营业期限:201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2日
经营范围:智能科技、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智能仓储物流设备的生产、研发、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立体仓库系统开发及应用,智能化物流系统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上海诺力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90%,上海漠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10%。
主要财务状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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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具体担保期限以与相关融资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担保金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中,诺力车库的所有其他股东已经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诺力车库的其他股东为公司对诺力车库向金融机构融资而进行的担保按照对诺力车库的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内具体担保金额以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下属子公司产业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其中,诺力车库的其他股东为公司对诺力车库向金融机构融资而进行的担保按照对诺力车库的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公司指派专人负责担保、反担保各项事宜,充分掌握反担保方的信用、财务及担保风险情况,确保反担保提供方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自本事项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的期限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4.8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确保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要求提供反担保的,并在保前、保时、保后持续监控反担保方的贷款、信用及财务等情况,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该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年度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10,707.58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度总资产(505,530.06万元)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0,666.152元)的比例分别为2.18%和6.8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4,700万元。
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诺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诺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委托理财金额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资金安全、流动性较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
(三)投资期限
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理财产品选择时以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但以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时仍会存在一定投资风险。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针对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安排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对理财产品购买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并建立台账以方便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有关理财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状况。
3、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理财产品的购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财务部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严格审核公司理财产品购买金额、风险性质是否为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若超出授权范围须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适度理财,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流动性较好的前提下,在规定的额度内,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公司在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及合规性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9日,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鉴于钢材等原材料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大,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波动影响较大,为合理规避以上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原材料价格,锁定经营利润,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稳定运行,公司决定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仅用于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原材料热轧卷板对应的期货品种热轧卷板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规模为5,000吨,全年套期保值投资总额度控制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内。
二、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主要表现为基差风险和保值率风险。基差风险指期货市场在一段时期内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的差值的变动风险,它直接影响套期保值效果;保值率风险指公司持有的现货资产往往难以与期货对应标的的现货组合完全吻合而产生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三)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套期保值的顺利进行需要业务人员专注的从业精神,而其可靠性、准确性十分关键,但难免产生一定风险。
(四)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三、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审批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期货交易操作。
(三)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四)建立公司的期货业务的授权制度、审批制度及业务流程;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保证金及清算资金的收支;建立持仓预警报告和交易止损机制,防止交易过程中由于资金收支核算和套期保值盈亏计算错误而导致财务报告信息的不真实;防止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确保交易指令的准确、及时、有序记录和传递。
(五)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与此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并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结汇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12,000万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同时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决策具体实施情况、根据外汇市场行情决策是否继续履约及签署相关协议。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的主营业务以国际销售为主,国际销售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重较高,国际销售业务收入结算币种以美元为主。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期货、期权、掉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反向平仓或展期;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的信用交易。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一贯的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主要情况
1、交易对手: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资格的银行。
2、交易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3、业务金额: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12,000万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合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 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针对此项需加强财务部门对产品的理解和研究,降低操作风险的发生和法律风险出现。
五、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 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建立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2020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制定了《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12,000万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一032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防范财务风险,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的公告》,同意公司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22亿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具体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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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买方保理担保及固定资产抵/质押等。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及具体额度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议案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旨在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有利于提高资产的运行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旨在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旨在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为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同意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
五、备查文件
1、《诺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诺力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诺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条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信息披露水平和质量,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之“第七号 上市公司特别重大合同公告”(以下简称“《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下属企业(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将有关信息报告至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证券部进行对外披露。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是指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下属企业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达到《指引》披露要求的合同以及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销售、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工程承包等重大合同,该等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应当及时披露。
(一)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或绝对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
(二)合同履行预计产生的净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
(四)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注:上述合同金额的计算包括以下情形:
1、合同涉及同一交易对方的,在相近时点(10个工作日内)可以累加计算。
2、合同涉及同一类型业务的,在相近时点(10个工作日内)可以累加计算。
第四条公司在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临时公告中,应当充分披露以下事项:
(一)合同标的;
(二)交易对方情况;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的信息报备及披露规定如下:
就本办法所称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相关部门或下属企业应分阶段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报备,以便于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阶段:相关部门及下属企业应在签署合同前3日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证券部报备预计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文稿、交易对方情况等文件,并于合同签订当日书面报备已签署生效的合同;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投资部完成相关临时报告的编制与披露;
第二阶段:相关部门及下属企业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重要节点(如有)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证券部报备相关书面资料;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投资部完成相关临时报告的编制与披露;
第三阶段:相关部门及下属企业应在其他可能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发生当日第一时间通知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事件重要程度判断是否需要履行披露义务。
第六条公司应当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生效或者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大不确定性、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终止或者履行完毕等。
第七条公司参加工程施工、工程承包等项目的投标,合同金额或者合同履行预计产生的收入达到本办法第三条所述标准的,在获悉已被确定为中标单位并已进入公示期、但尚未取得《中标通知书》或者相关证明文件时,公司相应部门或下属企业应当及时通知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证券部在第一时间发布提示性公告,披露中标公示的有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示媒体名称、招标人、项目概况、项目金额、项目执行期限、中标单位、公示起止时间、中标金额、中标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关于获得中标通知书存在不确定性和项目执行过程中面临的困难等事项的风险提示。
公司签署涉及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框架协议,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内容与格式披露框架协议相关内容,待签署正式合同后再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披露。
第八条公司签署涉及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框架协议,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内容与格式披露框架协议相关内容,待签署正式合同后再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披露。
第九条公司签署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应当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有需要申请停牌的,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若公司根据本办法拟披露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存在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中所规定的需要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可根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暂缓、豁免披露。
第十一条除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市规则》、《指引》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需要披露的信息外,若公司根据本办法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可能导致公司违反其与交易对手签署的相关保密协议或损害公司、投资者利益的,相关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可以豁免披露。公司决定对相关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作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登记的事项包括: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豁免披露的原因、豁免披露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等。
第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本办法所涉及的金额均为含税金额,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办公楼2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9日
至2020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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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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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19年4月27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贾国华 金婉怡
电话:0572-6210906
传真:0572-6210777
电子邮箱:sec@noblelift.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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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