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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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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7版)

(三)其他情况

经查询,上述关联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最近三年经营状况正常。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内江鹏翔下属企业与关联公司在自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交易时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及交易价格,并按有关规定确定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1、鉴于内江鹏翔已于2019年7月3日过户至公司名下,上述自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其下属子公司在开展日常业务过程与关联公司发生的交易,符合其经营业务规划,有利于内江鹏翔下属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2、内江鹏翔下属企业与关联公司自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合计交易金额较小,且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及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与关联公司自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间发生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和张洪皓先生须回避表决。

2、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其经营业务规划,有利于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确认2019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与关联公司自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间发生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2、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和张洪皓先生已回避表决。

3、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其经营业务规划,有利于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确认2019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0-29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浩物股份”)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预计2020年与关联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下属企业或过去十二个月内由其控制的企业(不包括本公司)(以下简称“关联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不超过2,550.50万元,预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5%;2019年度7-12月,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为2,409.57万元。

2、鉴于关联公司为浩物机电下属企业或过去十二个月内由其控制的企业,因此,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与关联公司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及张洪皓先生已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上市等,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鉴于内江鹏翔100%股权于2019年7月3日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因此,“上年发生金额”的统计区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

1、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3号),对2019年7月-12月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披露;同时,本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确认2019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8号)。上述“实际发生额”“预计金额”的统计区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向关联公司采购原材料、接受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采用内江鹏翔2019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成本数据,向关联公司销售产品及商品、向关联公司提供劳务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采用内江鹏翔2019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天津市泓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骏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轩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为天津市滨海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天津浩畅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浩物广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为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因该等关联公司金额较小且数量较多,在向关联公司采购原材料、向关联公司销售产品及商品、向关联公司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类型合并列示。

二、关联公司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及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二)关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认为,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及关联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交易双方均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内江鹏翔下属公司与关联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其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具体如下:

1、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因向关联公司采购备件、整车等,向关联公司支付货款,并因向关联公司租赁车库而向其支付车库租赁费。

2、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因接受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而向关联公司支付物业费、二手车过户费。

3、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因向关联公司提供劳务,而向关联公司收取代理费、评估费、委托拍卖服务费。

4、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因向关联公司销售产品、商品,而向关联公司收取整车、备件及装具货款。

上述关联交易发生时,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及交易价格,并按有关规定确定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鉴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在预计区间内持续存在的事项,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已与关联公司签署相关交易协议,约定双方相互提供服务的项目、定价原则、权利义务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其经营业务规划,有利于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2、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及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公司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根据2020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向关联公司采购备件、整车等并接受其提供的劳务,以及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向关联公司提供劳务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和张洪皓先生须回避表决。

2、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其经营业务规划,有利于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根据2020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向关联公司采购备件、整车等并接受其提供的劳务,以及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向关联公司提供劳务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2、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和张洪皓先生已回避表决。

3、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其经营业务规划,有利于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0-23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10:00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颜广彤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占本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监事会成员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二〇一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二〇一九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二〇一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二〇一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拟将2019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决定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二〇一九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二〇一九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0-25号)。

七、审议《二〇一九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报告,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2019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37.21万元,实现了交易对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及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诚汽车”)作出的业绩承诺,无须对本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和张洪皓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6号)。

九、审议《2019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数据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已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浩物机电和浩诚汽车合计持有的内江鹏翔100%股权,本公司及内江鹏翔均受浩物机电控制,故本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19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本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7号)。

十、审议《关于确认2019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确认,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与关联方浩物机电下属企业或过去十二个月内由其控制的企业(不包括本公司)(以下简称“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金额合计为2,409.57万元。

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和张洪皓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19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8号)。

十一、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2020年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预计与关联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50.50万元。

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和张洪皓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9号)。

十二、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0号)。

十三、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20-31号)。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周建先生、李建辉先生、张烨炜先生均做了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0-27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

调整前期财务报表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和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100%股权,本公司及内江鹏翔均受浩物机电控制,故本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19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本公司已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及八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数据的议案》。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数据的原因

本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内江鹏翔100%股权暨关联交易方案等事项,确定内江鹏翔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1.86亿元。2019年2月3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1号)。

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内江鹏翔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与内江鹏翔在合并前后均受浩物机电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公司对内江鹏翔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一控制的实际控制人为浩物机电。

由于本公司及上述新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均受浩物机电控制,故本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19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的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同时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2018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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