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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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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917 公司简称:重庆燃气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综合考虑公司资本性支出及流动资金需求情况,拟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末总股本1,55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0.8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13,226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业务范围

公司主要从事城镇燃气运营,主营业务为重庆市管道燃气供应及燃气设施、设备的安装服务,分布式能源运营服务,CNG/LNG加气站运营服务等。其中,管道燃气供应及燃气设施、设备的安装服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管道燃气供应及燃气设施、设备的安装服务:本公司从上游天然气生产及销售单位(主要为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购买气源后,通过自建的长输管线或城镇燃气管网体系,管输并收取管输费或直接销售给居民、商业、工业等终端用户并提供相关输配气服务;根据终端用户的需要,公司为其提供燃气设施、设备的安装服务。

分布式能源运营服务:以天然气为主要燃料,由业主独资、本公司独资或增量投资方式运营区域冷热电三联供的分布式能源项目,为客户提供安装、供热、供冷等服务。

CNG/LNG加气站运营服务:本公司通过建设、运营车船用加气站,进行CNG/LNG销售及贸易。同时,公司稳步推进LNG全产业链产业发展。上游参股LNG液化加工厂,下游布局占有车船加气站市场。

(二)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城镇燃气,是市政公用事业的组成部分。城镇燃气应用于居民生活、工商业、发电、交通运输、分布式能源等多个领域,是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能源。同时,城镇燃气的输配系统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城镇燃气在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城市环境、加速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速,天然气行业将继续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本公司为重庆市国有控股骨干企业,是全市最大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是集燃气供应、输、储、配、销售及管网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销售、管理、技术咨询,区域供热、供冷、热电联产的供应等业务为一体的城市燃气供应与综合服务商,为重庆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用气提供着重要的供气保障。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管道燃气供应服务和燃气安装业务,利润增长主要依赖客户客户数量增加和销气量的增长,以及购气成本和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0.33亿元,同比增长10.39%;实现利润总额4.97 亿元,同比增长12.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2亿元,同比增长15.69%。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达86.18 亿元,比年初增长3.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2.03亿元,比年初增长 6.89%。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四、3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章节内容。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净利润、股东权益及现金流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除海南渝能实业贸易有限公司因已停止经营并吊销营业执照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其余22家一级子公司、1家培训学院及7家二级子公司本期均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另外,重庆永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完成工商注销,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仍纳入合并范围。

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0-009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2202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其中董事朱锂坤、夏杉、王继武因公因事不能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董事黄涌生、王颂秋、吴灿光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王海兵因事不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王洪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颂秋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三、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关于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八、关于2019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九、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312,805,455.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40,821,566.25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现金股利124,480,000.00元,减去新金融工具准则启用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2,343,354.90元,减去提取本年度法定盈余公积金31,280,545.50元,2019年末可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795,523,120.85元。2019年末母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457,753,545.74元。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结合公司推进新兴产业领域发展,持续做强、做大、做优主业的产业布局规划,公司判断总体处于有重大资金安排的成长期。综合考虑流动资金需求情况,本年度拟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5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0.8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132,260,000.00元。

十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情况及公司2020年度薪酬预算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二、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暨修订《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独立董事贾朝茂、林晋、王洪、王海兵先生回避表决。

十三、关于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四、关于2020年度捐赠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计划向社会捐赠200万元人民币。

十五、关于修订《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十六、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云鹏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十七、关于与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朱锂坤、黄涌生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十八、关于2019年《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云鹏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十九、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云鹏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二十、关于解聘董宁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收到《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关于提名董宁免职的通知》(渝能源发﹝2020﹞28号),根据《公司章程》第125条,由总经理提名解聘董宁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安排其从事专项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董宁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十一、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0-014)。

以上第一、第二、第五、第六、第九、第十、第十二、第十五、第十八、第十九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0-010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2202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其中监事黎小双先生书面委托监事庞兵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审阅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相关资料,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审阅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相关资料,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2019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情况及公司2020年度薪酬预算总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2020年度捐赠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与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监事黎小双先生回避表决。

