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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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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45版)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0年4月30日批准报出。

八、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 人民币 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元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债务重组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为使公司会计政策与上述规定保持一致,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2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5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2日

至2020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竞宏、葛江宏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51号公司会议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现场/书面登记地址: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51号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523-84593610

联系传真:0523-84593610

电子邮箱:hdzq@hdqckj.com

联系人:夏亚南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中兴华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兴华所的专业水平、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以及考虑会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2020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一)总体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楼15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2019年度完成35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33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江苏分所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江苏分所(以下简称“江苏分所”)前身为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12月。2009年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原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2013年随着事务所合伙制转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

江苏分所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6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3025692941。

2019年度江苏分所承办了9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1、人员信息

中兴华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现有合伙人131人,注册会计师817人,一年内增加注册会计师15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37人。全所从业人员2086人。

2、项目合伙人:任华贵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大亮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晔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曹雯

3、业务信息

中兴华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09,163万元,净资产30,637万元,完成上市公司年报审计35家,收费总额3,461万元,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工行业、机械行业、汽车行业、医药制造、家电行业、电子信息、通讯行业、软件服务、输配电气、房地产、农牧饲渔、国际贸易、旅游酒店、有色金属、塑胶制品、纺织服装、电信运营、文化传媒等。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744,387万元。

4、执业信息

中兴华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任华贵、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大亮、徐晔、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曹雯均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过证券业务多年,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5、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如下:

因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2013年财务报表审计,于2017年8月16日中兴华所被中国证监会没收业务收入150万元,并处以450万元罚款。

因新三板挂牌公司山东二十度智慧供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报审计,2018年2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文号“证监会[2018]34号”监管措施文件,对中兴华所及注册会计师采取监管谈话。

因新三板挂牌公司山东东方誉源农资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报审计,2018年9月14日收到山东证监局文号“山东证监局[2018]68号”监管措施文件,对中兴华所及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

因发行债券公司余姚市四明山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3年和2014年报表审计,2018年12月5日收到宁波证监局文号“宁波监管局[2018]20号”监管措施文件,对中兴华所采取出具警示函。

因新三板挂牌公司陕西伟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报表审计,2020年1月14日收到陕西证监局文号“陕证监措施字(2020)5号”监管措施文件,对中兴华所及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

2019年7月15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9)17号自律处分决定书,对中兴华所给予警告处分,暂停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6个月。

项目合伙人任华贵、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大亮、徐晔、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曹雯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19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前,已知悉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具有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4)本次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单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上接446版)

注册资本: 3522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材 料、印刷设备零配件,金属材料的销售,印刷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数字 化处理、存储、管理,物资配送。境内劳务派遣,设备租赁、房屋租赁。纸及 纸制品加工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纸制品的批发、零售。以数字印刷方式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增值电信业务,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销售。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13)江苏凤凰盐城印刷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70号

注册资本:2155万元

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切纸加工;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印刷品广告;印刷材料及纸制品批发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14)江苏凤凰扬州鑫华印刷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扬州江阳工业园区蜀岗西路9号

注册资本:3500万元

经营范围:书刊印刷;票证印刷;彩印包装;道路货运经营;电脑制版、输出;设计、制作、发布印刷品广告;商标、装潢设计;印刷材料销售;纸制品加工与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印刷设备租赁服务。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15)江苏凤凰通达印刷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南京市六合区冶山镇牡丹村6号

注册资本:1000万

经营范围: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器材、纸张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关联关系: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4、2020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是:相关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执行;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执行。

目前,公司总部产品所用纸张采购价格参照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纸张采购招标确定的价格执行;总部产品涉及印刷工价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发布的《关于核定我省中小学教材印张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费【2018】64 号)以及江苏省印刷行业协会 2019年 5 月 22 日发布的《江苏省教材印刷指导工价(试行)》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关联交易价格也遵循了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公告编号:2020-007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江苏凤凰出版集团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凤凰传媒”)拟与控股股东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集团”)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 该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的定价方式公开透明,定价标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凤凰传媒关于与江苏凤凰出版集团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与控股股东凤凰集团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即将到期。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凤凰集团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凤凰传媒关于拟与凤凰集团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已经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审议通过,梁勇、孙真福、王译萱和单翔等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住所为南京市中央路165号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企业托管、资产重组、实物租赁,省政府授权的其它业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种类及范围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交易种类及范围如下:

1、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销售纸张等商品;

2、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印刷加工、酒店服务、房屋出租、物业管理等服务;

3、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销售图书等商品;

4、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提供房屋出租等服务;

5、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

(二)交易定价本协议项下各项交易的定价,应按以下标准及顺序确定:

1、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或批准的价格。

2、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规定的合理价格。

3、若无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也无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确定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时,应主要考虑在当地提供类似产品/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所收取市价以及作为采购方/服务接受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所能获得的最低报价)。

