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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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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20-014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声明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68,992,73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购物中心和超市零售业务,购物中心是商品流通的终端,受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具有一定的周期波动。超市业态以生活必需品经营为主,具备明显的抗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小。两大业态经营模式主要包括联营、自营、代销和物业分租等。公司相关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无重大变化。

2019年,我国经济延续总体平稳、稳中趋缓的发展态势。国内消费充分发挥了经济稳定器作用。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 2019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超市、百货店、专业店和专卖店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6.5%、1.4%、3.2%和1.5%。全国网上零售额106,324亿元,比上年增长16.5%。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85,239亿元,增长19.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0.7%,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0.9%、15.4%和19.8%。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56亿元,同比增长0.29%;利润总额16.10亿元,同比增长12.63%;净利润12.25亿元,同比增长16.67%。其中,购物中心业态营业收入123.97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为69.82%;超市业态营业收入52.81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为29.74%。

2019年,武汉商业总存量530万平方米,位列全国第五、华中第一,超过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高吸纳力促进多商圈形成近千亿商业市场,武汉中心区域商业竞争态势明显,购物中心行业竞争格局日益激烈。但公司依然保持地区商业龙头地位,各项业绩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分别荣列“2018中国连锁百强”第15位;“2019年武汉服务业企业100强排序榜”第3位,“2019年武汉企业100强排序榜”第12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恰逢武商集团成立60周年,这一年,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始终围绕“提质效、强管理”的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和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总要求,坚持“摩尔城做精、梦时代做新、众圆做实、超市做优、区域市场做强”的新一轮战略发展规划。经营利润保持较好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56亿元,同比增长0.29%;利润总额16.10亿元,同比增长12.6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5亿元,同比增长16.67%。

(一)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梦时代项目主体结构地下室大面积封顶、项目施工至地上四层。时代花园还建项目待竣工验收。室内乐园项目完成一次结构的土建施工图设计,及主题包装、灯光照明等专项扩初设计;冰雪乐园项目完成整体工程设计的结构与机电提资,完成一版施工图设计,并继续推进各专项深化设计。梦时代招商完成室内设计方案、全馆平面布局与品牌落位方案,并进行经营效益预测。

(二)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围绕新一轮战略发展规划,国际广场坚定品牌调整升级战略,国际化进程再上新台阶。武商广场围绕“精致、时尚、高端百货”的目标定位,通过官微闪购、数字商城、微信社群等新媒介实现生态新融合。世贸广场继续强化黄金珠宝、国际名表市场地位,推进“家庭消费矩阵”业改运作,启动儿童项目和国潮运动概念转型。众圆广场着力推进城市奥莱项目转型升级。超市公司全年新开门店2家,签订网点合同3家,达成战略合作协议2家,首次进驻潜江市场;打造区域标杆店,推进供应链升级。亚贸广场、襄阳购物中心、十堰人商、仙桃购物中心、黄石购物中心、老河口购物广场围绕做“强”的战略发展规划,落实“购物中心化”转型,夯实区域市场强势地位。

(三)经营服务提升情况

优化供应链管理。奢侈品扩容、提质;聚焦首店首发,品牌旗舰店落户摩尔城,国际化妆品顶级形象柜和中国首批智慧门店全新亮相;超市公司推出多个各类全国、全省独家首发品牌,举办首发活动。探索自采自营,超市公司推出“武商优选”等自有品牌及单品,不断提升经营品质。

创新营销举措。开展相亲派对、亲子共享、体验沙龙、艺术鉴赏等文化营销,把经营场地打造成时尚潮流聚集地;利用自媒体等多渠道推广联名款、限量版、VIP尊享礼等,增强互动体验性;以电子会员系统上线为契机,推出多项线上会员福利,盘活优质会员资源。

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移动端商家版上线运行,实体小程序推广应用,APP直播、金管家功能成功初测,实施云存储迁移,数字化应用场景不断扩大。

(四)公司门店情况

公司是国内著名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之一。下属有国际广场、武商广场、世贸广场等10家购物中心,坐落于武汉市、襄樊市、十堰市、仙桃市、黄石市、老河口等核心商圈,购物中心总面积约为146.5万平方米,自有物业面积约127.13万平方米。超市业务布局湖北省内武汉市及多个二级城市,拥有75家门店,其中35家门店位于武汉市,40家门店位于湖北省其他城市,包括鄂州、荆州、黄冈、襄阳、宜昌、十堰、孝感、黄石、恩施、咸宁、仙桃、潜江等地,超市门店总面积约为63.68万平方米,自有物业面积约11.24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56亿元,同比增长0.29%,其中:购物中心业态营业收入123.97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69.82%,超市业态营业收入52.81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9.74%;利润总额16.10亿元,同比增长12.63%;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25亿元,同比增长16.67%。

1、现有门店情况

(1)主要购物中心业态门店分布情况

(2)超市业态门店分布情况(营业收入前十名)

