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0-03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OLED新型显示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2019年以来,公司持续深耕智能手机和可穿戴设备市场,并在柔性车载显示等终端应用领域持续创新、积极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昆山第5.5代AMOLED生产线进行设备升级,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已向国内外多家知名品牌客户供货,运营水平持续提升;固安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产能和良率进展良好,产品已进入多家一线品牌客户供应链,2019年第四季度实现单品百万级以上量产交付,随着产能进一步释放,产品结构将更加丰富;合肥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建设持续推进,已于2019年10月中旬产线主体结构封顶,产线建成后将具备高端技术对应能力,为高端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将极大扩充公司产能,提升对一线品牌客户的响应能力;此外,广州增城模组线于2019年9月底启动建设,产线面向曲面、对折、穿戴和车载等高端柔性产品,覆盖行业前沿技术,将实现更高效能的终端交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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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产线运营水平,实现一线品牌客户导入并完成量产交付,技术创新多点开花,新产线建设顺利推进。生产运营方面,公司昆山5.5代线,固安6代线进展良好,良率爬坡至较高水平。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实现国内外多家一线品牌客户导入,并完成大客户百万级(片)以上量产交付。技术创新方面,实现动态弯折、环绕屏、oncell触控一体化、超窄边框cop封装等创新技术开发并协同终端客户完成产品上市应用。同时加强AA区打孔、屏下摄像头、折叠屏、直角贴合等工艺技术积累,并积极推动应用落地。产线建设方面,合肥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建设持续推进,10月中旬产线主体结构封顶;广州增城模组线于2019年9月底启动建设,产能将进一步扩充。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预算管理、成本管控,提升精益化管理。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6.9亿元,同比增长51.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03.03万元,同比上升84.85%,业绩表现稳定增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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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对合肥维信诺的非独占许可及服务收入8.01亿元,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有较大影响。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相关金融工具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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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新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2019年7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汕头市金平区维信诺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电子产品、元器件及配套元器件的销售等。
2. 2019年12月,公司转让下属公司昆山维信诺电子有限公司51%的股权。处置完成后,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报告期内昆山维信诺电子有限公司截至处置日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纳入合并报表,具体影响参见财务报告。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0-02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下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606单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涛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31)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32)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长程涛先生代表董事会作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汇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严杰先生、郑建明先生和周清杰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经营管理层围绕2019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认真贯彻与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公司总经理张德强先生向董事会作了2019年总经理工作汇报。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亿元,同比增长51.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403.03万元,同比增长84.8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36,354,171.2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7,113,597.75元,截至2019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160,759,426.54元。
由于截至2019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0-033)。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4)。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预计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6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为4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9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的相关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维信诺(固安)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0年度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13.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由于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资金管理计划,拟在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包含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支付及收款等业务)及储蓄因结算业务形成的款项,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公司董事长程涛先生因在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担任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4.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资金周转,缩短公司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减少资金占用,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小米商业保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固安云谷以其销售产品形成的部分应收账款为标的开展保理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
鉴于近年来市场环境、客户需求、技术与工艺等均发生了一定变化,参考行业经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以及募集资金用途均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公司对募投项目“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和“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75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程涛先生、戴骏超先生、张德强先生、严若媛女士、刘祥伟先生和任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7.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程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7.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戴骏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7.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张德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7.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严若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7.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刘祥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7.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任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奇峰先生、夏立军先生和马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8.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张奇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8.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夏立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8.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马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张奇峰先生和夏立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5)。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0-03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下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606单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31)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32)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杨阳女士代表监事会做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36,354,171.2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7,113,597.75元,截至2019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160,759,426.54元。
由于截至2019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盈利状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0-033)。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较为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4)。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了十余年的审计服务,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在廊坊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调整充分考虑了市场环境变化、客户需求变化、行业工艺技术变化等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1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和发展现状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1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杨阳女士和胡学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5.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杨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5.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胡学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0-033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36,354,171.2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总额-197,113,597.75元,截至2019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金额为-160,759,426.54元。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止到2019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董事会说明
由于截至2019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盈利状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0-034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特定发行对象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8,203,58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70元,募集资金计划投入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110亿元,投入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8亿元,合资设立江苏维信诺并投资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扩产项目32亿元。
截止2018年2月7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8,203,588股,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919.6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80,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919,999,919.60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廊坊银行新华路支行账号为601107020000001183的人民币账户3,000,000,000.00元、开立在中信银行廊坊分行8111801013000482053的人民币账户 3,209,999,959.80元、开立在渤海银行杭州分行2004043786000152的人民币账户3,209,999,959.80元、开立在光大银行昆山支行37080188000363970的人民币账户5,5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律师费人民币2,994,355.00元(含税)、审计验资费人民币200,000.00元(含税)、登记费人民币539,820.00元(含税)、信息披露费人民币1,120,000.00元(含税),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15,145,744.6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2018]京会兴验字第02000004号”验资报告。
注:“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6月8日更名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通过了《管理制度》,并于2016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其进行了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城东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累计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5%(以孰低为原则),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及邮件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下转438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程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祥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维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
(二)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
(三)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
(四)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0-032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