十二、关于2019年《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关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0-011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预计2020年与重庆能源下属企业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1692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额的0.40%,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能源”)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在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李云鹏先生回避表决。在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会上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与重庆能源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梁山渝能燃气有限公司向中梁山煤电气采购煤层气事项,该关联交易行为属于消除同业竞争后产生的必要的交易事项,煤层气本身也是对公司气源的一种补充,关联交易定价遵照市场协商确定交易价格,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与重庆能源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3.董事会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2019年度公司与重庆能源下属企业之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3143万元。2019年度,公司与重庆能源下属企业之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9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与重庆能源下属企业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为1692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额的0.40%,比2019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减少12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中梁山渝能公司瓦斯气置换后采购瓦斯气及用电大幅下降,同时华能石粉燃气采购需求下降。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备注:

1.重庆能源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使用天然气作为工业燃料,仅有单位食堂、宾馆等日常用气,作为普通用户,均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制定的商业、集体类用气销售价格定期结算气款,交易价格公允,未列入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表。

2.公司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金融服务业务另行单独签协议约定,未列入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表。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锦路26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中

注册资本:52,384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煤炭批发经营、煤矿瓦斯抽采、销售金属材料等。

上述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现有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梁山渝能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向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采购煤层气事项,该关联交易行为属于消除同业竞争后产生的必要的交易事项,煤层气本身也是对公司气源的一种补充,关联交易定价是遵照市场协商定价,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与重庆能源其他下属企业之间的其他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较小,该类交易价格系在市场公允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与重庆能源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预计2020年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2019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0.40%,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0-012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预计2020年与华润燃气投资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为106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额的0.025%,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燃气投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在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朱锂坤、黄涌生先生回避表决。在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会上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与华润燃气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与华润郑州工程和成都华润工程等发生的少量工程施工业务,该关联交易主要属于公开招标所导致的关联交易,该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

2.董事会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2019年度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1172万元。2019年度,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388万元,比预计减少784万元,主要原因为预计接受华润郑州燃气工程施工劳务1000万元实际未发生。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为106万元,主要是预计与华润郑州工程公司结算工程量下降所致。预计2020年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额的0.025%。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成都华润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晋吉南路30号

法定代表人:郑依秋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城市燃气工程施工、管道安装工程施工、石油化工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筑等。

上述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接受成都华润工程提供的工程施工劳务系通过招标确定;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劳务或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的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预计2020年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2019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0.025%,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0-013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三届二次董事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延期一年。现鉴于外部环境与生产经营情况有所变化,经双方友好协商,拟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将原《金融服务协议》中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2亿元”修改为“不超过10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0.00亿元,其中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50亿元,占比85%;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亿元,占比10%;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0.50亿元,占比5%。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德忠,注册及营业地:重庆市两江新区西湖支路2号精信中心写字楼B塔20层。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督管理局渝银监复[2014]169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4年11月21日取得《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03H250000001),2014年11月26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500000320444743N)。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等。

(二)财务状况

根据财务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67.90亿元,存放同业款项18.99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92亿元,发放贷款及票据贴现资产45.80亿元,吸收存款53.89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11亿元,实现净利润0.82亿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 风险加权资产=22.25%

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22.25%〉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拆入资金比例=同业拆入/资本总额=0.99%

财务公司期末拆入资金余额小于资本总额。

(3)投资余额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70%

投资比例=投资余额/资本总额=0

财务公司期末无短期证券投资业务余额。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担保比例=担保风险敞口/资本总额=70.17%

财务公司担保余额未超过资本总额。

(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自有固定资产/资本总额=0.19%

财务公司自有固定资产比例0.19%,低于20%。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本次修订《金融服务协议》条款

第二条第1款“甲方吸收乙方存款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2亿元。”修改为“甲方吸收乙方存款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

(二)修订后《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内容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需求,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融资租赁服务、委托贷款服务、票据业务服务、结算服务、中间业务、设计相关金融服务产品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本协议有效期满,经双方商议无异议后自动延期一年。

