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9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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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非利息净收入57.96亿元,同比增长27.34亿元,增幅89.28%,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7.07%,占比较上年同期增加9.12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及投资收益增加。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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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公司积极培育中间业务新增长点,加快推进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9.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47%。其中,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增加3.69亿元,主要由于理财业务手续费收入增加;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增加0.71亿元,主要由于代理业务规模扩大;担保及承诺业务手续费收入增加0.68亿元,主要由于表外业务规模扩大。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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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非利息收入
公司其他非利息收入主要由投资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汇兑损益组成。2019年度,公司其他非利息收入为41.3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52亿元,增幅119.84%,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增长,且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投资收益上升。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期间公司其他非利息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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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及管理费
公司优化预算管理与成本控制管理,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大资源投入,积极强化业务支撑力。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业务及管理费合计61.47亿元,同比增加10.46亿元,增幅20.50%。业务及管理费增长主要原因是:(1)网点和人员数量增加;(2)公司实行市场化用人机制,加大对优秀人才激励;(3)持续推进科技赋能金融,加大科技投入突出保证系统建设能力,以增强未来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成本收入比28.71%,较上年同期下降1.20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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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77.63亿元,同比增加17.53亿元,增幅29.18%。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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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缴纳所得税费用合计7.14亿元,同比上升3.34亿元,增幅88.04%,主要是由于公司利润总额增长。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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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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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审计的2019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2019年度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660,186.7万元,2019年初未分配利润1,684,135.5万元,扣除2018年度普通股股利128,255.0万元以及优先股股息52,000.0万元后,本期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64,067.2万元。
公司考虑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和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为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为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拟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66,018.7万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风险资产余额的1.50%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87,124.4万元;
3、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3.50元(含税)。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5,930,200,432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75,570,151.20元(含税)。
4、经上述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七)资本管理
1.资本充足率情况
按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公司合并范围包括杭州银行和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并表、非并表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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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按照2012年6月7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计量方法保持一致,对资本充足率计算无影响。资本构成信息附表及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等请查阅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栏目中的“定期公告”子栏目(http://www.hzbank.com.cn/hzyh/tzzgx/index.html)。
2.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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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指标根据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算。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依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作为A股上市银行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为: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重述2018年比较期数据,仅就新旧准则转换影响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公司于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中的“33、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之“(1)新旧准则切换对本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中披露了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相关详情请参阅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二、33”。
2.会计报表列报格式变更情况及影响
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的会计年度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规定,采用修订后的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不重述前期可比数据。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要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做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震山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14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并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2、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数为9,804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261人,较2018年末增加114人,从事过证券服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3、业务规模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1.72亿元,净资产为11.1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8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7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73亿元,资产均值为人民币11,453.2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住宿和餐饮业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够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周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超过23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普华永道中天外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
胡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超过25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普华永道中天外兼职。
(3)本期签字会计师:
童咏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超过20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普华永道中天外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依据外部审计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内容确定。公司2020年度审计项目预计费用为人民币318万元,较2019年度增加50.5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为人民币68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普华永道中天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相关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15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8日
至2020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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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报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注:选举王洪卫先生、范卿午先生、刘树浙先生、颜延先生、唐荣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已和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进行披露。各议案具体内容将在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7、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新区财政金融局、杭州市江干区财政局、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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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二)登记时间
2020年6月15日(星期一)-6月16日(星期二)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27楼
(四)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27楼
邮政编码:310003
联 系 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253058、85151339
传 真:0571-85151339
(二)因会场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表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入场。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法人股东
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人股东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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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13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660,186.7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66,018.7万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风险资产余额的1.5%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87,124.4万元;
3.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3.50元(含税)。
4.经上述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5,930,200,4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75,570,151.20元(含税)。2019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4.13%(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制定,且制定程序符合《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26 股票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12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0年4月29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非关联董事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震山、王家华、章小华、郑斌、赵鹰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新区财政金融局、杭州市江干区财政局、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1、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公司2020年度与部分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3、同意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陈震山、王家华、章小华、郑斌、赵鹰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意见:1、公司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2、公司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震山、王家华、章小华、郑斌、赵鹰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3、同意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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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一”表示2019年度该企业非本公司之关联方。
2、上表中“/”表示2019年度该企业未与本公司发生授信类关联交易。
3、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石嘴山银行不属于银保监口径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28日,实收资本人民币50亿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55号中财发展大厦12楼,经营范围为杭州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经营的资产。