(3)门店变动情况

①报告期内超市业态新增门店(2家)

②报告期内超市业态关闭门店(4家)

(4)经营同比情况(可比口径)

(五)线上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自建销售平台交易额26,357万元,营业收入1,414.81万元。

(六)公司采购、仓储及物流情况

1、商品采购及存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为16.19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11.75%。

购物中心业务的采购主要指对专柜供应商的招商,通常以经营实体为主进行。对于新开设的购物中心,由公司进行统一招商。对现有购物中心,公司通过建立后备渠道库,根据品牌实际运营情况不断补充、调整品牌及品类。超市业务主要由超市业态采购部门统一采购。异地重点区域由采购部门派驻驻店买手,适当引进当地渠道予以补充。超市业态商品采购主要采用以销订进的原则进行订货,由门店结合自动补货系统提出要货申请,总部进行统一审核。

商品存货公司主要以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管理,每季度对各门店、各类别的库存周转天数进行考核。购物中心业态以联营模式为主,商品库存由专柜负责管理。

2、仓储与物流情况

超市物流配送中心位于武汉市江夏区江夏大道17附6号(武汉医药产业园内),集常温、低温配送于一体。园区占地6万平方米,内设2.5万平米的常温干货仓库和3,600平米冷链仓库。主要承担400余家供应商及75家门店的商品集配工作。商品日吞吐量为3万标准箱(件)。下辖的十堰区配中心面积为1,500平方米、沙市区配中心面积为1,500平方米、襄阳区配中心面积为3,256平方米。主要承担总仓到货商品的分拨和配送工作。

(七)各项指标变动情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收入、成本及毛利变动情况

单位:元

3、费用变动情况

单位:元

4、现金流变动情况

单位: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系收到的预售房款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减少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2018年支付梦时代项目土地款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系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主要系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2019年,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70,904亿元,比上年增长5.6%。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利润8,381亿元,比上年增长5.1%,其中国有控股企业2,585亿元,增长14.5%。房地产业增加值69,631亿元,增长3.0%;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32,194亿元,比上年增长9.9%。其中住宅投资97,071亿元,增长13.9%;办公楼投资6,163亿元,增长2.8%;商业营业用房投资13,226亿元,下降6.7%。

报告期内,公司时代花园还建房项目已投入27亿元,目前工程已完工,正待相关部门验收。由政府回购,用于武锅生活区改造项目被征收人的产权调换安置还建房,截止2019年末,累计收到预售房款17.6亿元。该项目预计总投资28.2亿元,总建筑面积35.62万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6.37万平方米。除该项目外,公司无其他土地储备。由于该项目为还建房项目,故房地产行业宏观形势、行业政策环境变化及行业发展现状等情况,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无较大影响。

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融资途径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决议通过,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集团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集团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集团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集团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一一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A、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B、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C、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D、对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9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本公司已根据其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主要变化如下:

A、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行项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行项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B、新增“应收款项融资”行项目;C、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行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D、明确“递延收益”行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行项目; E、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自“其他收益”行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之前;F、“投资收益”行项目的其中项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本集团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二)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董事长:陈军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20-012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0年4月29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武商集团二○一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喻景忠、田玲、吴可、岳琴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武商集团二〇一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武商集团二〇一九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武商集团二〇一九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4)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武商集团二〇一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756,087,656.2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29%;利润总额1,610,007,522.2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3%;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25,003,589.0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67%;年末总资产23,595,140,265.8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0%;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总额9,509,880,784.5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2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武商集团二〇一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二O一九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即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5,003,589.07元。

二O一九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48,201,388.78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4,224,797,910.62元,2019年分派2018年度现金股利153,798,546.2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及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229,640,277.76元,二O一九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4,989,560,475.44元。

公司以总股本768,992,7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2.2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169,178,400.82元,剩余可分配利润4,820,382,074.62元结转至下年度。

上述现金分红金额占2019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润的14.73%,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金额384,496,365.50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2.80%。符合《公司章程》、《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武商集团二〇一九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八)武商集团二○二○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16)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九)关于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银行授信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业务需要,需办理银行授信和贷款相关业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审议如下事项:

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贷款总量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办理综合授信玖亿柒仟柒佰万元整。

3、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人民币总金额壹拾亿元整融资。

4、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叁拾亿元整。

5、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肆拾壹亿贰仟万元整。

6、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办理综合授信壹拾陆亿元整。

7、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授信叁拾柒亿元整。

8、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壹拾亿元整。

9、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壹拾贰亿元整。

10、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11、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贰亿伍仟万元整。

1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及境外分行办理授信捌亿元整。

13、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及/或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贰亿元整。

14、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授信叁亿元整。

15、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长远、健康发展要求,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与武汉新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新兴医药的控股股东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8.75%,公司为其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5.62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新兴医药为公司之关联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武商量贩、武商超市与新兴医药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陈军、秦琴、陈昌义回避表决,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

(下转4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