4、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推定价格(推定价格是指依据不时适用的中国有关会计准则而加以确定的实际成本加届时一定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5、不适用上述价格确定方法的,按协议价格。

(三)结算方式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四)协议有效期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凤凰集团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符合正常的商业条款及公平原则,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合理估计,预计每年度与凤凰集团及下属单位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的运营效率和资源的配置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4 月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凤凰传媒关于与江苏凤凰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凤凰传媒关于与江苏凤凰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编号:2020-008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省级国有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实施办法》,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传媒”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一、具体修订内容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有关事项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编号:2020-009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0年度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凤凰传媒”)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0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0年凤凰传媒拟申请授信人民币额度7.8亿元,美元额度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银行授信

1、PIP美国公司继续向中国银行申请美元额度2000万元,用于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

2、凤凰传媒母公司和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人民币授信额度各1亿元,用于招投标项目开立履约保函等。

以上银行授信额度共计2亿元人民币, 2000万元美元。

二、财务公司授信

1、凤凰传媒母公司向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人民币授信额度4.9亿元:(1)用于在建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开立履约保函;(2)用于补充结算中心临时性的周转资金,应对临时性突发大额支付产生的头寸不足情况。

2、江苏凤凰新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人民币授信额度9000万元,用于新港数据中心(一期)的建设。

以上财务公司授信额度共计5.8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编号:2020-010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

成立日期:前身为1985年成立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执业资质: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服务业务:已从事二十多年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衡事务所从业人员共计1,073人,共有合伙人73人,首席合伙人余瑞玉;注册会计师359人,较上年净增32人,其中302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天衡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共计40,853.96万元,年末净资产为3,900.83万元; 2018年共承担57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5,611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多个领域,其资产均值为76.32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事务所2018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1.73万元,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具体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虞丽新,注册会计师,先后为苏交科(300284)、全信股份(300447)、荣安地产(000517)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证券服务超过3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建忠,注册会计师,先后为南钢股份(600282)、 凤凰传媒(601928)、三超新材(300554)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证券服务超过2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虞丽新从事证券服务超过30年;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学文先后为三超新材(300554)、多伦科技(603528)、苏盐井神(603299)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证券服务超过2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虞丽新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学文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天衡事务所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00万元。系充分考量公司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按照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相关费用与2019年度保持一致,公司不承担天衡事务所派员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天衡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机构及项目成员有关信息,并对其2019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进、审查和评估,认为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兼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拟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天衡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从2014年8月起服务于公司,工作情况良好。天衡事务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公告编号:2020-011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本公司具体情况,拟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或境外上市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2019年4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3月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相关规则执行。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两项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情况

1、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定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原计入预收款项的预收商品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费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动如下:

①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②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③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根据“专项储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④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⑤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⑥根据资产负债表的变化,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新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要求,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要求,对现行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公告编号:2020-012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姜堰凤凰文化广场等资产对凤凰新华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一、交易概述

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新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姜堰凤凰文化广场、苏州吴中书城和江宁殷巷仓库均为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凤凰传媒”)名下房产。现拟以上述三项房产对凤凰新华进行增资。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新路98号

3、注册资本:118,527万元

4、股权结构: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有

5、主营业务:图书、期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及文化教育、贸易服务、仓储运输、进出口贸易等。

6、成立时间:2003年6月18日

8、财务状况

2019年,凤凰新华实现营业收入145亿元,利润8.62亿元,总资产155亿元,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同行中位居前列。

三、三项房产基本情况

1、姜堰凤凰文化广场:位于姜堰市镇东大街北侧,北大街东侧地段,使用权面积1130.0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姜堰字第81044376号,总建筑面积18342.15平方米,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132,126,842.55元。

2、苏州吴中书城:位于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66号,使用权面积4847.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1790.5平方米,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236,898,966.25元。

3、江宁殷巷仓库:位于江宁区秣陵街道甫前街,土地面积36741.70平方米,建筑面积22801.77平方米,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77,753,031.27元。

目前,姜堰凤凰文化广场由凤凰新华姜堰分公司负责运营,苏州吴中书城由凤凰新华苏州分公司负责运营,江宁殷巷仓库由凤凰新华总部负责管理,凤凰传媒作为产权方,除收取租金外,基本不参与三项资产的日常经营管理。

四、增资方案

本次拟采取不动产增资方式,具体方案为凤凰传媒以三项房产2019年12月31的账面净值446,778,840.07元对凤凰新华进行增资。

四、对公司的影响

以三项房产增资凤凰新华,可以使所有权与使用权统一,不仅便于整合资源,统一管理,而且可以减少内部的核算手续,避免税收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公告编号:2020-013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公告编号:2020-014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9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991,255,421.1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213,249,301.8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9,125,542.12元,会计政策变更调减未分配利润10,300,151.11元,对股东分配2018年度现金股利763,470,0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1,609,029.79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44,9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63,47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6.8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充分考虑后续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公司制订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