3.交易金额

(1)办理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

(2)办理贷款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8亿元。

4.定价原则

(1)存款业务。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能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贷款业务。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能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中间业务。提供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就同类业务所收取的费用,或提供免费的相关服务。

5.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应不高于财务公司吸收的全部存款余额的30%,在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公司应定期取得由财务公司负责提供的财务报告,公司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财务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支付需求;在发生可能对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财务公司应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财务公司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三、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风险评估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出具了《关于能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XYZH/2020CQA20069),该评估报告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五、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公司制定了《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财务公司月度报告和经审计年度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处置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此外,公司将在存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财务公司运营状况,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外,将通过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检查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七、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关联董事李云鹏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双方拟对已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进行修订,对于“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2亿元”修改为“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遵循友好协商的原则,降低了每日最高存款额度,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3.公司制定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4.董事会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关联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0-014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1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公司404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1日

至2020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议案资料将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方式及时间

1.现场登记:2020年5月20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4:30一17:00;

2.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20年5月20日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法律事务部),信封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法律事务部)

(五)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0-015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章程指引》的通知(渝国资党发〔2019〕11号)的要求,公司参照《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章程指引》,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党建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主要包括党组织的设置、“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内容和要求。该修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容如下:

一、在第一章总则中补充增加第二条、第三条如下:

第二条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党的活动。党委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领导作用。公司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公司坚持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推动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第三条公司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理由:根据《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章程指引》要求补充完善。

(原《公司章程》第二条及以后条款的序号依次顺延,此处不再列示)

二、原第九十七条:公司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置、任期按党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公司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并将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现修订为:

第九十九条:公司党委和纪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法规规定履行规定职责,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要按期进行换届。

公司党委和纪委工作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公司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一般按照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每年年初由公司党委本着节约的原则编制经费使用计划,由公司纳入年度预算。

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公司党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提出,或者由党委会其他委员提出建议,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公司党委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形成决定必须有应到会党委委员半数以上同意。讨论人事任免、奖惩事项,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理由:根据《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章程指引》要求进行修订完善。

三、原第九十八条: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公司基层党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现修订为:

第一百条: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庆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公司贯彻执行;落实重庆市国资委党委工作要求;

(二)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尊重和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三)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加强对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

(五)健全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创新活动方式,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公司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公司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六)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公司文化建设和群团工作。

理由:同上

四、原第九十九条:党委会研究决定以下重大事项: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公司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反腐败等方面的事项;

(三)按照管理权限决定企业人员任免、奖惩,或按一定程序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人选,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党管人才、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五)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由党委研究决定的事项。

现修订为:

第一百〇一条:党委会研究决定以下重大事项: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公司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的事项;

(三)按照管理权限决定企业人员任免、奖惩,或按一定程序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人选,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巡视整改、巡察、审计等重大事项;

(五)党管人才、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七)其他应由党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理由:同上

五、原第一百条:党委会参与决策以下重大事项:

(一)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公司生产经营方针;

(四)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

(五)公司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六)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七)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八)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九)公司在特别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一)其他应由党委参与决策的事项。

现修订为:

第一百〇二条: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以下重大事项:

(一)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公司生产经营方针;

(四)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等;

(五)公司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六)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七)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八)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九)公司在特别重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一)其他应由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事项。

理由:同上

六、原第一百〇一条:党委会参与决策的主要程序:

(一)党组织先议。党委召开党委会,对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委发现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事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党委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

(二)会前沟通。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尤其是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党委成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委会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员进行沟通。

(三)会上表达。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充分表达党委会研究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后报告。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要将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情况及时报告党委。

现修订为:

第一百〇三条: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主要程序:

(一)党组织先议。党委召开党委会会议,对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委发现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决定)事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决定)事项的意见。党委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经理层决策(决定)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

(二)会前沟通。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尤其是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党委成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委会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员进行沟通。

(三)会上表达。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决定)时,充分表达党委会研究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后报告。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要将董事会、经理层决策(决定)情况及时报告党委。

理由:同上

本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颂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金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渝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颂秋

日期 2020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917 公司简称:重庆燃气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