截至2019年末,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表总资产554.20亿元,总负债356.13亿元,净资产198.08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2.04亿元,净利润17.80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属于银保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2、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9.50亿元,为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55号,主要从事大宗原材料的批发贸易。
截至2019年末,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61.89亿元,总负债14.18亿元,净资产47.71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36亿元,净利润4.81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杭州市财政局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派驻董事王家华女士,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3、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它关联体
杭州金投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国际机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杭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杭州金投实业有限公司系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二)杭州上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2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由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独资,注册地址为上城区金隆花园金梅轩14层1424室。经营范围包括以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通过投资、控股、参股、租赁、转让等形式从事资本经营业务;服务:投资管理及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物业管理。
截至2019年末,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1.8亿元,总负债5.42亿元,净资产26.38亿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63亿元,净利润1,664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2、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体
杭州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新龙翔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湖滨南山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三)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景星观路2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杭州市余杭区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经营的资产、物业管理。
截至2019年末,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表总资产43.54亿元,总负债12.90亿元,净资产30.64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9亿元,净利润4,455.0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2、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体
杭州余杭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四)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1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杭州市下城区财政局全资持股,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398号国投大厦1508室。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涉及国有资产运营、大宗商品贸易、政府化基金、产业基金、市场化投融资等,集团下设五大子公司,分管各个业务板块。
截至2019年末,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总资产119.83亿元,总负债74.72亿元,净资产45.11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6亿元,净利润0.75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2、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体
杭州市下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下城国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月隐天城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子器材有限公司、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五)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2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8亿元,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东郊上郭;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对企业投资、参股;建筑材料的购销;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财务管理咨询服务(以上项目证券、期货、金融业务咨询除外);建材工业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
截至2019年末,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表总资产495.01亿元,总负债214.25亿元,净资产280.76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4.31亿元,净利润67.85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章小华先生担任董事长的企业,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2、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体
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是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董事章小华先生担任董事长的企业,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邻水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建德红狮水泥有限公司、桐庐红狮水泥有限公司、缙云红狮水泥有限公司、拉萨汇鑫贸易有限公司、浙江青龙山建材有限公司系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六)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28日,沪市A股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0736),注册资本人民币11.51亿元,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新区运河路8号,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集中于苏州高新区、工业园区)、游乐服务(苏州、徐州)、公用事业污水处理、振动试验设备制造与检测服务等。
截至2019年末,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并表总资产472.84亿,总负债320.48亿,净资产152.36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1.38亿,净利润5.36亿。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股东,已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了1位董事候选人,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2、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体
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股东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同时也是公司股东,属于银保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七)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14日,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石桥路357号,注册资本人民币8亿元,杭州市国资委全资,集团目前主要涉及为以杭汽轮B(证券代码200771)为核心的工业汽轮机制造。
截至2019年末,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89.56亿元,总负债100.34亿元,净资产89.22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8.76亿元,净利润2.24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郑斌先生担任董事长的企业;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2、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23日,B股上市公司(证券代码200771),注册资本人民币7.54亿元,注册地址杭州市石桥路357号,该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属通用设备制造行业。经营范围:汽轮机、燃气轮机等旋转类、往复类机械设备及辅机设备、备用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售后服务和相关产品技术的开发、贸易、转让及咨询服务发电、工业驱动、工业透平领域的工程成套设备的批发、进出口及其售后服务,节能环保工程总承包。
截至2019年末,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26.00亿元,总负债55.41亿元,净资产70.59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80亿元,净利润3.45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郑斌先生任董事长的企业;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3、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关联体
杭州香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汽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系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杭州汽轮铸锻有限公司、浙江汽轮成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国能汽轮工程有限公司系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均属于银保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八)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9日,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84.2亿元,其中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8.29%。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A股(601601)和H股(02601)上市公司,股权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
截至2019年末,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2,879.14亿元,总负债12,028.43亿元,净资产850.71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66.06亿元,净利润205.30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赵鹰先生任职企业,属于银保监口径、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2、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体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银保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九)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2005年8月23日,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注册资本人民币86.8亿元,主要股东包括: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各持股9.22%、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45%、上海国际集团持股5.55%。上海国际集团及其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股18.46%。
截至2019年末,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并表总资产9,302.87亿元,总负债8,560.81亿元,净资产742.06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2.71亿元,净利润89.38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是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企业,公司董事赵鹰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属于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十)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石嘴山银行前身是成立于1987年的石嘴山市城市信用社,2009年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完成更名改制,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0.86亿元,注册地址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39号。当前公司在该行的持股比例为18.60%,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并列为该行第一大股东。
截至2019年末,石嘴山银行总资产587.87亿元,总负债548.45亿元,净资产39.42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17亿元,净利润2.39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石嘴山银行是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国民担任董事的企业,属于证监口径的公司关联方。
(十一)关联自然人
是指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定义的关联自然人。主要包括公司关联法人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监事、总分行高级管理人及有权决定或参与公司的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以及前述这些人员的近亲属。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属于商业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于与相关关联方原有的合作基础,以及对关联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不存在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11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4月29日在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任勤民监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现场出席监事6名,吕汉泉监事、孙枫外部监事、陈显明外部监事以视频连线的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结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吕汉泉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吕汉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缪新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缪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柴洁丹女士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柴洁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韩玲珑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韩玲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显明女士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陈显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吕洪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吕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及2020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制定的,且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下转49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